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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战志如虹再见神刀

第三十四章:战志如虹  再见神刀

十一月廿六日,这天江山被雪,极目所见,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正午的阳光白如水镜,虽亮且晴,但不暖也不刺眼。反似腼腆的小伙子初见丽人,羞怯怯。

十一月廿六日,是个寻常的日子,但对谭永裕而言,这天非比寻常,因为他自度今日必死。明年今日,就是自己的忌辰,可是就算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绝不能让人小觑了。所以一旦发现谭朝志已从密道潜逃,他便马上回转枪头,领兵攻下山来。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敌人困在山上。他战志如虹。他自知今日就算死也绝对守不住,因为敌人势众,而且领头将领都是江浙地区一时之选。既然守也是白守,干脆一鼓作气,冲锋陷阵。

王安平和石神秀见谭永裕领兵攻冲下,度知对方以卵投石,必欲速战速结,所以便派自己的手下轮番迎击。用箭、弩、暗器,然后再用刀、枪、戟、矛等,总之等到近身肉搏时,谭永裕的人手只剩下二十四个人。这一战还没有开打,胜负已定,所以一旦开战,便无须再讲究什么战略、计谋。有的只是拼命,以命搏命,以胆搏胆,以勇斗狠,不死不休。

这一场生死战,所以战况格外的惨烈。杀声连天,血洒雪地。未几,便尸横满地,谭永裕的人手已损失殆尽。谭永裕已变成了孤家寡人,单枪匹马的光杆司令。可是就算是一个光杆司令,也不好应付。他一个人,战志如虹。冲近来、杀过来的敌人不是给他踢翻就是给他砍死。他一个人,挥着一口大刀,独战四方,杀气纵横。好不威风。

如果不是石神秀和王安平这两大一方之雄压阵,那百来号神枪会和飞凤栖梧楼的子弟还真挡他不住,可惜他遇上的偏偏是这两人。

谭永裕舞刀,舞的是谭家“横扫千军”的刀法,刀风虎虎,攻进来的人被迫,纷纷走避。就在这时一声怒啸,一个人欺身而上,那人手中无刀,可是他的指、掌、臂、身、腿、膝、肘,浑身上下,无一不透出凌厉的刀风、寒冷的刀意、甚至夺目的刀光。这人已经人如刀,人是刀,人刀合一。能将身体各部位练得刀一般的人,当然是飞凤栖梧楼的领袖石神秀。

石神秀招招进击,势如骤雨狂风。谭永裕立刻将刀法一变,易攻为守,只守不攻,使出“固步自封”的招数来。他一旦使出“固步自封”,人就变了,变得似一堵墙,不进不退,但决不容对方越雷池半步。石神秀却越打越快,他指施“玲珑刀法”,掌用“破山刀法”,臂展“扑鹰刀法”,身舞“旋风刀法”,脚踢“狂神刀法”,肘顶“通感刀法”。这么多的刀法,同时施展,同时运用,而且运用之精,直似妙手偶得的文章,精采绝伦,使得在场的众人目为之炫、神为之摇、魄为之动,都喝采不绝。

然而纵然他浑身上下皆利器,却仍然取谭永裕不下。谭永裕稳守,将大刀舞得密不透风,并内力激发,激出一道道电流,石神秀还没有攻入他的刀光里,便已被这股内力激发的电流给震了出来。突然,石神秀不攻了,他停下手来,静如处子,凝神直对谭永裕。

敌人不攻,那自不再用这么紧张的防守。所以谭永裕马上变招。敌人不攻,他可要攻了。可就在他才变刚变,将变未变之际,突然一声龙吟响起,然后众人就看见一道白光,破空激出,带着风、卷着云、甚至至还有些微的雨意。那当然不是真的风云雨,而是刀气,寒浸浸、冷飕飕、白茫茫的刀气——石神秀拔刀出鞘——神龙刀出鞘,并且只作一个简单的动作:起承转合。起是出鞘,承是挥刀,转是收刀,合是归鞘。只一招,再简单不过的起承转合,战斗便已结束。

