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简明释义(下篇3.25—3.27)
3.25 民不畏死(原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
矣。
【释义】人民如果被压迫得已经不畏惧死亡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呢?假如人民普遍安生畏死却有个别人敢于为非作歹且罪大恶极,就得把他抓起来杀掉以平民愤,还有谁再敢作坏事呢? 不过常有专管刑杀的部门去执行杀人的任务。如果代替专管刑杀的部门去杀人,就容易随意草菅人命而反获罪责,这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削木头一样。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削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3.26 税多民饥(原第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惟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释义】人民所以遭受饥馑,是由于上面官府吞食的赋税太多,所以人民才陷于饥饿。人民之所以难于统治,是由于统治者政令繁苛、任意强作妄为,使得民不聊生,所以就难于统治。人民之所以会轻生冒死,是由于统治者为了追求自己生活享受的丰厚而把民脂民膏都搜刮净了,所以才会以死相拼。因而只有不去追求生活享受的当政者,比起只知看重自己生活享受的当政者来说,才是贤明的统治者。
3.27 太平之景(原第八十章)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释义】国家小,人口少,没什么关系,只要国与国之间没有了战争,不被他国兼并,能和谐相处,即使存有一些武器装备也只是备而不用,这样就能使人民不必为保存自己的性命而背井离乡,迁徒远方。虽然有船只和车辆,却没有人为了逃命而去乘坐;虽然还留有盔甲和士兵,却没有地方需要去布阵打仗。这就使得人民好象又回复到了远古结绳记事时的那种淳朴自然的状态,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吃得香甜,穿得舒暖、住得安适,过得快乐。 邻国之间虽然互相望得见,甚至连鸡犬的叫声也都能听得到,但两国人民之间却从生到死都互不往来。国与国之间相安无事,这便是天下太平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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