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穿越之五胡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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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仗义(2)

胡人虽不善舟船,但王家却是生于河边的,家里也有些船,如今要用船,直接开过来就是。好在胡人的军队不象汉人那样多的规矩,和哪个相好,借个一两千的,不在话下。

老父放心不下,也跟了过来,不过毕竟年龄大了,杀戮的事情对付不了,留在船上替他们观望,王彦带队上岸掳掠。

王家父子虽然想要立功,但还算理性,不敢想象自己就杀到长安城里活捉刘子源,他们自忖还没有那个本事。但在刘子源的地头上掳掠一通,破坏他的民心,让他难受一番,却是他们干得再熟不过了的事。

望着沿途刚刚冒出头的麦苗,和一望无边的良田,以及隐约掩藏在树丛后的茅草屋,王彦也有些紧张。虽然他是王迥的儿子,但象他这种纨绔,几时上过战场。若不是为了要保命,他才不会来这里。

但看着策马小心行了数里之路,沿途只看到麦田和村庄,却一个人都没有看到,王彦陡然又生了勇气,拨出长剑向前一指,厉声道:“小的们,跟我冲上去,冲进汉人的村子里,抢他们的钱粮,玩他们的女们去啊。”

这一会他完全忘记了,他的祖上也是汉人了。

“冲啊,”这群连甲骨都不全的鲜卑兵,说到底其实就是一群强盗,因为,他们打仗的目的本就为了掳掠嘛。这时得了王彦的命令,感觉不到周边的危险,也立即一窝蜂的冲进了村子,一个个踢开了房。

令他们高兴的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们大概走得匆忙,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带走,他们如愿的从各个粮仓里扛出了一袋袋的粮食。

望着这群贼人们成群结队的赶着马,驮着一袋袋的粮食送到岸边,郑二哥及他的兄弟们,就算双眼冒火,也只能咬紧牙齿,焦急的望着西边的方向,暗想:“潼关也不过十几里地,怎么汉王的兵马还不来。”

不过半个时辰的工夫,王彦已将石壕村搬迁一空。可是,整个村子,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王彦犹自觉得不解气,唤过几个士兵吩咐道:“这么破烂的房子,留在这里太碍眼了,烧了,全部烧了。”

村庄四周立即燃起了袅袅的青烟,不过片刻,燃起的火苗很快就吞没了人们栖居的草屋,劈叭声中,屋梁哗啦掉落,被仍有些寒意的冷风中裹挟着在山谷间回响,象是无数不屈的哀曲,象是无数无声的呜咽泣诉。

可数百个青壮的汉子,数千双不甘的眼神,只能眼睁睁的望着暴徒烧毁了自己的家园,抢走自己的粮食。

曾经无数次他们也是这样无辜的望着这群强盗们抢走自己的财产,甚至家人。他们无数人梦想的太平生活,难道还很远吗?

“哈哈…”王彦放肆的放声大笑,“这些孬种,都藏得挺深的,现个身叫骂一声都不敢了。都是软蛋,孬种。哈哈,这回先放过你们,下次来了,老子多带点人,多抢几个村子。”

一路大笑,一路策马狂腾,可犹自觉得仍不爽快,望见路边生机盎然的麦田,一提马缰就进了麦田里,一边还大笑道:“这些愚蠢的汉人,田种得再好又有什么用,还不是替我们种下的。小的们,且随我来,把他们的麦田全部毁了,哈哈,我好期待啊,看他们看到自己的麦田被毁是什么表情。”

数十骑开始在宽阔的麦田里开始飞奔。

“狗贼,找死,老子杀了你。”一声暴喝声,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就在王彦的耳边响起,王彦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猛的被人扑下马背,狠狠摁在地上。

“杀啊,杀了这群狗贼。”一群双眼冒着怒火的大汉们,再也无法控制住心中的恨意,扛着镰刀、锄头,或者已经有些生锈了的大刀跃出了丛林,同贼人们绞杀在了一起。

正在得意之中的贼人们,哪里会想到这个时候会遇到偷袭,不过片刻之间,就已经有一百多个被砍翻在地。不过,他们的武器确实太差,有时候砍上好几下,仍只能将这些贼人们砍翻在地,根本要不了他们的命。他们只有举起手中的武器,甚至就从地上捡起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使劲往这些贼人们的身上砸去。

但当贼人们发现,他们居然被两三百的乡民偷袭的时候,来身鲜卑勇士的优越感立即让他们感到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他们很快组织起来,策马返回,不过一会,就已经把这三百多个汉子围在了圈中,但圈子中还有他们的人,他们不敢策马冲来,只好下马应战,狭小的树林里,陷入了近身肉博之中。

乡民们虽然没有受过任何的训练,但他们有无穷的力量,有着无边的怒火需要发泄,他们全部焕发出了从未有过的力量,同贼人们殊死博杀着,但最让他们胆颤心惊的是,那个黑脸矮壮的屠夫牛大壮,只见他双手挥舞着一具贼人的尸体,将尸体当作了武器,舞得呼呼生风,往自己身边的贼人们砸去。