谭永裕目瞪口呆,他的表情就像活吞了一条大象一般,难于自信。可是难于自信的事,却成了千真万确的事情——他的脑袋忽然从脖子上掉下来,掉在地上的时候,还能清楚的看见自己的脚尖正往天上翘起。他死了,他死也不相信,敌人竟能只一刀,只出鞘一刀便已让他身首异处。

其实石神秀在拔刀之前的那一轮强攻里,已算计好。他在观战时已发现谭永裕的刀法极猛,在而后的抢攻中又发现其守得极严密。攻狂守密,张猛收紧,大起大落,大张大阖,这就是谭永裕刀法的特色。石神秀是刀法纪名家,他清楚知道这种刀法弱点所在——变招。

变招,便难免会有个招尽将变,将变未变的过渡段。这个过渡段赛比白驹过隙,本来很难把握。可是谭朝裕转守为攻——转密守为猛攻,这是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的过渡,所以过渡段相对较长较宽较久,使得敌手乘隙进击成为可能。尽管那还是千均一发,刻不容缓,转瞬既失,但石神秀却把握住了——他急攻,而后忽停,已造成敌手必须变招之势。敌人一变,他便觑准空隙,奋力一击。

他出刀准、狠、厉,有备在先,结果是:敌死。

谭永裕忽然之间便断了脑袋,丢了性命。不单是其本身难于相信,连围观的众人都觉得神鬼莫测,匪夷所思。然而事实终究是事实,无论你觉得多么难于置信,都已无法改变。

王安平愣了一下,便不禁拊掌赞道:“好快的刀。”

石神秀静如处子,淡然轻笑:“过奖。”

“也不知峰顶的谭朝志是死是活?”王安平沉思着向神枪会部众说:“冲上峰顶去,看上面到底还有没有敌人。”

于是神枪会的百来号战士,斗志激昂的向峰顶冲去,他们战志如虹,势不可挡。他们当然还没有发现谭朝志已不在峰顶上。

正当灵秀峰上刀光剑影,杀气腾腾的时候。在大龙湫附近的一条山道上,谭朝志面对的是他生命里的大敌——方伯仲。

那个从凸岩背后站出,戴笠披氅,显得矫健而神密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红血剑圣”方伯仲。虽然其脸还深藏于低笠后面。可是谭朝志一眼,只看一眼,便知道来人是遭他出卖而又重现江湖的大敌——方伯仲。看到方伯仲,他唯一的感觉,便是:心虚。

韦诗求大愕,她看着来人,她认得来人的身影,来人的气质,来人的风采。就算这个人来了又走,她也能从残留的气息中认出他来。原因无他,只因这个人令他刻苦铭心,至死难忘。这个人当然就是“红血剑圣”方伯仲。

对于方伯仲来说,眼前的两个人,是多么熟悉的两个人啊——一个是背后捅刀,陷他天绝地的死敌:谭朝志。一个是千娇百媚,令他魂牵梦萦的红粉知音:韦诗求。

三个人,爱恨交错,关系复杂的三个人。

韦诗求震愕,眼前的事实,令她心志崩溃,六神无主。她用几近呻吟的声音道:“你是你是方郎。”

方伯仲听了,心中悲痛。他强抑激动道:“我是。”

“你去哪能里了?这两年。这两年来,你都去了哪能里了?你说啊!”韦诗求激动得几近咆哮,可是就算她是在咆哮,声音也还是悲的、痛的、哀的。她的身子如正经霜风的红梅,激烈的擅抖着。

“我是被夜枭盟抓走了。”方伯仲冷声道:“我是近两个月才得于重见天日的。”

谭朝志惨笑:“你终于出来了。”他就这话直似绝望的呼号,仿佛这不是一句话,而是一个省略号,省略了千言万语,却依然千头万绪,无限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