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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夏泼小姐和赛特笠小姐准备战斗 (1)

第二章 夏泼小姐和赛特笠小姐准备战斗 (1)

我们在上一章已见识了夏泼小姐的勇敢行为。她看着字典飞过花园小道落在吉米玛脚边,把她吓了一跳,嘴边才浮上一丝笑意,不过这笑容并不比刚才恶狠狠的铁青脸色好看。她出了一口恶气,心中舒畅了许多,往后一靠,道:“字典打发掉了,谢天谢地,总算离开了切西克!”

赛特笠小姐看到这种出格的行为,和吉米玛一样吃惊,她毕竟刚出校门还不到一分钟,六年的教育岂能在刹那间磨灭呢?真的,小时候的惊吓,有些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举例而言,我认识一位六十八岁的老先生。一天早饭时,他激动地告诉我:“昨晚我梦见雷恩博士给了我一顿鞭子!”他的想象轻易地就将他带到了五十五年以前,他已六十余岁,可在他心底,雷恩博士和他的鞭子还和他十三岁一样可怕。倘若雷恩真出现在他面前,手提大棍子,对六十八岁的老头儿大声喝道:“孩子,把裤子脱掉!”你想会怎样?也难怪赛特笠小姐看见这样大逆不道的行为会十分害怕。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出话来:“利蓓加,你怎么能这样呢?”

利蓓加笑道:“怎么?你以为平克顿小姐还能出来把我关到黑屋子里去吗?”

“当然不会,可是——”

夏泼小姐咬着牙说:“我恨透了这个学校,但愿这辈子都别再见它,我恨不得把它沉到泰晤士河里去!若平克顿小姐掉到水里,我也不会捞起她来,我才不干呢!哼!我就特高兴看她泡在水里,头上包着包头布,后面拖个大裙子,鼻尖像船尖一样漂在水面上。”

赛特笠小姐嚷道:“别说了!”

利蓓加冷笑道:“怎么!黑人会告密吗?他尽管去告诉平克顿小姐好了,说我恨她恨得要死。我巴不得他去说,巴不得叫老婆子知道我的厉害。两年来她侮辱我,虐待我,厨房的仆人也比我过得好!除了你,没人把我当朋友,更没人对我说过一句好话。我得伺候低年级的小丫头,还得跟姑娘们说法语,说得我甚至都头疼,但是对平克顿小姐说法语很好玩,你说对不对?她一个字都不懂,又死要面子不肯承认,我想这就是她让我离开学校的原因。真地谢谢上帝!法文真有用!法国万岁!皇帝陛下万岁!波拿巴万岁!”

赛特笠小姐惊叫起来:“哎哟,利蓓加!利蓓加!你怎么敢说这样没体统的话?你为什么这么狠毒,干嘛老想报复呢?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利蓓加刚才的话真的过了火,因为在当时的英国,“波拿巴万岁”和“魔鬼万岁”是一样的。

利蓓加小姐回答道:“爱报复的想法也许毒,但也很自然,我又不是天使。”的确,她不是天使。

这一会儿工夫,(马车沿着河边懒懒地走)夏泼小姐两次感谢上帝。第一次因为上帝帮她离开了厌恶的人,第二次因为上帝帮她把她的冤家搞得异常狼狈。她虽然虔诚,可为了这样的原因感谢上帝,未免太不像话了。显然她不是个心地忠厚,胸襟宽大的人,这小姑娘一肚子牢骚,埋怨世人都亏待她。我认为一个人如果遭到大家嫌弃,多半是自己有问题,这世界是面镜子,每个人都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的影子。你对它皱眉,它就还你一副尖酸嘴脸;你对它笑,它就是个和善的伴侣,因此年轻时必须在两种情形间做出自己的选择。我的确知道,就算别人没照顾好夏泼小姐,她却也不曾为别人出过什么力。而我们也不能指望学校二十四个姑娘都如赛特笠小姐般好脾气。所以,我们不能有这样的指望,温顺谦逊的赛特笠小姐和利蓓加的坏脾气作斗争,时常好言相劝。利蓓加虽然把所有人都当冤家,但和爱米丽亚好歹算是朋友。

