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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264:选拔与考核,人治与法制,怎么做? 来看看古人们怎么聊的

紫网2023-10-13 17:29:330

学习内容:【原文】帝深疾浮华之士,诏吏部尚书卢毓曰:“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毓对曰:“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非所当疾也。愚臣既不足以识异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按常为职,但当有以验其后耳。古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今考绩之法废,而以毁誉相进退,故真伪浑杂,虚实相蒙。”帝纳其言。诏散骑常侍刘卲作考课法。卲作《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诏下百官议。司隶校尉崔林曰:“按《周官》考课,其文备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夷,此即考课之法存乎其人也。及汉之季,其失岂在乎佐吏之职不密哉!方今军旅或猥或卒,增减无常,固难一矣。且万目不张,举其纲;众毛不整,振其领,皋陶仕虞,伊尹臣殷,不仁者远。若大臣能任其职,式是百辟,则孰敢不肃,乌在考课哉?”黄门侍郎杜恕曰:“明试以功,三载考绩,诚帝王之盛制也。然历六代而考绩之法不著,关七圣而课试之文不垂,臣诚以为其法可粗依,其详难备举故也。语曰'世有乱人而无乱法’,若使法可专任,则唐、虞可不须稷、契之佐,殷、周无贵伊、吕之辅矣。今奏考功者,陈周、汉之云为,缀京房之本旨,可谓明考课之要矣。于以崇揖让之风,兴济济之治,臣以为未尽善也。其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后察举,试辟公府,为新民长吏,转以功次补郡守者,或就增秩赐爵,此最考课之急务也。臣以为便当显其身,用其言,使具为课州郡之法,法具施行,立必信之赏,施必行之罚。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古之三公,坐而论道;内职大臣,纳言补阙,无善不纪,无过不举。且天下至大,万机至众,诚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为元首,臣作股肱,明其一体相须而成也。是以古人称廊庙之材,非一木之枝,帝王之业,非一士之略。由是言之,焉有大臣守职办课可以致雍熙者哉!诚使容身保位,无放退之辜,而尽节在公,抱见疑之势,公义不修而私议成俗,虽仲尼为课,犹不能尽一才,又况于世俗之人乎!”司空掾北地傅嘏曰:“夫建官均职,清理民物,所以立本也。循名责实,纠励成规,所以治末也。本纲未举而造制末程,国略不崇而考课是先,惧不足以料贤愚之分,精幽明之理也。”议久之不决,事竟不行。初,右仆射卫臻典选举,中护军蒋济遗臻书曰:“汉主遇亡虏为上将,周武拔渔父为太师,布衣厮养,可登王公,何必守文,试而后用?”臻曰:“不然。子欲同牧野于成、康,喻断蛇于文、景,好不经之举,开拔奇之津,将使天下驰骋而起矣!”卢毓论人及选举,皆先性行而后言才,黄门郎冯翊李丰尝以问毓,毓曰:“才所以为善也,故大才成大善,小才成小善。今称之有才而不能为善,是才不中器也!”丰服其言。【原文华译】

