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明清小说女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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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三言”中的因果报应与编撰意图论析(1)

晚明文学家冯梦龙编撰的“三言”包含大量的因果报应内容。多年来,研究者大都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这些内容有严重的消极作用,是“麻醉剂”,削弱了人民的反抗精神,因而理所应当地视之为封建糟粕。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既不符合冯梦龙的编撰意图,也不符合“三言”的文本实际。因为冯梦龙在“三言”中编写因果报应,是作为一种艺术手法,一种使人戒恶从善的感染力量,其目的在于借此“以警后人,劝他为善不为恶”,从而改变当时的社会风气,使社会道德伦理、风气习俗归于淳厚。所以它对群众的影响,并非只起消极作用,而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一、因果报应与冯梦龙编撰“三言”的背景和意图

因果报应是佛教的根本要义。佛教认为,人死以后,根据各自生前为善为恶的不同,分别进入天、人神、畜生、饿鬼、地狱六道,一切众生永远在六道中升发生灭,这叫做“六道轮回说”。因此,在佛家看来,人的前生、今生和来世都是互为因果的。《涅盘经·忄乔陈品》说:“善恶之报,如影随,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即“三世因果说”。东晋时代的佛坛领袖慧远大师曾对此做了进一步的阐释,他在《三报论》中指出:“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

因果报应作为一种观念的存在,在中国源远流长。在佛教传入我国以前,先秦典籍中就有类似的思想。《易·坤·文言》中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说法。《尚书·伊训》也有“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在我国民间也早就流传着知恩善报的故事。佛教传入我国以后,经过与我国传统的儒、道思想相融合,已成为我国历史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是很大的,而因果报应则是中国小说戏曲的传统题材。它对普通民众和知识分子的影响尤为深广,况且,它常常是作为一种道德教育而对民风民俗产生着特有的影响。

晚明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的日益繁荣,商品意识也逐渐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人的思想观念受到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涤荡冲洗,传统对人们的束缚渐渐崩溃解体。社会风气由“敦厚俭朴”转向“浮薄华侈”,官、商合流,金钱万能,社会道德堕落,官场风气腐败。如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正德以前被称为“风尚诚朴”,而嘉靖以后则“风俗自淳而趋于薄也,犹江河走下,而不可返也”。明代前期,吏治整肃,官员致仕,唯恐有人言其重利,而到了嘉靖、万历时期,为官唯以取财为能,稍清廉者,则被人讥讽。市民阶层也存在着严重的非道德化倾向,为钱财色欲,坑蒙拐附骗不择手段。面对此等世风,冯梦龙深知单以儒家伦常观念篇作些正面的说教已不奏效,目击世人崇佛信佛之习,冯氏随即借助佛教因果报应之说编撰“三言”,他一方面吸取民间文学的营养,运用了普通民众容易理解的通俗化形式,一方面借鉴前人的作品,大量运用因果报应这个为人们容易接受的传统题材,向世人行其警世诫世之功。我们从冯梦龙为“三言”所写的序言可以看出,他是十分注重文学的社会作用的,他以“三言”为“六经国史之辅”(《醒世恒言序》),甚至可以起到比“六经国史”更大的教育作用,使“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虽日诵《孝经》《论语》,其感人未必如是之捷且深也”。(《古今小说序》)为了加强“三言”的感染教育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他还常常在一篇作品中,运用对比手法,着重描写行善者与作恶者的不同结局,即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相形,祸福自见”。他把三部小说集分别取名为《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就是要劝喻世人、警诫世人、唤醒世人,让人们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而改变见利忘义、贪赃枉法、损人利己等腐败不堪的世风,以期人心归正,社会道德伦理、风气习俗归于淳厚。

二、因果报应与劝善惩恶的具体内容

“三言”一百二十篇,几乎每篇作品都写到了因果报应。这些果报故事,有的独立成篇,有的穿插于其他故事之间;有些写现报,有些写后报,内容比较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许多果报故事的主题都表现在道德劝诫方面,充分体现了冯梦龙的编撰意图。按照冯氏劝、惩的基本倾向,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劝施。

