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缘长
次日,谢行远早早起来张罗婚礼,到处打听那家酒楼的厨子好手艺,虽说他们都没有亲朋好友来赴宴,但是街坊邻居还是要请的,喜宴一点都不能马虎,千万不能让他们觉得怠慢了。
吉服还是去天衣绣楼定制吧,价格贵的离谱,不过绣上的凤凰逼真的似乎能飞出来,穿在息昔的身上一定很美。
他决定成亲那天要抬着息昔绕整个杭州城一圈,所以吹弹乐手是一定要请的,而且要请两班,如果一班体力不支,另一班还能及时顶上,鞭炮买上一马车,不,是两马车,负责燃放鞭炮的也安排上两个人,轮轴转,一刻都不能停歇,这样才喜庆嘛!
……。
那几天谢行远忙得像只陀螺,太多的事情需要他亲自做决定了,细致的让所有人都觉得太过吹毛求疵。比如说喜宴的菜式,一定要好看、美味、材料新鲜、菜式的名字要好听、吉利、最好十八道菜的名字能对仗工整,念起来朗朗上口。
如此苛刻的要求差点令掌勺的大师傅摔盘子走人了,管家当场提出酬金双倍才勉强答应继续接这个活,肥头大耳的厨师说:“你家主人是要开喜宴还是开诗宴?菜名还要对仗工整?这个要求太离谱了!”
成亲的前一天晚上,谢行远对着手册将明天要用的东西反反复复清点了三次,这才放心的回卧室休息,途中他遇到了不速之客——阎王阎小玉。
“我不管你是那路的神仙,反正息昔不是你能够娶的。”阎小玉向来不喜欢废话,“你从那来就回那去,我今晚要带走息昔。”
“谢行远真是三生有幸,连冥界的阎王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不过明日息昔是新娘,是她这辈子最受瞩目的一天,阎王殿下的出现必然会抢走她的风头,所以,还是请殿下回去吧,改日谢行远一定备薄酒一杯,上门请罪。”谢行远早就预料到阎小玉会出来干涉,连说辞都准备好了。
“你明明知道息昔的来历,为什么还要执意娶息昔?”阎小玉冷冷道:“令狐晞会随时来找她,到时候你要这个丫头何去何从?”
“他会来找她?那会是什么时候?五年?十年?还是一百年?或者是千年以后?阎王殿下也不得而知吧。”谢行远望着息昔卧室的方向,眼神渐渐柔和起来,带着些许怜悯,“可息昔她不再是狐妖,她现在只是一个凡人了,凡人的寿命能有几十年?凡人的青春又能有几年?你要她孤单一辈子,等待一个她都不认识的令狐晞?你知不知道她当除妖师有多辛苦?你有没有见到她第一次睡懒觉起来时满足幸福的眼神?她现在过得很好,嫁给我后会过的更好。”
阎小玉嘲讽道:“哼,你是仙,她是人,你又能陪她十年还是五十年?负情薄义的仙我见多了,现在信誓旦旦,谁知道息昔人老珠黄你会不会抛弃她。”
“阎王殿下神通广大,但是也只能看到过去而看不到未来不是吗?”谢行远指着掌心隐隐发红的火焰印记,“‘锁颜咒’你应该听说过吧,息昔老去时,我会和她一起老,连皱纹的条数都会一模一样。”
“锁颜咒”顾名思义就将彼此的容貌变化强行牵在一起,如踏在一条船上,只要一方容颜老去或者损毁,另一方肯定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据传这个厉害的符咒牵扯的不仅是容貌,而且两者的命运也会脱离原有的轨迹,互相牵绊着直到灭亡
“‘锁颜咒’是魔界罗刹女捣腾出来的邪咒,你这个仙界的文曲星官居然会找到这种邪术,还将它用到自己身上。”阎小玉有些吃惊,不过很快恢复了冰山白雪的样子,“我应该说你愚蠢呢,还是该赞美你的痴情。”
谢行远自嘲笑道:“其实说到底,我是对自己还不够自信,我的女人缘向来是不错的,就怕以后被小姑娘看中了缠着不放,如果我是个大叔或者老头的模样,她们肯定没兴趣靠过来。”
他毫不在乎阎小玉的冷嘲热讽,“我不需要你的赞美,但是需要你的祝福,你一定和息昔有莫大的关联吧,不然为什么向恶龙族宣战,冒着莫大的危险去收回她的元神?莫非你是她的亲人?我们的婚礼要是得到亲人的祝福就完美了。”
阎小玉立在庭院,只眨了一眨眼,最后眉一皱,头一点,算是默认了这门亲事。
成亲那晚,谢行远敬酒完毕,在街坊邻居的祝福下入洞房,却看见本该羞答答坐在床头等待的新娘自己揭下了红盖头,穿着吉服立在穿衣用的大镜子前发愣。
她摸着裙边展翅欲飞的凤凰,迷惑的说:“为什么我总觉这件衣服很熟悉,好像是以前穿过似的?”
