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关公崇拜溯源(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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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忠节观念的确立(1)

(第一节)道德失范

“忠”是儒家基本的伦理规范,《论语·里仁》中曾参对孔子的思想作过简要概括:“夫子之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但究竟何德而谓“忠”,却代有解读,并不统一。《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谈“忠”,也只说“忠者,中此者也。”以“中正平和”为“忠”,并未涉及“效忠”的问题。古人向有人际交往的对等原则,如《尚书·泰誓》:

“抚我则后,虐我则仇。”《孟子》:

《孟子》: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为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钱锺书对此数有辨析,如曾举《史记·刺客列传》载豫让之“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又以《汉书·贾谊传》延伸而道之:

“主上遇其大臣如遇犬马,彼将犬马自为也;如遇官徒,彼将官徒自为也……故见利则逝,见便则夺;主上有败,则因而挻之矣;主上有患,则吾苟免而已,立而观之耳。”

认为是“因小见大,有关治体,匪特恩私之酬报矣。”但后世以“忠节”属连,进行了新的定义,尤其以效忠国家社稷的“忠君”为主。董仲舒《春秋繁露》第五十一《天道无二》言:

“心止于一中者,谓之忠;持二中者,谓之患;患,人之中不一者也,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是故君子贱二而贵一。”

这种说法成为后世强调“忠心不二”的新解。《隋书》载炀帝赐杨素诏,曾引古语谓“疾风知劲草,世乱有诚臣”,后句又衍变为李世民诗“板荡识忠臣”。其实初唐也并不崇尚和奖励“忠臣”,即使是以开明纳谏而着称于史的“贞观之治”,以敢于诤谏而闻名后世的名相魏征。当李世民以高颖、诸葛亮为榜样,开导群臣“若如此,则荣名高位,可以长守”的时候,魏征就对唐太宗诉说过“难当忠臣”的肺腑之言,道尽了初唐“忠臣”的尴尬处境:

“良臣身获美名,君受显号,子孙传世,福禄无疆;忠臣身受诛夷,君陷大恶,家国并丧,空有其名。”

《贞观政要》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贞观十六年(642年),唐太宗向左右大臣提出一个问题:“当今国家何事最急?各为我言之。”高士廉说“养百姓最急”,刘洎说“抚四夷急”,岑文本说“礼义为急”。褚遂良则说“太子、诸王,须有定分……此最当今日之。”于是唐太宗坦露自己的心事说:

“此言是也。朕年将五十,已觉衰怠。既以长子守器东宫,诸弟及庶子数将四十,心常忧虑在此耳。但自古嫡庶无良佐,何尝不倾败家国。公等为朕搜访贤德,以辅储宫及诸王,咸求正士。”

可知英主如李世民,开明如贞观盛世,也没有把礼义即标立价值指向,放在国家政治的要务上,一旦遭遇危机,“倾败家国”,天下大乱,君上臣下自然就惶急无主,无所适从了。

西汉的文化设计是“以孝治天下”,“忠君”即是“孝父”的推衍和延伸。初唐曾因“沙门不拜君亲”引发过皇帝与释门对抗,以及廷臣之间的大争论,后经“三教论衡”及其他原因,终于使佛徒认同“孝”为释徒报恩之一种。但身临国难,“孝”也不免成为恋家或苟且偷生的借口,尤其当朝士用命之际,把“孝”摆在当头,也是一种尴尬。所以中唐儒士曾为“忠孝能否两全”引发过一场争论,封演《封氏闻见记》卷四《定谥》云:

代宗朝吏部尚书韦陟薨,太常博士程皓谥曰‘忠孝’,刑部尚书颜真卿驳之:‘出处事殊,忠孝不并。已为孝子,不得为忠臣,忠臣不得为孝子。故求忠于孝,岂先亲而后君?移孝于忠,则出身而事主。所以叱驭而进,不惮危险,故王尊为忠臣;思全而归,恐有毁伤,故王阳为孝子。则知昼之与夜本不相随,春之与秋,岂宜同日?且以为尚书忠业高远,羽仪前朝,百行之中,能事甚众。议行称谥,固多美名。何必忠孝两施,然后表德。历考前史,恐无此事。敢率愚见,请更商量。’皓执前议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先于孝。孝于家则忠于国,爱于父则敬于君。脱爱敬齐焉,则忠孝一矣。夫君臣上下不可以废忠,事父母、承祭祀不可以亏孝。忠孝之道,人伦大经。孔子曰:以孝事君则忠。又曰: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此圣人之教也。至于忠孝不并,有谓而言:将由亲在于家,君危于国,奉亲则孰当问主;赴国则无能养亲。恩义相迫,事或难兼。故徐庶指心,翻然辞蜀;陵母刎颈,卒令归汉。各求所志,盖取诸随。至若奉慈亲、当圣代、出事主、入事亲,忠孝两全,谁曰不可?岂以不仕为孝,舍亲为忠哉!况忠孝侯之传鹊印,唐尧之代即有此官。伏念美名,请依前谥。有司不能驳焉。