乐善好施是佛家所提倡的,不管它能否修得“正果”,在客观上它确能起到急人之难、济人之困、救人之厄的作用,有时还能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公益。《杜子春三入长安》(《醒世恒言》卷三十七)写慷慨好施的杜子春,钱财散尽后,得到太上老君的资助,挣起家业后,更加乐善好施:

造起几所义庄,庄内各有义田、义学、义冢。不论孤寡老弱,但是要养育的,就给衣食供膳用;要讲读的,就请师傅教训他;要殡殓的,就备棺槨埋葬他。

但遇孤孀贫苦之人便动千动百舍与他。

由于他慷慨好施,经常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所以受到善报,得道成仙。《刘小官雌雄兄弟》(《醒世恒言》卷十)写刘公是这样的一位善人:

不惜好善,极肯周济人的缓急。

“凡来吃酒的,偶然身边银钱缺少,他也不十分计较。或有人多把与他的,他便够了自己的价银,余下的定然退还,分毫不肯苟取”。

刘公先后周济、帮助了刘方和刘奇,失去父母的刘方和刘奇感他之情,拜为义父,孝敬之情,亲如父子。作品赞道:

刘公元子而有子,皆是阴德之报。

《桂员外穷途忏悔》(《警世通言》卷二十五)写周贫恤寡、乐善好施的施济。

(他平时深恨)吴下风俗恶薄,见朋友患难,虚言抚慰,从无一毫实惠之加,甚则面是背非,幸灾乐祸。

他在还愿途中,碰见因“买卖不利,倾家荡产”而准备自杀的桂富五,便慷慨资助。后桂富五发迹,施家衰落,施家求助于桂家,桂富五在妻子的撺掇下,忘恩负义,不肯帮助施家母子。不料,几年以后,桂家衰落,施家又兴旺起来,施济之子还乡榜高中,及第为官,而知恩不报的桂富五妻子则托生施家为犬,桂富五本人因为持斋悔过,而至老无恙,并更加相信“善恶果报,分毫不爽”。所以,本篇的篇尾诗指出:

奉劝世人行好事,皇天不佑负心郎。

(二)劝忠劝廉。

自古以来,忠臣廉洁奉公,为国为民,奸臣“残害忠良,祸国殃民”。冯梦龙在五十七岁时考取了贡生,四年后(1634年),年逾花甲的他远离江南水乡,任寿宁县知县。在任期间,他耳闻目睹了官场的种种丑行,自己则努力自强,严以律己,并从事了一系列改革整治工作。在“三言”中他热情赞扬了忠臣的义气风骨,揭露谴责了奸臣的祸国殃民行为,用果报故事劝为官的要忠于国家和人民。《游酆都胡母的吟诗》(《喻世明言》卷三十二)写南宋奸臣秦桧为了个人目的,置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卖国和番”,诬陷残害了忠贞救国的岳飞父子,结果受到恶报。岳飞死后不久,他就一命归天,在阴府“遍历诸狱,受诸苦楚”,变为异类。胡母的还在阴府见到其他朝代的官员,也是因为生时“锦衣玉食,欺诱人主,妒害忠良,浊乱海内”,死后受到恶报,变为牛畜类。而“历代忠良之臣,节义之士”则得到了好报。他们“头带通天之冠,身穿云锦之衣,”,“每遇明君治世,则生为王侯将相,扶持江山,功施社稷”。冯氏通过主人公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

善恶报应,忠佞分别不爽。

此外,《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喻世明言》卷四十)、《木棉庵郑虎臣报冤》(《喻世明言》卷二十二)与《闹阴司司马貌断狱》(《喻世明言》卷三十一)等也是通过善恶的不同报应,劝官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要“招权纳贿,杀戮异己”,否则“果报不爽,冥报不差”!

