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关公崇拜溯源(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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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关公信仰的普及(3)

噫!尝谓王之行事,其忠节勇功,炳若丹青,乡人之所详闻。今略述其大概,俾忠义之士激昂奋励,以报朝廷,岂不伟欤?里人从政郎洪嘉其诚意,相属为文,以纪其实。

“时政和七年(1117年)九月望日记。”胡聘之按语言:

胡聘之按语言:

“《宋史·地理志》:解州为防御州,属县三,闻喜为望。《太平寰宇记》云:中条山在解县南三十里,其山西连华岳,东接太行,又稷下在解县东北六十七里,引《左传》杜预云:河东闻喜县有稷山,是也。记言‘中条稷山,南北相望,土广民饶,最为繁剧’,检史志及《寰宇记》所书语,亦适合。又此碑云‘崇宁初,二寇扰民,当职者深以为患。弓级董政实令诸众仅二十余年,盗贼畏惧。’崇宁元年至政和七年止十六年,此云二十余年,疑‘二’字衍。观是碑所记,崇宁初河、陕以东,民已不靖。大观二年,盗遂纷起。此转补史所不及矣。《职官志》:迪功郎,旧官将仕郎。承信郎,旧官三班借职。秉义郎,旧官西头供奉。宣义郎,旧官光禄寺卫尉,将作寺丞。”

所言甚是。但我以为这篇碑文的价值,在于展现了北宋胥吏崇祀关羽的一个侧面。按该碑立碑人署为“迪功郎、县尉监管勾学事、专切管勾教说保甲吴翊,迪功郎、主簿兼权县丞吕翼,承信郎兼酒税杜安,承信郎兼酒税田辅,秉义郎权巡检来择,宣义郎、知解州闻喜县,管勾劝农公事,兼兵马监押,专管勾河渠堤堰等事,专切管勾学事教阅保甲任谏。”包含了北宋县一级设置领导班子的基本成员,即知县、主簿、税监和县尉。其中负责地方治安的主官是县尉和巡检。《宋史·职官七》言:

“尉:建隆三年,每县置尉一员,在主簿之下,奉赐并同。至和二年开封、祥符两县各增置一员,掌阅羽弓手,戢奸禁暴。凡县不置簿,则尉兼之。中兴,沿边诸县间以武臣为尉,并带兼巡捉私茶、盐、矾,亦或文武通差。”

“巡检司:有沿边溪峒都巡检,或蕃汉都巡检,或数州数县管界、或一州一县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

倡议并“营干”立庙的人,实为当地的“弓级”董政。按“弓级”一职未载于《宋史·职官志》,但由岳珂《桯史》记叙宋孝宗淳熙年间,部胥通同作弊,将呈文“增城县尉司弓级陈某,获盗若干”中的“司”改为“同”,“笔势浓纤无少异”,遂使县尉张某“名登于进卷”,以骗取奖励升迁的故事看来。“弓级”应当是县尉属下负责捕盗的专责人员,类似后世刑警队长。治下之员则为“弓手”。据高承《事物纪原》卷七《州郡方域部三十五》:

“弓手营。《宋朝会要》曰:咸平五年八月,置县尉、弓手营舍。”

按“弓手”原为“乡兵”之一,其初源于种世衡发现宋兵对抗西夏骑兵骚扰,弓箭是有效武器之一,于是大力提倡乡人习射。后来则作为徭役,规定由富户或中等户充任或者雇役担任,成为地方的保安的基本力量。熙宁变法时曾遭裁减,“曾公亮以为置义勇、弓手,渐可以省正兵。”而为王安石拒绝。司马光则提出了质疑:

“悉罢三路巡检下兵士及诸县弓手,皆易以保甲。主簿兼县尉,但主草市以里;其乡村盗贼,悉委巡检,而巡检兼掌巡按保甲教阅,朝夕奔走,犹恐不办,何暇逐捕盗贼哉?又保甲中往往有自为盗者,亦有乘保马行劫者。然则设保甲、保马,本以除盗,乃更资盗也。”

从这块碑记看来,宋徽宗时代蔡京采用王安石之法时,也曾作过一些变通,故“保甲”与“弓手”制度并行。

按北宋衙门胥吏向有自立祠宇,自立护佑神祗之习俗。叶适《石林燕语》卷五言:

“京师百司胥吏,每至秋必醵钱为赛神会,往往因剧饮终日。苏子美进奏院会,正坐此。余尝问其‘何神?’曰:‘苍王。’盖以苍颉造字,故胥吏祖之。固可笑矣!官局正门里皆于中间用小木龛供佛,曰‘不动尊佛’,虽禁中诸司亦然。其意亦本吏畏罢斥,以为祸福甚验,事之极恭。此不惟流俗之缪可笑,虽神佛亦可笑也。”