按《韩非子·五蠹》曰: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这是从为政者即管理者角度,对“忠孝两全”提出的有力质疑,尤其容易得到像颜真卿这样的政治家军事家的赞同。钱锺书曾以大段篇幅辨析先秦汉魏之“公义私恩,两端难执”诸种情状,认为:

“后世小说、院本所写‘忠孝不能两全’,意发于此。《毛诗》中只一见,而《韩诗》则屡见,且加厉而为悲剧性之进退维谷(tragicdilemma),生死以之。”

也许正是为了解决这个困惑,后世才出现了《忠经》,通篇以儒家观念立论,阐述“忠之为道”,力图补正《语》《孟》对于“忠”的论说之阙。主张“忠者,中也,至公无私。”“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对后世尤其是理学的实际影响较大。他们认为“忠臣”不仅仅是为了君主和国家舍身忘我,也不仅仅是平日直谏,临难死节,而是在于用心谋划,严密实施,匡正错失,抚爱人民,端庄威严,运用法律,来教化民众,上下一心,略同魏征所说的“良臣”。

且说唐代虽然素以盛大夸耀于史,亦为后人艳称,却始终没有能够树立起一套保障官僚体制忠诚的价值系统来。紧接着“贞观之治”的便是“武周代唐”,紧接着“开元盛世”的便是“天宝之乱”,一治一乱,短短一百一十四年间,一方面“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建立了“雄图发英断,大略驾群才”空前强大的中央集权;另一方面宫廷内部管理极为不力,庞大的官僚系统不堪一击。《管锥编·毛诗正义·四牝》,参中华书局版第一册第134~136页。不但容易造成政局的大幅度振荡,就是至亲骨肉的皇子王孙,也不是引颈受戮于皇家刑场,就是铁骑践踏于京城天街,以致杜甫在《哀王孙》里充满感情的道:

“金鞭断折九马死,骨肉不待同驰驱。腰下宝玦青珊瑚,可怜王孙泣路隅!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高帝子孙尽隆准,龙种自与常人殊。豺狼在邑龙在野,王孙善保千金躯。不敢长语临交衢,且为王孙立斯须。”

韦庄《秦中吟》述唐王朝灭亡之惨状更为淋漓。《十国春秋·韦庄传》:“(韦)应举时,遇黄巢犯阙,着《秦妇吟》云:‘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人称为‘秦妇吟秀才’。”韦庄“杜陵人。唐臣见素之后也。”唐长安时谚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之说,韦杜两氏本为与李唐王朝同气连枝的高门大姓,故对其衰落灭亡更有切肤之痛。

这种伦理观念上的薄弱和混乱,在“安史之乱”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唐大历、贞元、元和年间因为勉强抑制住藩镇叛乱趋势的蔓延,史称“中兴”之后,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置安史之乱的“从贼诸臣”。

话说“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之际,李隆基拥杨玉环仓皇出逃,却把京城的文武百官都甩给了叛军(史书所谓“陷贼”),有的亲贵还甘心为乱贼效力。两京收复,肃宗“回銮”以后,如何处理“从贼诸臣”便成了大问题,这曾引发过一次激烈争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总结并议论说:

“安禄山之变,唐臣贵如宰相陈希烈,亲如驸马张垍,皆甘心从贼,觍颜为之臣,此即处以极刑,岂得为过?乃广平王收东京后,希烈等数百人押赴长安,崔器定仪注,陷贼官皆露头跣足,抚膺顿首于含元殿前,令扈从官视之,并概请诛死。李岘争之,谓非维新之典,伪官内或陛下亲戚,或勋旧子孙,概处极法,恐乖仁恕,况残寇未平,尚多陷贼者,若尽行诛,是益坚其从贼之心。乃议六等定罪。(器、岘等传)《旧书》谓岘此奏全活无算。《新书》亦谓因此衣冠更生,贼亦不能使人归怨天子,皆岘力也。是皆以器为过当,岘为持平。按是时萧华自贼中归,奏云,仕贼官有为安庆绪驱至河北者,闻广平王宣恩命释放,皆相顾悔恨。及闻崔器议刑太重,众心又摇。(器传)李勉亦奏肃宗曰:‘元恶未除,点污者众,皆欲澡心归化,若尽杀之,是驱天下以资凶盗也。’由是全活者众。盖当日时势或有不得不从轻典者,然一时权宜,用以离携贼党则可,若竟以岘所奏为正论则非也。堂堂大一统之朝,食禄受官,一旦贼至,即甘心从贼。此而不诛,国法安在!乃当时无不是李岘而非崔器,何也?……盖自六朝以来,君臣之大义不明,其视贪生利己,背国忘君,已为常事。有唐虽统一区宇已百余年,而见闻习尚犹未尽改,颜常山、卢中丞、张睢阳辈,激于义愤者,不一一数也。至宋以后,始知以忠义为重,虽力所不及者,犹勉以赴之,岂非正学昌明之效哉!”

这里的义正辞严,当然有异代不同时的漂亮话,也包含着理学史观价值的严厉判断。但此举毕竟开始了对大臣的不忠进行“惩诫”,为汉魏六朝至隋唐臣僚遇变则首鼠两端的行为,作了一个了断。而“扬善”则是对“惩恶”的自然延伸和补充,所以唐德宗李适撰写《赠太尉段秀实纪功碑》开宗明义就讲:

“立人之道,曰君与臣;立臣之道,曰忠与节。忠莫极于卫国,节莫大于忘身。存其诚德贯乎天地,致其功用施于社稷。独断剿凶慝之命,沉谋安宇宙之危。其智勇足以拯时,其义烈足以宏教。非昊穹锡庆,数佑皇家,重振纪纲,再激污俗,何遘迍之会,而获见斯人。”

急切为臣下标立舍身卫国的“忠节”,作为新的价值标准。他又在《西平王李晟东渭桥纪功碑》的开首感喟道:

“天有柱以正其倾,地有维以钮其绝,皇王有辅佐以济其艰难。非命历所归,不得生良弼;非君臣相合,不能集大勋;非暴乱宏多,不足表忠节;非奸猾炽焰,不克展雄才。天与事肆会,然后臣功着而王业兴焉。”

在历数了兴唐诸将的功绩之后,李适还特别将李晟与郭子仪并列:

天宝之际,盗起幽陵,翠华南征,潼关不守。广德之际,戎轶邠郊,皇舆东巡,酆官罢警。则有若尚父子仪等殄殪丑逆,册肃宗于岐;攘却蕃夷,翊代宗于陕。建中四祀,寇发上京,暴蔑人神,僭称名器。则有若西平王晟等翦灭大憝,廓清中区。惟兹数公,异时同德,道济于社稷,勋书于彝鼎。唐之得人,于斯为甚。

不仅如此,他还亲自为李晟作神道碑,极尽哀悼惋惜之意。但如果我们注意到,在唐代武成王庙的陪祀中,始终没有出现李晟的身影,就不难理解五代史家在李晟论赞中的以下话语的分量了:

“西平器伟才雄,人望而畏,出身事主,落落有将帅之风,见义能勇,听受不疑。忠于事君,长与应变,诚一代之贤将也……而德宗皇帝听断不明,无人君之量,俾功臣困谗慝之口,奸人秉衡石之权。丁琼之言,诚堪太息。虽龊龊刻渭桥之石,区区赐凌烟之铭,亦何心哉!”

所谓“丁琼之言,诚堪太息”,是指长史丁琼本有怨望,在李晟被剥夺兵权时,曾建议他“以公功,乃夺兵柄,夫惟位高者难全,盍蚤图之?”而被李晟驳斥为“不祥之言”,执琼以闻。可见《旧唐书》作者犹带五代士夫意识,认为君既不君,则臣将不臣,所谓“蚤图之”,或即拥兵自重,不假节钺;或即自立为王,取而代之,如朱泚然。何况孟子本有“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的说法。

欧阳修的说法就温和委婉得多,他虽然也同情李晟,认为唐德宗是“庸主”,但却以为急流勇退才是功臣“免祸”之法:

“晟无积赀输粮,捉【提】孤军抗群贼,身佩安危而气不少衰者,徒以忠谊感人,故豪英乐为之死耳。至师入长安而人不知,虽三王之佐,无尽其能,可谓仁义将矣!呜呼,功能存社祏,不能见信于庸主,卒夺其兵,哀哉!虽然,功盖天下者,惟退,祸可以免。”赵山林《南北融合与关羽形象的演变》一文,曾引用乾隆三年刊《蒲州府志》卷第二十四所载“唐人小说”一则谓:

“李晟镇河东日,夜梦伟人来谒,自言:‘汉前将军关某也。蚩尤为乱,上帝使某征之,顾力弱不能胜,乞公阳兵助我。来日午时约与彼战,我军东向,彼西向。’语讫而去。晟早起,心异所梦,令军士列阵东向,如所戒。是日天气晶朗,至午,忽阴云四合,大风骤作,沙石飞起。晟曰:‘是矣!’即令鸣鼓发矢,如战斗状。久之,风止云豁,视士卒,似多有伤者。其夜,复梦来谢云:‘已胜蚩尤。’”

此篇未见其他记载,如果确实为唐人所作,应该是现存关公故事中最早的“小说”资料了,颇惜作者没有进一步分证。该记叙明显不同于其他“斩蚩尤”之传说形态,且颇关涉一些唐代有关忠义的故实,值得为之辨析。此外,这则传说未能言明蚩尤何以为乱,关羽何以要征,分派命令之“上帝”究竟属于何方神圣,自不如宋后出现的说法略具条理。但惟其如此,尤能提调探究兴趣。

中晚唐政局反复多变,皇帝动辄就仓皇出逃,确实会令留在京城无力随“狩”的臣下无所是其从。钱锺书论及杜甫《哀江头》“黄昏胡骑尘满城,欲望城南望城北”句时,以为“杜诗尤凄警”:“杜疾走街巷,身亲足践,事境危迫,衷曲惶乱,有若张衡《西京赋》所谓‘丧精亡魄,失归忘趋’。”欧阳修记叙桑道茂向李晟预请赦书的故事,正表示着对于这种两难处境的“同情之理解”。值得注意的是,《太平广记·桑道茂》所载唐人记叙,却与欧史显有差异:

“李西平晟之为将军也,尝谒桑道茂。茂云:‘将军异日为京兆尹,慎少杀人。’西平曰:‘武夫岂有京兆尹之望。’后兴元收复,西平兼京尹。时桑公在浮囚之中,当断之际,告西平公:‘忘少杀人之言耶。’西平释之。(出《传载》)”

其实,既然桑道茂预言那么准,理应预见并避免自己身陷这种两难处境。“缣帛”之类道具,“书具”预赦,“衿膺”题免等等表演,明显为“想当然”之增饰,此亦当时说话人,后世小说家之惯技耳,不过是表达出了修史者的微妙情感。据说黄幡绰也遇到过这种尴尬,李德裕《次柳氏续文》言:

安禄山之叛也,玄宗忽遽播迁于蜀,百官与诸司多不知之。有陷在贼中者,为禄山所胁从,而黄幡绰同在其数,幡绰亦得出入左右。及收复,贼党就擒,幡绰被拘至行在。上素怜其敏捷,释之。有于上前曰:黄幡绰在贼中,与大逆圆梦,皆顺其情,而忘陛下积年之恩宠。禄山梦见衣袖长,忽至阶下,幡绰曰:当垂衣而治之。禄山梦见殿中棂子倒,幡绰曰:革故从新。“推之多此类也。‘幡绰曰:’臣实不知陛下大驾蒙尘赴蜀。既陷在贼中,宁不苟悦其心,以脱一时之命?今日得再见天颜,以与大逆圆梦必知其不可也。‘上曰:’何以知之?‘对曰:’逆贼梦衣袖长,是”出手不得“也;又梦棂子倒者,是”胡不得“也。以此臣故先知之。上大笑而止。”

倡优之人,对于两难处境自有两解变通之说,把政治上的两面逢迎,化为事上谀君的左右逢源,终得一笑而释。

但是无论如何,踵继颜真卿、段秀实、张巡等人榜样之后,晚唐也还有几个忠节自许,活出人样儿来的阀阅大臣。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曰:

“黄巢之入长安,僖宗出幸。豆卢瑑、崔沆、刘邺、于琮、裴谂、赵蒙、李溥、李汤皆守节,至死不变。郑綦、郑系,义不臣贼,举家自缢而死。以靖康之变言之,唐犹为有人也。”

当然也有被迫当了忠节之臣的。《旧五代史》十八《李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