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城十一年
1955年5月中旬,胡风被捕入狱。此后,胡风被关押在秦城监狱达十一年。1966年,胡风被判刑后获准回到家中,但暂时安定的生活并没有很长时间。1967年,胡风及夫人梅志被迫离开京城,前往四川。从此,在那里开始了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直到1980年,再重新回到北京。
写三十万言书的时候,胡风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被送入监狱。而进了监狱,他也并没有认为自己会在这里度过他的后半生。他仍然期待着事情的解决,也可以说,他还是认为事情会得到解决的。所谓解决,对胡风而言,并不只是指对他出狱与否做一个简单的结论,胡风所期待的是中央能转变对他的看法,而确信他的忠诚。也许这需要一点时间,但这时间应该不会太久的。他在狱中曾经几次仿佛看到了出狱的希望,他甚至想象过出狱的情形,也设想过出狱后的人生选择。这些都记录在了他的狱中诗中。
1957年春天,他作了《拟出狱志感》(二首)
一
长昼无声苦度时,恹恹日影照风丝;
惊闻赦令双行泪,喜见晴空一色旗;
拾得余生还素我,逃开邪道葬歪诗;
牢房文苑同时别,脱去囚衣换故衣。
二
感恩重获自由时,对妇偎儿泪似丝。
桶底幸存三斗米,墙头重挂万年旗;
远离禁苑休回首,学种番茄当写诗;
负荷尚堪糊数口,晴穿破衲雨蓑衣。
(《胡风全集·诗》472页)
虽然,此时的胡风对于不久就能出狱这一点仍然抱有乐观的想法,但他入狱的事实以及两年关押后仍然没人理会他的申辩,他心中是失望的。他对于当时的文学界状况的改变也失去了信心。他下决心,如果能出狱,他将告别文苑,而去“学种番茄”。胡风出身于农民家庭,他早期有一首诗就叫《我从田间来》。在经历了在文坛的起伏跌宕之后,胡风也许真的厌倦了无休止的是非论争和人事恩怨,他要“远离禁苑”,过他的平凡家庭的温饱生活。二十多年后他们终于获释而告别牢房,但胡风却没有“远离禁苑”,而是继续写作。命运难料,有时身不由己,有时又情不自禁。
1957年胡风强烈的出狱希望,和当时反右前的“大鸣大放”不无关系。然而,一切都是他虚幻的想象,胡风对于自己的处境和外部的环境始终缺乏准确的估计,直到他获得平反时依然如此。
铁窗下的生活,是很难耐的。不仅是因为孤独,更有一片忠诚却成为祸端的冤屈之情,还有面对四面空墙申诉无门的悲愤和无奈。胡风将他的心情写进了他的狱中吟作的诗中。
竟在囚房度岁时,奇冤如梦命如丝;
空中窸索听归鸟,眼里朦胧望圣旗;
昨友今仇何取证?倾家负党忍吟诗!
廿年点滴成灰烬,俯首无言见黑衣。
(《胡风全集·诗》466页)
由于除了写交代材料以外,不允许写其他文字。胡风的这些诗都是自我吟诵而成,为了便于记忆,也是因为胡风对鲁迅的特殊感情,他最初的一些狱中诗采用了鲁迅的诗《惯于长夜过春时》的原韵。
随着时间的推移,激情也许慢慢转化为理性。胡风不再陷于出狱的虚幻想象,而是以作诗回顾着他的经历,思念他的亲人。(这些诗在胡风平反后以《怀春曲》《怀春室杂感》收入《胡风诗全编》出版。)
1966年,在和妻子到达成都之后,胡风向梅志讲述了他的狱中几年的经历和写作狱中诗的过程。
大约在1958年后,同我谈了几百次话,忽然不来谈了。我想,问题该谈得差不多了,就等着最后处理吧。这时又没有别的事,一个人蹲在这十多平方的房间里,胡思乱想是最糟糕的。虽然已开始给我看报,但是一份《人民日报》从头到尾连广告都看完都只能用几个小时,其余的时间就只能屋里踱步了。一边走着脑子里就出现许多的诗句。先是自由体的诗,但实在记不住,又没有笔可以记录下来,就改用旧体诗。诗越写越多,我经过多次试验,创造出了一种连环旧体诗,只要记住了上句,就能容易地想到下句。每组分八句或十句,当然这是无可奈何的方法,不过我用字尽量地做到通俗易懂(这像写旧体诗那样用典用古字),让人们一看就能诵读就能懂。而每一首诗(曲)里我都针对着一个人物,这些人物有的是熟人,有的则是我的一些想象。他们就伴随着我度过了这漫长的孤独生活。
(《伴囚记》第12页,工人出版社1988年出版)
《伴囚记》中还写道,看守曾要胡风在监房里编草辫,遭到拒绝;胡风还因为审问者将他比作狗,甚为气愤,反唇相讥。在秦城的十年,虽然精神上有巨大痛苦,但相对胡风在1970年被加刑后的遭遇而言,也许算是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优待了。