(三)劝孝悌。

尊老爱幼,兄弟和睦,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三言”中有不少作品是劝人孝顺父母、兄弟和睦相处的。《三孝廉让产立高名》(《醒世恒言》卷二)就很有代表性。作品写父母双亡后许氏三兄弟的生活与感情:大哥许武不仅担负起家里的主要事务,还在各方面悉心教导两个弟弟,帮助他们学习“成人之道”,两个弟弟对于大哥的教诲是唯命是从,丝毫不争。真个是“兄友弟恭,各尽其道”,昼则同耕,夜则同读,食必同器,宿必同床。后来三兄弟均因孝悌之名被举荐为朝中官员。《滕大尹鬼断家私》(《喻世明言》卷十)写太守之子倪善继“平日待人,又贪又狠”,看见父亲娶妾回家,“心中不美”,见她生了儿子,更是不平。他“怕孩子长大起来,分附了他的一股家私”,就造谣说所生儿子不是他家骨肉,以便一篇后好摆布他们。在父亲临终之时,他“每日只去查点家财杂物”,从不过问父亲的病情。父亲死后,他“全无哀痛之意”,只想尽办法虐待幼弟和庶母,以便“独吞家私”。结果了解儿子的父亲早为幼子留下一笔钱财。而这个自私又善算计的长子则讨了个气闷,落了个“不孝不悌”之名,并得到了作恶者的报应。

(四)戒淫。

淫为万恶之首,伤风败俗,莫之为甚。冯梦龙在“三言”中编写了很多戒淫惩淫的果报故事,来警诫世人。《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喻世明言》卷一)写陈大郎“只图自己一时欢乐,却不顾他人百年恩义”,串通薛婆用计骗奸了蒋兴哥的妻子王三巧。这使他后来遭到了惩罚,不但自己一病身亡,妻子也改嫁了蒋兴哥。王三巧则因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先是被蒋兴哥休了,继而改嫁别人,最后虽与蒋兴哥团圆,但却降为偏房。编撰者通过这样一个“果报不爽”的故事来劝告世人切勿为色所迷,做欺心灭性、伤风败俗的事,谁要是这样做,谁就会受到惩罚,自食其果。此外,《赫大卿遗恨鸳鸯绦》(《醒世恒言》卷十五)写赫大卿因为“好色身亡”,做了地下贪色鬼;尼姑空照与静真也因“设计恣淫,伤人性命”而没能善终;《乔彦杰一妾破嫁》(《警世通言》卷三十三)写乔俊因为好色贪淫而家破人亡,不得善终。

(五)戒男子负心薄幸。

冯梦龙对那些玩弄女性、薄情负义的男子无限痛恨。他在《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警世通言》卷三十二)中,对负心背盟的李甲作了严厉的鞭挞。当旁观的人听了杜十娘的控诉后“无不流涕,都唾骂李公子负心薄幸”。当杜十娘抱着百宝箱跳进波涛滚滚的江心时,旁观之人,皆咬牙切齿,“争欲拳殴李甲和那孙富。”冯氏写杜十娘死后,李甲“转忆十娘,终日愧悔,郁成狂疾,终身不痊”;孙富自“那日受惊,得病卧床月余,终日见十娘在旁诟骂,奄奄而逝。”在《王娇鸾百年长恨》(《警世通言》卷三十四)中,冯氏让始乱终弃、违背婚约的周廷章被“乱棍打杀”,使之“着体处血肉交飞”,“以为薄幸男子之戒!”他通过写人们对爱情坚贞、品质高尚的女性的敬爱和同情,表达了对负情薄幸和毁人姻缘的男子的无限愤恨!

(六)诫妇女悍妒自私。

为了教育某些妇女,冯梦龙还在“三言”中描写了几个悍妇的恶行及其不同报应。《李玉英狱中讼冤》(《醒世恒言》卷二十七)写继母焦氏为了亲生儿子继承家产,百般虐待、凌辱以至谋害前妇留下的儿女,结果“天理昭彰,反受了国法”,被重刑处死,“以为后母之诫”。《木棉庵郑虎臣报冤》中贾涉之妻唐氏为人妒悍,见丈夫因“壮年无子”而“娶胡氏为妾”,就有了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