既然无稽之神都可以堂而皇之地供在京城诸衙门里,则关羽已然得到国家敕封,自然无可非议。其实此庙之立,主要是地方治安官员敬祷之用,已与沁县威胜军将士立庙宗旨显有不同,但碑所言“上可以佑国家,远可以镇边疆,迩可以保乡闾”,自然也可看作“军神”的延伸。

本文所以喋喋不休说到“弓级”、“弓手”,正缘董政之流相信关羽当年也曾担任过类似职务。按《三国志·关张赵马黄传》:

“先主为平原相,以羽、飞为别部司马,分统部曲。”

据《三国志》各传,刘备、黄盖、吕蒙、孙盛等人都曾在微时担任过别部司马一职。又据《后汉书·百官一》:“领军皆有部曲……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亦有部曲、司马、军侯以领兵。”则汉时别部司马本为领军之官,而非缉盗之职。但自从“说三分”将《三国志》故事化,这种区别或被当时的“说三分”艺人泯灭,至以“弓手”描摹关羽之出身微贱,因而在这一个阶层中也获得了广泛认同。

元人胡琦《关王实录》郑重记载说:

“玉泉显烈庙有司马印二枚,相传以为汉印,王所配之。其一方一寸,刻文曰‘别部司马’;其一方有五寸,两环相连,系于印纽。文已缺讹,惟左有‘司马’字可辨。俟考。”

明人吕柟则言:

“印文古雅,类汉人刻。知传者非妄也。”

可知深信不疑。其实这样低微的官职,印绶何以出现两种规制?元、明两代文人都不以考据见长,不谈也罢。但是从一个方面证实了他们熟知关羽曾为“别部司马”的经历。这个传统后来还有延续,以至县尉司衙都修有关祠。王恽《重修义勇武安王祠记》言:

“汲县县治即故尉司公廨,内旧有武安王祠。莫究其所始,而可见者金泰和初(1201年为金泰和元年,宋嘉泰元年)信武将军完颜师古重加修饬,昭默祷而答灵贶也。兵后废撤不存。有元中统癸亥(四年),薄聂元擒诘强御,未即厥事,假灵于神,已而如所愿,遂即治左复庙而貌之。癸未(至元二十年,1283年)之水,又从而圮焉。至元丙戌(二十三年,1286年)真定录判刘聚来主县簿,以游击有功,田里颇安,不敢居其能,越神明是归,遂以起废为己任。”

主簿即地方治安主官,可知此风金元间犹存。又胥吏衙役亦官亦民,为中国社会一特别阶层。明初《大诰》苛刑峻法,部分即针对元代胥吏蠹民之陋习。但他们的信仰究竟为何,向无专说。如果和三国、《水浒》故事的演变发展合观,或者有些眉目。

元刊虞氏至治本《全相三国志平话》是今存最早的三国故事刊本,它描述刘备破黄巾后,到长安等待封赏,十常侍之一段珪公然索贿,张飞挥拳打落段的两颗门牙,得罪权势,结果分发安喜县尉。张飞夜入官宅,杀死太守夫妇及“衙内上宿”的“弓手”二十余人,又打杀前来问案的督邮,径上太行落草为寇。后因国舅董承招安,才转任平原县丞的。刘备既然两任县尉县丞,意度关、张作为属下,则正类岳珂《桯史》所记“县尉司弓级”矣。

嘉靖本《三国志演义》已经理学儒生删定,但仍保留了若干情节。如第三则《安喜张飞鞭督邮》,亦言刘备平黄巾有功,却只授安喜县尉,关、张随从,复因受督邮之气,为张飞怒打,弃官而去。又第九则《曹操起兵伐董卓》谈及公孙瓒起兵伐董时:

“统领精兵一万五千人起发,路经德州平原县过。军马正行之间,遥见桑树丛中,一面黄旗,数骑来迎,远远看见公孙瓒下马。瓒视之,乃刘玄德也。瓒亦下马问曰:‘贤弟何故在此?’玄德曰:‘兄长失忘?旧日蒙兄保委备为平原县令,因此出城闲行,偶遇尊兄到此,乃大幸也。就请兄长入城歇马’云云。瓒指关、张而问曰:‘此何人也?’玄德曰:‘此是关某、张飞,备结义兄弟也。’瓒曰:‘乃同破黄巾者乎?’玄德曰:‘皆此二人之力也。’瓒曰:‘呀!空埋了大丈夫耳。’”

后世以此添加在着名的“温酒斩华雄”上,以此突出关羽身虽寒微,但勇似天人。《三国志演义》第九回《曹操起兵伐董卓》写关羽自请出战,袁绍不识:

“(公孙)瓒曰,‘跟随刘玄德,充马弓手。’帐上袁术大喝曰,‘汝欺吾众诸侯无大将耶?量一弓手,安敢乱言。与我乱棒打出!’”

