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1)
琉衍
嘴里一片清甜,我如饥似渴地饮尽它。
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青发的黑衣纷雪。
是哦,她是第一楼的悦容琴师,一个无孔不入的顶级杀手。
她干脆利落地轻声对我说:“我要给你扎针,你不能半途睡着,也不能发出一点声音,记住了吗?”
我才一点头,她就马上把我翻了个身,剥下我的衣服,一针扎了上来。我痛得马上恢复了精神,咬住了枕头。
针,一下,一下。
寝宫外的侍卫的脚步声,一噔,一噔。
他们随时会进来,纷雪随时会走,我随时有可能一命呜呼。
从小,我觉得喝药是浪费的,扎针是酷刑……
许久,纷雪轻柔的声音从我上方传来:“好了。”像天籁……
这时的我汗湿了一床被子,翻过几个白眼,但还是没有成功地昏过去。稍微习惯了身上的针之后,我侧头看了一眼室内,看守我的侍从们都被点倒了,外面的人并没有察觉到里面发生了什么事。纷雪的脚边是侍卫沉重的凯甲,她脱了下来,应该是为了行针方便和不发出任何一点声响。
“今天幻舞来过这里,她被捉住了。”纷雪冷淡地开口,“我们和幻舞约好,她若被擒,我们是不会去救她的,她只能自求多福。”
“她被严加看守了,是不是?”一开口,我就发现了自己的声音是多么的虚弱,弱到比纷雪刻意压轻的声音还要轻,几乎要我担心纷雪听不听得见。
所幸,这个全能杀手听见了:“不知道,不过遂王肯定加派了人手在暗中潜伏,只要有人去劫狱,就肯定回不来了。哼,那小子自信宫外只有我一人才能救得了你,也以为‘力量微弱’的我是无法潜入守备森严的王宫,就算是有高手带我进来也是难如登天。所以,没有加强这个王宫的守备,我潜进来,比以前还容易多了。”
听着她自命不凡的话,我微微地笑了,呵,这里很久没有来人了呢。
纷雪遗憾地说:“可惜,暗道被封了大半,尤其是这里被封得最厉害。都是小丫头弄出来的祸事,把你的退路都给封了。”
我微笑:“不碍事的,只是被封了大半,而不是被封了所有,除了这一条暗道,我还可以从别的暗道里走。”有些阵法就像酒一样,历史越久就越具有威力,所以祖先留下的阵法暂时没有破解的方法,而且,暗道连接着王宫的每一处,强行破坏就只能不重建王宫。所以,旭不敢毁去地道。我问纷雪:“小草那丫头现在怎么样了?”
“遂王找了她一个月,我就把她埋了一个月,把人从地下挖出来时,都饿得头昏眼花了。”
“埋人?”我疑惑,躲就躲吧,怎么就用到埋了?
纷雪努嘴:“就是埋到地里了,不然你以为能把她藏哪里?”
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便笑了起来:“这么说,那时旭是到了你府上找人了?”
“嗯,第一个搜的就是我那里。”
我笑意更浓:“那他一定被你修理得很惨。天空说过,你在外面看起来是个正常人,做什么都让人觉得喜欢。可是一进你家,你就会变成一个疯女人……”呵,想起天空以前给我的形容,我就乐不可言。
纷雪哼了一声,突然问道:“那丫头现在天天给你祈福,你对那孩子是怎么想的?”
“她是一个可爱的妹妹。”我回答她,对于小草,我只有这么想。
纷雪叹了一口气,道:“从媚灵那件事后,别人都道你在感情是迟钝而毫无分界的,其实,你比谁都分得清楚,朋友是朋友,兄弟是兄弟,爱人是爱人,妹妹是妹妹。你呀……”纷雪又是一声深沉的叹息:“就是小时候想得太多了,才会这么理智,我宁愿你能冲动一点,就算是偶尔也好。”
我微笑,但是不想接下这种感情话题:“幻舞现在怎么样了?”
“不是说被捉了吗?如果她好命逃了出来,找我找得及时,我就能保住她的流源。唉,灵力天生强大的人就是苦啊,去哪里都遭人妒。”
“嗯,旭觊觎幻舞的流源已经很久了。你有十成的把握能治好幻舞么?”我不愿,也不想幻舞也落得和我一样的命运。
“比别的医师多一倍把握,你忘啦,我和我父亲为了救你的流源,可是下了很大的功夫,花了很长的时间来研究修补流源的方法……可是却不能救得了你……”纷雪的话越来越黯然。
我安慰她:“你也别太自责了,和幻舞一样有700年灵力的人在皇城里就有几个,可是像我一样有3000年灵力的人,整个尤楼都没有一个。”流源不是说恢复就能恢复的,但是没有相等灵力的人帮忙,就一点恢复的机会都没有。
纷雪难过得不说话。
沉默很久后,纷雪拔了针,穿上了铠甲,带上了易容的面具,准备离开。她一边系头盔的带子,一边说:“以后我会隔一段时间就潜进来看你的,你好好养病,可别在我不在的时候病得太重。”
“好。”我系好衣带,这人真是的,明知我是病人,却不帮我穿好衣服。我突然想起了寝宫外面的翎潇:“翎潇没有发现你?”
“八成是发现了,不过他装没发现。”
“怎么会?”
“我曾救过他的命。”
也对,翎潇并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纷雪有了,我盖好被子,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站着睡着的侍从们醒过来了,又恍恍惚惚地继续站着。我从眼缝里看到这副场景,终于可以安心地睡下了。
一切恢复正常。
这种日子又成了一个新的循环。
纷雪李代桃僵,扮作了一个老御医的模样潜进了宫里,而那个真正的御医应该是被解决掉了。现在宫里的御医曾经都是纷雪的下属,相处过一段时间,纷雪对他们各自的性格了解得很清楚,所以要扮成他们而不被他人察觉实在是易如反掌。
但是,御医也不是时常传唤的。
尽管如此,我的身体还是比纷雪不在时的好很多了,至少还能下床。
我的日子过得相当的无聊,为了打发这无聊,我向翎潇要了纸笔来练字。刚开始他还以为我是要搞什么小动作,我练字时他就一定要像个木头一样站在我身后盯紧我。
离宫出走,刚当上老师的第一天,我被学生们嘲笑写字比他们还差劲。有一个调皮的学生还特地跑回家把自己刚走得路的妹妹抱来,当场教她写了一个字,然后和我一比,得出的结论就是:平分秋色。于是,我回家下定决心要练字,练时也不知道该写什么,于是就决定默写幼时被我烧掉的名书。幻舞笑我是自做自受,当年烧得多爽快,今天就写得多痛苦。幻舞总是得把我默写出来的书重抄一遍以免名作没落,久而久之,我发现练字并没有成就我,却成就了幻舞。
我想起了在南方默写出来的书,幻舞都是装订好并珍藏起来了,不知道现在它们怎么样了,不管怎么说,都是我天天坚持下来默写出来的东西呀,写了四年,简直就是我的心血了。
现在,我又开始默写了。
把消失的名作还给世人,也算是我的一桩心愿。
我写得翎潇两眼发直,他每次都要瞪上半天的大眼才能把一张稿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