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再快的快马将信送到盛京,也需要将近五天的时间。一来一回就是十天,到那时,什么都晚了。
“来得及,来得及。我忘记告诉你们了,我哥七天前就已经动身了,最迟不过明日上午就会到了。”
还好,还好!
三人这才放下几次悬起的心,长长的松了口气。
十月二十八吉日
漕帮帮主大婚,红红的喜绸红带挂满了延河两岸。大红的炮仗,由头燃放至尾,响彻整条大运河。
来自五湖四海的宾朋,齐聚漕帮分堂。敞亮的大厅内,有那熟悉的友人,三三俩俩的聚做一堆,彼此寒喧问候,相互交谈。等候着吉时一到,一同参行观礼。
漕帮的子弟,穿着统一的喜服,穿行其中,端果送荼,盛情招呼。
相比这里的一派热闹喧哗景象,后堂则要清冷安静许多。
明明是大婚喜庆之日,却有那鬼鬼崇崇的身影,躲在阴暗的角落,左顾右盼。
“到底好了没有,还得多久?你们倒是快点儿啊。”焦急的跺着脚,惶恐不安的伸长颈项,四周瞭望。
十四五岁的年纪,到底是学不来些沉稳。提心掉胆的,只盼着早早的离开这里。
“好了,这就好了。”蹲在地上的两道身影之一,颤抖着的手,终于把散落一地的珠宝瓷器,拾进袋子。女子回道。
“你们两个也真名够笨的,拿个东西也拿不稳。还愣着干吗,赶紧走啊!”焦躁不已的她,眼中只有那到了手的珠宝,一心只想着早些离开,好分得属于她的那一份儿。浑然不觉,即将而来的危险。
一道寒光闪过,她只觉得脖子一凉,惊恐的眼睁得老大,瞪着站在面前,仍然俊美却目露凶光的男子,喉咙‘吱咯—吱咯’作响,却说不出任何话来。
鲜红的血,似箭泉喷了出来,溅到一张精描细画的面容上。温热的血液,带着腥气,顺着眼角脸颊,流进红红的朱唇里。
怔了怔,方才反应过来。‘呕’弯腰便是一阵狂呕。
“为为什么,要杀她?呕”
“我也不想啊,她知道了我们的事,万一哪天她说了出去,你我不是都要没命了吗?”男子拍了拍她的背,解释道。
女子终于吐尽最后一口秽物,直起腰,拾起衣袖抹了抹嘴,吐了口气,说道:“你真当我愿意留她啊,你也不想想,你杀了她,那由谁来替我拜堂啊?我这一走,马上就会被人发现,漕帮这么多人一追,我们还逃个屁啊?”
“我还以为,你跟她当真是亲如姐妹呢?原来……嘿嘿”
“哼!两个人分钱,总好过三个人分。”女子冷冷一哼,一双小眼里,尽是狠光。跟她身上大红的喜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连身旁站着的男子,都不觉的打了个冷颤。
“人我已经杀了,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男子瞅了瞅她,问道。提起腰刀,将上面的血迹向地上的尸体上蹭了蹭。
女子颇有怨气的斜睨了他一眼,低哼了声道:“还能怎么办,找一个倒霉鬼,替她不就行了?真是榆木脑袋。”
男子被她骂的一声也没吭,暗地在心里头唾了一口。
妈的,臭婆娘!要不是你还有些用处,老子非现在就宰了你不可。
脸上却挂着笑容,哄道:“是,是,我是榆木脑袋。谁叫我的亲亲喜欢呢?”说着,两只大手便往女子身上摸。
显然,他是个中高手,几下女子便有些微喘起来。
“好好了,不要了。嗯,以后,你我有的是时间,你猴急什么?”女子微喘着,拉下他四下流窜的大手。
男子四下看了看,也知道眼下不是什么好时机,幸幸的收了手。
在女子的催促下,拖起地上的死尸,靠向墙角。那里正好堆放了一垛柴草。两人一齐动手,很快便把尸首藏进了柴垛中。
便在这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冲着这边走来。
男子一拉女子的胳膊,闪身躲到柴垛后。
不多时,月亮拱门里,出现了一道身影。
他中等个头,削瘦的身材,着一件绸衫。色泽,是大多数宾朋所选用的暗红色。只是,穿在他身上,却要比别人更来得贴身合适。
很少有人能将暗红色穿出如此温文儒雅的气质来,看得柴垛后的女子直发直。一双桃花眼,放出兴味的光芒。
“花痴!”男子白了她一眼,心底不由一声冷哼。
再看那名男子,直奔着院中那株老桂树而来。
想他必是风雅之人,眼见深秋时节,这株大花金桂树仍开得十分炫烂,便极兴而至。
开得灿烂夺目的金桂树下,一身长衫的风雅儒士,负手仰头而望。啊,多美的一副画卷啊!