胡风被捕后,夫人梅志也被收审。四年后,梅志的母亲去世,梅志被释放回家。办理完母亲的后事,梅志设法打听胡风下落,却是难觅音讯。直到1965年,梅志获准前往秦城探望胡风。在分别了十年之后,出现在梅志面前的依然是不屈服的胡风。
他很平静地走向我,伸出了手,我也只好伸出手,他用劲地握了我一下,之后用闪着光的眼睛望着。是他。仍旧是过去的他,他的手仍然那么有力,他的眼光仍那么坚定。
(《往事如烟》第20页,三联书店1987年出版)
按看管的要求,梅志向胡风提到思想改造问题,胡风立刻就激动起来:
关于这方面,你最好别过问,这个死结不是我所能解开的!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就自然是文艺思想有问题,那也是认识问题,不是政治问题。
(同上)
狱中十年,虽然写过无数的交代,胡风也努力从党的原则上去检讨自己的错误,但他始终没有违心地抛弃他的文艺观点。正像他在入狱前对朋友们所说的,要维护最重要的东西———即文艺观点。他用生命在维护,至死不渝。
2.离京流万里
1966年,胡风被判14年有期徒刑,并被允许监外执行。他离开监狱,回到了家中。分别了十多年后,一家人得以相聚。孩子们都长大了,与他仿佛都有些陌生了。然而,能够相聚在一起,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胡风对孩子们表示了他的感情,他渴望与他们更为亲近,但这还需要时间。他却没有得到这样的时间。不久,“文革”开始,胡风被要求离开北京,前往四川。他有一种被放逐的感觉,但他是一个戴罪的人,他没有可以选择的机会,只有服从。
由于明确了刑期,胡风仿佛看到了事件终结的到来。到达成都后,胡风的心情是比较平静的。此时,“文革”的风暴已经迅速席卷到每一个角落,也当然包括他的监管处,他也必须按照要求,向看管他的人表示对“文革”的态度。对此,他只是说,他与社会隔离,不了解情况,不能说很多的想法。胡风这样说,一方面是基于实际的情况,他确实对于“文革”产生的背景不很了解,另一方面是他自感是一个服刑的人,他希望早日刑满,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惊天动地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要求每个人都“触及灵魂”的大运动。一批批老干部被作为“牛鬼蛇神”关进了“牛棚”,一批批知识分子、文化人视作“臭老九”被批倒。7月,原几乎是文艺界统帅的周扬也被打成为“文艺界黑帮首领”遭到批判。服刑中的胡风似乎也很难置身事外,省公安厅的负责人为调查周扬找胡风谈话,要点就是要胡风揭发周扬。
他接着说,“这可是对你的一次考验。你对这次“文化大革命”是怎么理解的,你可以说说嘛。还有,你和周扬他们从三十年代起就在一起共事,对他们的问题,你可以揭发,甚至可以控诉。这可是一场触及灵魂的大革命,你应该表现得好才行呀。”
(《伴囚记》69页)
很快,胡风写出了他的“思想汇报”。其中关于揭发周扬的问题,胡风表示了他明确的态度。
虽然客观情况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但我再申明一次:对于周扬、夏衍、田汉、林默涵、何其芳、邵荃麟等等人们加给我的各种批评以至判决,我决不说一句解释的话。除非将来受到中央的查询,对于和我有关的实际情况,我也决不提什么解释和提问。
(同上)
交上了这份“汇报”之后,胡风对妻子梅志说:“不管报上说得怎么吓死人,我应该有我自己的看法,决不在这里为某个人说一句坏话或一句好话,问题是怎么样就说怎么样。今天,周扬虽然被拎出来示众,但我连拍手称快的心情都没有。”文艺理论,尤其是整个文艺界的问题,可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必须做过细的工作,展开自由、广泛的讨论,而不是像这样靠大批判能得到结论的。像这样批周扬他们,是言过其实,难以服人的。
真仿佛是“世人皆醉我独醒”。胡风拒绝“揭发”“控诉”周扬,这一态度与当年无中生有“揭发”他的“反革命罪行”的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也足以使那些在“文革”中出卖他人以求自保的人自惭形秽。胡风这么做,不是表示对周扬的宽容,他只是遵循自己内心的道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