谢行远微微一滞,从后拦腰抱住息昔,在她耳边呢喃道:“你穿着吉服的确很美——不过我觉得你不穿吉服肯定会更美。”
次日,孟霄潇悄然现身,与谢行远约在茶楼有事相谈,另外补送新婚贺礼一份,岂料谢行远过了一个时辰才匆匆赶过来。
“茶楼都要关门了,你才赶过来,这么快就被娘子管教住了?”孟霄潇很嫉妒他春风得意的样子。
“我家的私事轮得到你管么?”谢行远不耐烦的敲了敲桌面,“有什么事情快说,我答应娘子晚饭时稍一只叫花鸡回家——张家的叫花鸡到昏时肯定卖完了,你叫我怎么回家交代?”
“你怎么把‘锁颜咒’的事情抖给阎小玉了?我昨天差点被她的烬炎火烧成蔷薇灰了!”孟霄潇将一缕头发凑到谢行远鼻前,“你闻闻,是不是有股烧焦的味道!”
“我要不亮出‘锁颜咒‘,她肯定会把息昔带走。”谢行远安慰似的拍了拍孟霄潇的肩膀,“这又什么奇怪的,你是魔界魔尊私生子的秘密阎王怎么可能不知道?仙界也只有你知道魔界的术法,她不找你找谁?”
“嘿嘿!不过也正是因为你,我才能见到阎小玉真身,啧啧,那个美啊,我愿意放弃仙籍,做一个勾魂使者永远守护在冥界!”孟霄潇微闭着眼睛回想起阎小玉的倾世容颜,“见到她时,我连表白都忘记了,只是痴痴的看着她,烬炎火烧到眉毛了我都没感觉到。”
“那你最后是怎么逃脱的?”谢行远好奇的问道。
“逃?干嘛要逃?我宁可被烬炎烧成灰烬也不愿意离开她半步!”孟霄潇叹道:“可能是后天我的衣服被烧光了,赤身露体的,有伤风化,她骂了一声“无耻”,就回冥界了。”
“不听你废话,我要回家吃晚饭。”谢行远起身告辞。
“别急,别急。”孟霄潇低声问道:“昨晚把她的初吻偷回来了?”
“那当然了。”谢行远面色一红,不过还是挺直了腰杆,言语之间有藏不住的兴奋,“别说是初吻了,连清白我也一并取了。”
“恭喜恭喜!“孟霄潇面露赞叹之色,双手将包好的礼物递给谢行远,“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你肯定会喜欢的,记得回家仔细研究哦。”
谢行远看天色不早,一直惦记着捎带叫花鸡回家,敷衍了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孟霄潇看着谢行远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沉默良久,自言自语道:“想不到聪明绝顶的谢行远在恋爱中也变傻了,你取了她的清白,那你清白不也是被她取了吗?”
五年闲情似流水,谢行远当初对未来伴侣定下的四个标准,第一是女人、第二性格温柔体贴,知暖知热、第三做一手好菜、第四会吟诗作对,很明显,息昔只符合其中一条——是女人。
最为一个退役的除妖师,息昔绝对没有当贤妻良母的潜质,不过她一直很努力,不到两年就戒掉了类似“老娘我劈了你!”、“何方妖孽,速速归降”之类的口头禅,叫起“相公”来也情意绵绵,谢行远听的心里舒坦如同酷暑七月喝上了冰镇绿豆汤。
第四年的冬天,谢行远穿上了她亲手缝制的棉衣棉鞋——尽管手工很粗糙,裤腿还一长一短,鞋面上绣的兰花像纠结在一起的水草,谢行远还是感动的都舍不得穿,宝贝似的锁在箱子里,时不时的取出来欣赏把玩,在孟霄潇来访时献宝似的拿出来分享,还啧啧赞叹:“你看看这针脚,这绣工,绝对是世上罕有啊!”。
在第五年的一个春天,息昔居然能作诗了!她的那首被谢行远称为“五律诗中的奇葩”的诗作在杭州城的街头巷尾的儿童中广为传唱:“出门遇到狗,默默跟我走,骨头有没有,见到咬一口。”
谢行远觉得娘子是盖世奇才,五年不鸣,一鸣惊人!觉得这首诗绝对能够流芳百世,禁不住内心的得意与自豪,他给了几块糖果给玩耍的孩童,让他们到处传唱这首诗,很快,这首诗传遍了全城,连拾荒的乞丐都能倒背如流,一举称为杭州城排名前十的民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