就连讲究人物性格各异的《水浒传》,也不怕和“本云长孙”的大刀关胜形象重复,特意设置了一个酷似关羽的缉捕都头。第十二回《青面兽北京斗武急先锋东郭争功》写道:

“(济州郓城县)本县尉司管下有两个都头:一个唤做步兵都头,一个唤做马兵都头。这马兵都头管着二十匹坐马弓手,二十个士兵;那步兵都头管着二十个使枪的头目,一十个士兵。这马兵都头姓朱,名仝;身长八尺四五,有一虎须髯。长一尺五寸,面如重枣,目若朗星,似关云长模样,满县人都称他做‘美髯公’。原是本处富户,只因他仗义疏财,结识江湖上好汉,学得一身好武艺。……那朱仝,雷横,两个专管擒拿贼盗。”

李乔《中国行业神崇拜》“衙役”条曾列举草鞋三郎、老吊爷、秦琼、蒲圻大王、右太尉、谢子澄等。但都是地方一时所祀,不足以概括全部。其中引郭立诚《行神研究》所言“捕快家多供秦叔宝画像。有案未破,必焚香叩祝,乞神佑,速获主犯”一则,虽然也有《说唐》一类小说作为渊源,但材料太近,且未注明来源。震钧《天咫偶闻》引濮青士《提牢琐记》:

“狱有神,有总司、分司,统尊之曰狱神。在祀殿者若关帝、龙神、门神。他若佛典部之大士、阎罗、社公,若道流之太乙、药王、瘟部、火部,皆为位以祀。别一楹祀前明椒山杨公,而刑部尚书王公世贞、郎中史公朝宾、司狱刘公时守得祔焉。”

亦为清代衙司所奉,或者承袭晚明风尚,值得拈出。

按自清雍正奉关羽为护国佑民之神,列入国家祭祀以后,关羽俨然国家神只,且责于惩恶扬善,阴司报应,位在城隍神之上。这对于旧时常年尊听上命,亲手置人于生死边缘的胥吏衙役阶层来说,良心亦须安顿,信仰即是归宿。由于澳门、香港和台湾早年割让,没有经历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文化变革,故清代胥吏衙役的信仰得以存留,并且作为汉民族主义纽带在对抗外来宗教侵蚀中得到某种意义上的强化。比如殖民时代香港英籍警官虽居高位,但也一定要拜谒关帝像,敬奉香烛,才能获得华人警察的认同。

日据时代台湾曾经撤毁关帝神像,此亦为“去中国化”之一部分,一如明治维新中的日本。故光复以后再次崇祀关公,仪礼及信众范围有所变动。后文再论。

1998年11月我自台北参加金庸小说国际研讨会,回程经过香港时,曾蒙时任国际刑警组织副主席,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朱恩涛的雅意安排,在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的接待下,实地参观采访了油(麻地)尖(沙嘴)警署的关公崇拜习俗。据介绍,全体警员每年有两次着装集体参拜活动,第一次是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关帝诞辰日,第二次是岁末宣布升职的日期,都要摆设大三牲,行礼如仪。警署公共餐厅常年供奉的关帝像,就是为此而设的。此外阅览室另有一尊小型关帝像,是为警署成员个人拜祷之用的:或为领受任务祈求神判,或因一时未破祷告神佑,或系结案以后感谢神庥,或缘个人原因致祷神灵而设的。据陪同的警官告知,澳门警方及台湾刑警,也都具有共同的关公信仰和大体相似的敬祀礼仪。

以关羽为警察神的习俗,还因为在海外任职华警的增多,近年开始传播欧美,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着文介绍说,当他陪同导师英国埃塞克特大学警察学研究所主任比尔·塔夫曼在北京购物时:

“比尔上街买东西,王府井跑了一个遍,也没称心。原来他要置一张关公——关云长的画像。‘关羽’的发音又不准,说成是Guan Dai(关岱)。说了半天,我才知道他是要买关羽的像。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问他为什么,他却说你无知,关羽是谁?是世界警察之父。警察研究所的所长嘛,没有关羽成什么体统?”

有趣的是,反而是昧于传统的年轻中国警察,误读了关羽名讳。从晚明传教士及明清欧洲商贸船队开始,西人早已习惯将关羽按照闽广口音和习惯称谓,敬读为“关帝(Guan Te)甚至称做”关帝公(Guante-cong),“或仿效北方,直呼为”关爷(Guamya)了,17世纪欧洲出版物已经明确有此记载,李福清《关羽肖像初探》中曾予揭载。以其枝蔓,另文再叙。

(第四节)农业神

关公所以会成为“农业神”,重要原因在于由岳渎崇拜发展而来的祈雨功能,前书已有分说。但是后世为什么会把祈雨之期锁定在五月十三,并且覆盖了不同物候的广大地区,我以为需要从元代以后的棉业种植开始考探。

蒙元之初郝经《重建武安王庙记》言:

“郡国州县、乡邑闾井皆有庙,夏五月十三日,秋九月十有三日,则大为祈赛,整仗盛仪,旌甲旗鼓,长刀赤骥,俨如王生。”

证明至迟此时“五月十三”已经成为关羽祀日,惟无关农作,倒更像是游牧民族趁夏草正肥的阅兵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