书城法律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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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参与管理权(3)

(1)调解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各类纠纷,解决问题,消除矛盾,防止纠纷激化;

(2)在调解工作中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和引导用人单位及职工遵纪守法。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调解工作相关知识,熟练把握调解技巧。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解决矛盾问题和调处纠纷,做到公正、公平。

(3)对当事人要热情接待,做到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禁止简单粗暴、压制当事人。

(4)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物和礼金,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4、记录员工作守则

(1)认真如实记录,不得参与调解;

(2)调解记录经当事人确认后双方签字;

(3)对调解过程和记录内容有保密义务;

(4)不得私自修改,损毁调解记录;

(5)调解记录要如实归档。

5、调解当事人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陈述、申辩的权利;

(3)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回避的权利;

(4)申请中止、延期和终止调解的权利;

(5)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

(6)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6、调解当事人义务

(1)按时参加调解的义务;

(2)如实提供纠纷事实和证据的义务;

(3)遵守调解规则的义务;

(4)不得加剧纠纷、激发矛盾的义务;

(5)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的义务;

(6)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职工代表“两堂一舍”监督检查制度

1、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两堂一舍”的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好相关记录,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2、不定时组织一线职工代表座谈会或问卷调查,听取代表对“两堂一舍”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向主管矿领导或相关部门沟通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改进,提升“两堂一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节)矿长接待日

矿长接待日是以职工为基础的为了解情况、交流思想、沟通意见、增进理解,维护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而建立的一项民主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对于及时解决生产和职工生活问题起了积极作用,融洽了干群关系,稳定了职工队伍,实现了和谐发展。

矿长接待日活动的执行

一、接待时间

每月15日为矿领导民主接待日时间,如遇休息日和其他特殊情况,时间向后顺延。

二、接待形式

矿领导民主接待日以座谈会形式进行,信息员与矿领导直接交流和沟通,反映问题和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信息的提出与答复

接待日活动由工会组织实施,对信息员提出的问题或意见,由分管矿长当场给予答复或说明,行政办进行记录。行政办公室要根据接待座谈会上研究决定问题的处理意见,以“矿领导民主接待日信息处理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落实和处理,相关责任单位领导要在“责任书”上填写落实意见。行政办公室对问题的落实进行督办,落实或完成结果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矿长接待日架起干群连心桥

四、矿长接待日群众信息员

为使矿长接待日信息来源广泛,渠道多样,矿从各个方面,不同层面聘任了群众信息员,使群众的声音得以上传,群众的诉求为矿所知,更好地为职工群众答疑释惑,解决问题,实现企业的共建共享、和谐稳定。

(第三节)民主评议干部

一、指导原则

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工作,必须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为依据,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政策办事。参加评议的职工代表,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

二、评议范围

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范围,主要是矿领导和全矿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主要内容

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侧重于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政绩和现实思想状况。具体包括:政策纪律观念、廉政情况;政治理论水平;思想、工作、民主作风;事业心、创新精神;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

四、工作制度

(一)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重要指示,不断提高搞好评议监督干部工作的水平。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评议干部工作有关事宜,每年对评议干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三)经常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对被评议干部的反映和对被评议干部的意见、要求,不断提高职代会评议干部工作的质量。

(四)每年向矿职代会报告一次工作。

五、应注意的问题

(一)民主评议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加强党的领导,做好动员,解除干部和群众的顾虑,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

(二)注意政策界限,全面看待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在操作过程中,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和评议工作。

(四)正确处理民主评议和组织、人事干部部门考评干部的关系。既不能相互代替又不能相互排斥,两者目的是一致的。

六、民主评议干部形式与流程

评议工作应采取平时和集中两种形式。平时就是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通过座谈会、个别听取意见、来电来访等形式,搜集群众意见,或结合干部调整工作,征求意见反馈给党委。集中就是召开职代会对干部进行评议。集中评议的步骤和程序是:

(一)党委组织部做好动员和筹备组织工作,明确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

(二)被评议的干部作述职报告。

(三)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背靠背评议。

(四)各代表团汇总意见,向评议监督干部工作委员会汇报。

(五)评议监督干部工作委员会汇总意见后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建议。

(六)对在评议中得分较差的干部,按照矿党委意见由组织部门进行戒免谈话,由个人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节)职工合理化建议

一、合理化建议概念

合理化建议是指员工针对工作中影响生产、品质、效率、成本、安全等问题,提出可行的改善建议,并积极主动进行改善活动,以改变作业环境、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工程质量、降低制造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企业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的目的和意义

(一)企业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的目的

目的就是为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共谋企业发展搭建献计献策平台,通过合理化建议这一活动,鼓励和调动全体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创新能力,汇聚集体智慧与经验,促进企业管理持续改善和提升,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二)企业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的意义

首先,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是企业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具体措施,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很好的体现,它对提升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热情是很好保护。

其次,通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可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因素,集中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动力。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一条有效途径,是一项富有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双重意义的工作。它既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又有深刻的长远意义;既有明显的经济意义,又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三、职工合理化建议工作流程

(一)召开活动预备会,讲明活动要求,发放合理化建议书(表)。

(二)区科工会或工会小组召开座谈会,集思广义,确立建议内容。

(三)填写合理化建议书(表)。合理化建议可一人提出,也可以多人提出,但每个建议书只能是一项议题。

(四)区科建议评审小组对收到的合理化建议书(表),应做好登记签收工作,严格把关,进行初评。

(五)各区科工会负责将初评后的合理化建议书(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矿工会生产部。

(六)矿工会生产部每季对于上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统计、分类后,召集矿合理化建议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评审后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制作季报表,对具有重大价值或需要立项的建议报请矿长确立审批。

(七)对矿或本单位立项的合理化建议应分别去认真研究落实,对具有实施条件的建议积极组织实施,意见与实施结果应及时反馈矿工会合理化建议评审工作小组。

(八)对有显着安全价值、经济效益或解决重大问题的,按职工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