夏泼小姐的父亲是个画家,在平克顿学校教过美术。他聪明风趣,但却不肯下功夫。他总在东借西挪,又喜欢到酒店喝酒,喝醉之后,回家就打老婆女儿,第二天又带着头痛发牢骚,说世人不赏识他的才华,他骂同行都是糊涂虫。话虽刻薄,有时却挺有道理。他在家住的苏霍附近都欠了账,于是觉得养活自己太困难,便娶了个唱歌的法国女人,改善了一下环境。夏泼小姐从来不肯承认她母亲的低级职业,只说外婆家是名望家族,还有几分得意。说来奇怪,后来这位小姐渐渐阔气起来,她祖宗的地位也跟着上升,门庭一天比一天显赫了。

利蓓加的母亲不知在哪儿受过点教育,因此女儿说的法语不仅标准,而且还是巴黎口音,当时的人认为这是难得的才华。冲着这点,平克顿小姐雇用了她。她母亲早死,父亲觉得自己的酒癫症已是第三次复发,估计治不好了,便写了封豪放动人的遗书给平克顿小姐托孤。他死后两个地保在他尸首前一场争吵,好歹总算给他下了葬。利蓓加到切西克时才十七岁,在学校里半工半读,如前所述,她的任务就是教学生说法文,而报酬除免交一切费用外,一年还有几个基尼,并且还能从学校里教书的先生们那里多少学点知识。

她身材瘦小,头发淡黄,脸色苍白,她通常是低眉顺眼的样子,但抬眼看人时,眼睛显得大而动人。切西克的弗拉诺休牧师手下有个副牧师,叫克里斯伯,刚从牛津毕业,竟因此爱上了她。夏泼小姐的眼波穿过切西克教堂,从学校的包座直射到牧师的讲台上,竟一下将牧师电住了,这昏了头的小伙子曾被介绍给平克顿,偶尔也去学校里喝喝酒,他托那个独眼的卖苹果的女人给他传情书,结果被发现了,信里的话几乎等于向利蓓加求婚。克里斯伯太太听到消息,赶紧来把宝贝儿子带走了。平克顿小姐想到自己的鸽巢里居然藏了只鹰,不觉心烦意乱,要不是有约在先,真想赶走利蓓加。那女孩子竭力辩白,说只在平克顿小姐的监视下与他在茶会上见过两面,从未说过话,显然,平克顿小姐将信将疑。

利蓓加?夏泼和学校里那些高大健康的同学比起来,好像还没发育完全,但贫困的生活已养成她阴沉的性格,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许多。她常和逼债的人打交道,打发他们回去,也有本事哄得做买卖的回心转意,再赊她一顿饭吃。她爸爸得意于她的机灵,带着她四处与那些粗野的人聊天,只可惜他们说的大都是些小女孩儿不该听的粗野的话。夏泼小姐感叹自己没有童年,几乎从小就是成年妇女了。唉,平克顿小姐怎么能让一只这么凶猛的鸟儿住进自己的笼子呢?

事情的真相是,每次父亲带她去切西克时,她就装得天真烂漫。她表演很成功,老太太真以为她是天下最温顺的小女儿了。利蓓加去平克顿学校的前一年正好十六岁,平克顿小姐正式地送给她一个洋娃娃,还说了一堆正经话。到晚上宴会完毕(那天开演讲会,所有先生都有请帖),父女二人嘻闹着回家去,利蓓加很会模仿别人的言谈举止,经她一番讽刺的形容,洋娃娃俨然是平克顿小姐的化身,她若知道肯定会气个半死。蓓基常和它说话,这场表演,在纽门街,杰勒街和艺术家汇集的地儿,没人不爱看。年轻的画家们有时来找这个懒散、潦倒、聪明、风趣的前辈,一块儿喝加了水的杜松子酒,每回都不忘问利蓓加小姐平克顿小姐是否在家,可怜的平克顿小姐!她真和劳伦斯先生、威斯特院长一样有名了!有一回利蓓加在切西克住了几天,回家时竟把吉米玛也带来了——一个新的娃娃,这老实人给她的糕饼和糖浆够三个人吃的,临走还给了她一个先令,可这一切也不能使她逃脱被利蓓加嘲弄的命运,成了和她姐姐一样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