贼人们刚想拿刀去扫架,可一看那猛汉中拿着的是他们的头儿,不敢确信头儿有没有死透,手中的武器不由自主就慢了下来,趁着这会儿工夫,牛大壮又砸晕几个贼人。

但是贼人越来越多,乡民们只有三百多人,贼人渐渐将圈子缩小,乡民们身边的贼人越来越多,而同伴却一个个的倒下,他们渐有左右支拙之感。但他们不能放松,因为只要他们一松劲,马上就会躺倒在地上。

“兄弟们,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啊。”郑二哥挥起大刀,猛喝一声,又砍翻了一个。可是,他的刀已经卷了不知多们刃口了。内心里在期待着,汉王的兵马什么时候能来,可眼睛却不敢去瞄。

血肉在纵情的跳舞,大刀在欢快的狂欢,狭小的树林空间里,充盈着浓烈的血腥之味。分不清那是敌人的血肉,还是自己的鲜血在迸射。

牛大壮已经记不清自己已经砸倒了多少个贼人,也不知道自己换了多少件武器了。他只是机械式的捡起地上的尸体,树枝,任何让他感觉有份量的东西招架着。敌人的长枪、大刀已经在他身上不知道刺了多少伤口,他已经感觉不到流血的痛楚。因为上衣已经染满了鲜血,双眼已经被血雾模糊,眼看摇摇晃晃,就要扑倒。

“牛大壮,挺住,你行的。”郑二哥厉喝道,牛大壮强自又打起点精神,可身上的疲倦感却是无比的强烈,他分明感觉到,一杆长枪就要刺破自己的胸膛…

“贼子尔敢,”牛大壮听到一声尖厉的呼啸声,然后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乡亲们不要怕,我们来了。”领头的是一个年轻的将领,挥舞起一把长达五尺的马刀,一边尽情的砍杀着,一边招呼着乡民们。

“王师…王师来了。”乡民们忍不住就感觉到热泪要涌了出来。被各个朝廷抛弃无数次之后,终于有王师来救他们了。

领头的是刘子源的义子刘吉。虽然他年纪尚轻,但一在他也算经过大仗,二者也确实是无人可用,因此被如今的枢密院使王镇恶任命为潼关守将。他一得了冯大树的信,便带了三千骑兵赶了过来,没想到,还是来得迟了点。

这三千铁骑可是历经考验的老兵,只会抢掠,又历经一番厮杀的胡人们怎是对手,不过几个冲击,两千胡人已是多数伏诛。王迥一看神色不对,刚想命令人驾船离开,早有人拦在岸边将他们拦住,全部抓获,无一漏网。

这时刘吉才开始细细打量这些血肉模糊、衣衫褴褛的乡民们,年轻的心强烈的受到了震撼:若我龙朔儿女都如此不畏生死,又何惧胡骑占我国土,戮我百姓。

他们就象《我的团长我的团》里那些肮脏、贪图小利、目光短浅、好色猥琐的小兵们,他们不会喊空洞的口号,不敢想象自己是大公无私、无情无欲的圣人,他们更不以救世主自居,认为自己拯救了这个国家和民族。他们是以自己的一腔热血在战斗,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告诉世人,他们是一群战斗的男人,是一群永不屈服的龙朔国人,他们用他们的身躯,树起这个民族的精魂。

仗义每当屠狗辈,龙朔正是有了他们,能血脉长存。龙朔国大好河山,正是有了他们,能在无数次风霜雨雪过后,更显娇妍。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人,哪怕他们穿着再破烂的衣服,哪怕他们只是喊着最粗俗的口号的屠狗之辈。因为,他们挺起了一个民族的脊梁。

牛大壮终于幽幽醒转过来,一抬眼就看到了一张年轻俊俏的脸,心里一阵慌乱道:“鬼,怎么这么好看的鬼。”

“什么鬼,”郑二哥没好气的砸向他,刚要挨着,又生生打住,“这是小刘将军,汉王的义子。”

“我们获救了?”牛大壮不敢相信地说。

“是啊,”郑二哥神色黯然下来,“两百多个兄弟没了,你小子,不打招呼就冲了出去,吓了弟兄们一跳。”

“都是我的错,”牛大壮面露戚楚,随即咬咬牙道,“我实在不想再忍了,那些狗贼们抢了我们的粮食还不算,竟还要毁坏我们的良田,竟这样的诋毁我们,不杀了他们,我难消心头之气。”

“刘将军,我有个不情之请。”随即肃然转向刘吉。

“请说。”刘吉肃然起敬。

“若刘将军不嫌弃我牛大壮粗鄙,我牛大壮这两百斤就交给将军了。从此之后,鞍前马后,唯刘将军马首是瞻。”

“你想好了?”刘吉的脸上闪过一丝喜色。

“老子受够了这种窝囊气了,老子这把杀屠刀再也用不上了,老子从此要拿起杀人的刀,只要哪个贼人再敢欺我,老子定要跟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牛大壮恨恨道。

“好,很好,”刘吉赞许的点点头,“从此之后,你就跟着我刘吉,和我,和汉王一起,誓要屠尽任何侵入我们家园的强盗,还我同胞们一片清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