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律师职业
岑克爽沿广场西侧往前走,十一月的朝阳斜着把光辉洒到风化的红砖上,暖融融的。这里几乎没有车辆,几家店铺刚刚开始营业。中午的时候,这里会是相当暖和的,现在稍稍有些凉爽。克爽进门之前稍稍停滞不前。这时,他看到吴道从药店出来,斜着穿过广场,朝他在吴天商厦的办公大楼走去。克爽举举手,随即远远看见吴道也在举举手回应。克爽自从参加这座城市商业集团政治主席竞选以来,对吴道的印象好坏参半。说他恨这个人,有两个充分的理由:起初,他拉着克爽参加竞选;最后在他的策划之下,使克爽归于失败。为此年轻的岑克爽再怎么恨他都不过分。吴道的所作所为,使这位参加竞选岑克爽认识了一种无情的逻辑。
吴道一向都是一个来可忽视的人物,自克爽重操旧业以来,他不止一次地感到了吴道在支持着自己,还是反对他的问题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错,克爽聊以自慰地想,说来已经好多年了,因为岑克爽的名字广为人知,所以从第一周起,顾客就以令人满意的数目到了岑克爽和黄奇的律师事务所。
这是虽然说是典型的小城生意,但是他们已经挣了几笔大的生意。偶然会接到一些汽车责任诉讼案、代表电力公司争得了一条新的电力线路的先行使用权。汽车责任诉讼案办理完以后,作为败诉方的汽车保险公司每年聘请岑克爽和黄奇到一个县任命他们为法律顾问。但是克爽主要为其工资工作的同时,也参与许许多多小的民事诉讼案和刑事犯罪案例。在e城和其他相邻的城市一样,那些没有从政的律师个个从事房地产经营,有的甚至不再干律师这个老本行,而成了专门的房地产公司。岑克爽尚未达到那种程度,但是他的收入不断,而且以他所享有的声誉,要达到那种程度是迟早的事情。
克爽和黄奇的办公室在的地方是一所新楼,前面是商铺,左侧是服装店,右侧是一家皮鞋店。再往里去是几个小律师、一个牙医和一个按摩脊椎病的医生的办公室,克爽不知道吴道也在这所楼里。
克爽一边试着推门,看看是否第一个到达的,一边从兜里摸出钥匙开了门。他推开门,迎面碰到的是黄依依小姐的面孔,她中等年纪,小小的鼻子,一头乌黑发亮的披肩长发。她以前做他的秘书时,克爽就不是很喜欢她。但她是黄奇的妹妹,而且好的秘书又难以找到。克爽自慰地想,她每天不管怎么样坚持坐班,这对于一个忙于业务(官司)的律师来说就是可贵的。
“早上好,依依小姐!我来晚了吗?”岑克爽满面笑容地说。
黄奇的门开了,“早上好,我的商业首届政治主席执行官。”他热情地说。
克爽巧妙地避开话题回答说,“一个人怎么就不能洗心革面重新生活呢?到现在为止三年了,我可是一直是个正直可敬的律师啊!你们是不是还要我永远记住我不光彩的过去呢?”
黄奇哈哈大笑起来,他是个高个子,有着一副像他体形一样瘦削的脸,嘴巴宽得惊人,像一个优秀的无线电播音员,眼神里透着智慧,一个滑稽的鼻子。这是一副很容易使人误解的面孔,因为他看上去那么天真无邪。但是在他天真无邪的背后,却有着一个执法人机敏的大脑和坚强不屈的性格。
现在黄奇与其同克爽联手时相比,可以说是生意兴隆,今非昔比了。那时候,虽然他们共同分担黄依依小姐手里的业务,但各自又有各自的分工。岑克爽一直喜欢黄奇的为人,也佩服他的业务能力。克爽曾建议与他合资成立一个公司,黄奇不知为何显得不是有些很愿意。
“克爽,”他用一种少有认真的语气说,“我想我们在走出这一步之前,需要更多地知道你岑大律师的心思。”
“你是指什么呢?”岑克爽问。黄奇不安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注视着他的脸。“既然我想不来出更好的表达方式,我干脆照直说了吧,如果在第二次选举商业集团执行主席时,你是想做个小小律师还是想去做一个傀儡的执行主席呢?”
岑克爽十分欣赏黄奇的这种讨论问题的直率态度,所以没有想笑出来,相反他皱皱眉头回答说,“这些狗屁事情,我一直在考虑。黄奇,在我决定与你合作之前,你应该理解做出这种抉择其实也有多么的难。谁不向往高高在上的权力呢?尽管,也许是个傀儡!”
克爽叹息了一声接着出了一口长长的气,说,“你知道有多少人想把脑袋削尖了往里钻吗?他们往里砸了多少人民币吗?居然有甚者连台都上不去!我知道一个人被全城人所唾弃是什么滋味!确实,我差不多为自己难过了一个星期。我当时也不知道不值得这样子,可问题是,从此以后我该何去何从呢?”话毕他抬头看看黄奇说,“黄奇,我一直是最最虔诚的傻瓜参与者,我每一次参与,失败一次。但是因此我信心越足,失败得越惨痛。”他摇摇头说,“从今以后,让别的傻瓜去出这个风头吧,我******算是够了。”
岑克爽忧忧着又说,“你知道,在我念书的时候,家里没钱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人家全然不去研究律师这一破职业的基本到底规不规范或者说将来能不能挣大钱。靠,不错,人家教会了你伦理学、传统习惯等等。一个破律师就是一个专业的辩护人。他坐在办公室里,等到有人把诉案送来,他运用自己的专长,尽可能客观地检验它的合法可行性,然后依照司法程序进行申诉,就像办自己的诉案一样。”
黄奇接连点点头,说,“一件案子无论是否对错,即使是错误的诉案,他也可以找到律师为其辩护。如果某人不接受对他提出的控告,你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它是错误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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