女子背靠柴垛,双手抱拳,一脸陶醉状。口水流出嘴角,犹自不知。
她身旁的男子,不去理会犯着花痴的她,躬着身形,蹑手蹑脚的走至长衫男子身后,陡然出手,击昏正自赏花的他。
眼见欣赏的美景画面被人打断,女子从地上跳起来,冲到男了身前,张嘴便要开骂。
“好了,你花痴病发完没有?要是发完了,就赶快脱衣服。”男子沉声一喝道。
难得的看见小白脸的他发火,女子怔了一怔,随即明白过来,急忙把身上罩着的一身大红嫁衣脱去。
望了望被击昏倒的男子,有些心疼的皱起了眉,“你出手会不会太重啦?”
“怎么,你心疼了,是不是?”男子眼睛一眯,向前迫近了一步。
“怎么会呢,我心里装得还不都是你这个冤家,不然的话,我怎么会连漕帮帮主夫人的位置都不坐,连命都不要的跟你私奔呢?”女子俏眼一翻,媚态模生。
“哼!”男子鼻子一哼,没有接言。
“好啦,别生气了,嗯?”女子柔软的身子直往他怀里蹭。
“嗯,好!那你还不赶快把衣服给他穿上,难道你真想被人发现啊?”
女子拎着大红嫁衣,犹豫的道:“他是男子,穿上这身衣服,很容易就会被人发现的。要不,再去换个女的来?”
“你当我们去摊贩那里买杂货,说换就换吗?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个倒霉鬼,不用他用谁?他虽然是个男的,可是身子还算削瘦,骨架也不粗状。虽然比你略高一些,穿着宽大的喜服,并不是很明显。用他代替你,却是再合适不过了。就这么着吧,再等就真的来不及了。”
女子听他说的甚有道理,也不由得点了点头。虽然有些心疼这么儒雅的男人,就这么错过了,但是为了私奔的大计,只能忍痛割爱了。
两人合力,没用上多大工夫,便把一身大红的嫁衣套在了昏倒的男子身上。接着,又是一阵折腾,把他抬到一墙之隔的喜娘房内。
把昏迷的他斜靠在床头,盖上喜帕。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女子方才想到一个问题,问道:“他现在人是昏迷着的,保不准,我们一走,他就醒过来了。到那时,不就什么都露陷儿了吗?”
“嗯,你说的也是。”男子点了点头,道:“那就先把他弄醒,再封了他的哑穴和身上的软麻穴,让他说不出来,又动不了。四个时辰之后,他穴道才可以解开。到那时,我们早已经出城,他们就是想追也追不上了。”
“干吗非得把他弄醒吗?直接点他的穴不就行了吗?”闻言,女子有些好奇的道。
“昏迷着点人的穴道,他就再也醒不过来了。一会儿,就要拜堂了,要是发现人死了,岂不是麻烦?”
“噢,原来如此。好你个冤家,懂得可还真多!”女子略微精壮的手指一伸,点了记他的额头。
干过粗活的皮肤,有些粗糙,男子心底有些厌恶。不着痕迹的拉下她的手,笑脸迎人道:“好啦,我们抓紧点儿吧。”
说罢,走到桌子前倒了杯清水,往昏过去的男子脸上一泼。轻微的呻吟声后,人已经幽幽醒转。
疾出手指,分点他身上穴道。在他初醒之时,便令他动弹不得。
胡四海啊,胡四海,真想看看你在知道老婆被人拐跑了,自已又跟一个男人拜了堂后,你是怎么样的反应。
一向沉稳的你,大概脸都会被气绿了吧?
哈哈哈哈真是想想都觉得快意啊!
“好啦,五郎,我们该走了!”男子从未有过的阴冷神情,让女子感到了莫明的恐惧。急拉着他的手,往门外走。
“是啊,是该走了。”不过,什么时候回来,那可就说不定了。男子嘿嘿一笑,心中加了一句。越至她身前,潇洒而去。
混沌的神智,还未从昏晕中清醒过来。突如其来的疾指封穴,是仅有的感觉。沉重的疼痛,从颈后传来。
莫严君睁开眼,触及的是一片鲜艳的红。一绢红红的盖头,遮挡住了她所有的视线。上身的动弹不得和双腿的虚软无力,都在宣告着她被困的事实。
一瞬间,种种情绪一齐涌上心头。惊讶、疑惑、无助、懊恼、不甘……在所有的情绪都走了一遭之后,不甘的情绪占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