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目前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乡镇企业中,属于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和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乡镇企业,都可以依法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而合伙性乡镇企业、私营的独资形式的乡镇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由投资的农民个人作为法律主体,享有权利义务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