皇帝深为痛恨浮华不实的官员,下诏给吏部尚书卢毓说:“选拔官员,不要只取那些有名的,名气就像画在地上的饼,不能吃!”卢毓回答说:“按名气选拔,固然得不到特别优异的人才,但是可以得到正常的人才。正常的人才敬畏教化,一心向善,然后有名声,人们不应该讨厌他。我的能力,不足以识别谁是特别优异的人。而主管的官员,又遵循名声去寻找,按常规给予任职。我能做的,就是任用之后,考察他是否名副其实罢了。古代的时候,舜让诸侯自己汇报他是怎么治理地方的,然后就着他汇报的话,考察他的绩效。如今考绩之法废弛,而以舆论毁誉作为进退标准,所以真伪混杂,虚实难以分辨。”皇帝采纳他的话,下诏令散骑常侍作《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加以解读。然后下诏让百官讨论。司隶校尉崔林说:“按《周官》上的考核办法,已经十分详尽了。但是在周康王之后,逐渐废弃,这是因为考核办法全在于负责考核的人。到了汉朝末年,难道问题是出在考核办法不够周密吗?如今军队中的考核,有的积年未做,有的仓促进行,考核项目的增减,没有一定之规,本来就是很难做到统一。好像渔网不能张开,就拎它的纲绳;皮衣毛不整齐,就抖一抖衣领。皋陶在舜的朝中任职,伊尹居于商朝的朝廷,不仁之人,自然远离。如果朝中大臣都能胜任其职,作为百官的榜样,那谁敢不好好干,又何须考核!”黄门侍郎杜恕说:“每三年一次考绩,公开考核官员,固然是帝王之盛制。但是,历经六个朝代(尧、舜、夏、商、周、汉),而考绩之法并不居于重要地位;先后七位圣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而考核办法的条文没有传下来。臣认为,原因是那办法虽然原则上可以作为依据,但是实施细则难以完备。俗话说:'世上只有乱人,没有乱法。’如果靠法律就行的话,那尧、舜也就不需要稷、契的辅佐,殷、周也不需要伊尹、姜子牙了。如今上奏建议实施考绩法的人,引用周朝、汉朝的做法,以汉朝《考功课吏法》为蓝本,也算是明白考课的要点了。但是,以此弘扬揖让之风,兴和睦之治,我认为还不能尽善尽美。如今要让州郡官员考察士人,必须经由四个科目(儒经、文吏、孝悌、从政)来考察,如果所说的都有事迹证明,再举荐他,由公府征召,派去做跟百姓直接接触的地方首长。之后再根据他们的功劳,依次补升为郡守,或者官职不变,只增加俸禄并赐给爵位,这才是最重要的考绩。臣认为,经过考察而任用的官员,就应该让他们显贵,采纳他们的建议,让他们拟定考核州郡官吏的办法,办法施行,该赏的就一定要赏,该罚的一定要罚。至于公卿及宫中内职大臣,也应该进行岗位考核。古代之三公,坐而论道;内职大臣,进言补缺,弥补君王的过失,再小的善行都要记录,再小的过失都要纠举。况且天下之大,事务繁杂,不是一盏明灯就能全部照亮每个角落的。所以君王为元首,臣子为股肱,君臣一体,相辅相成。所以古人说,廊庙栋梁之材,不是一根木头所能支撑的;帝王之业,也不能靠一个人的谋略。由此说来,岂有身为大臣,成天在那里办理考核,就能让天下太平的呢!假使他们在朝中荣身保位,没有进退之忧,而那些在外为公尽节的官员,却总是怀疑考核没有公义,而私底下的攻讦成为风气,那就算是孔子来负责考核,恐怕也没有什么效果,更何况是一个泛泛之辈呢?”司空掾、北地人傅嘏说:“建立官吏,分担职务,管理民众事务,这是根本。而按照他的官职去考核他的实际工作,根据成规去考察督促,不过是一些细枝末节。纲本未举,而去制定一些细枝末节的流程;不研究经国大略,而以制定考课之法为先。我担心这并不足以分辨官吏的贤愚,也不能精进孰明孰暗的道理。”讨论来讨论去,很长时间都没有结论,考核之事终究不了了之。当初,右仆射卫臻负责选拔官员,中护军蒋济写信给卫臻说:“刘邦任命逃犯(韩信)为上将,周武王举拔一个渔夫(姜太公)为太师,平民甚至奴仆,都可以登位为王公,何必要守着那些条文,考试之后才任用呢?”

卫臻说:“不对!你这是把牧野之战的时代,比着成王、康王的盛世;把汉高祖斩白蛇起义的时代,比着文景之治。喜爱超出常规的行动,开启奇迹般的选拔途径,那就将让天下驰骋而大乱了。”卢毓谈论用人及选举,都以性格品行为先,然后才看他的才干。黄门侍郎、冯翊人李丰曾经问卢毓,卢毓说:“才能是能够行善的,大才能成大善,小才能行小善。如今有的人有才,但是不能为善,那是因为他的才能不适合他的职位。”李丰佩服。

====下文引用司马光的点评=====【司马光曰】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而治人之道,就是圣贤也觉得困难!所以,如果按舆论对他的毁誉去选拔,则被喜爱和憎恶所主导,而善恶混淆不清;按考核条例去检查呢,又巧诈横生,真伪难辨。究其关键,还是在于人!人要至公至明。在上位者至公至明,则群下能否胜任一目了然,无所逃遁。如果在上位者不是至公至明,那考核办法,恰恰是被利用为徇私欺罔的工具。为什么这么说呢?公正光明,是心;考核绩效,是事迹。如果自己的心不正,而要去考核别人的事迹,不是太难了吗?在上位的人,只要不因亲疏贵贱而改变心意,不因喜怒好恶而改变立场,想知道谁是博学通经之士,只要看他博闻强记、议论精通,这就是饱学之士;想知道谁是能治理狱政的能臣,只要看他能识破真伪,使人不受冤枉,这就是公正的法官;想知道谁是能治财的专家,只要看他仓库盈实,百姓富足,这就是善于抓经济的地方官;想知道谁是懂军事的,只要看他战胜攻取,敌人畏服,这就是能打仗的将军。其余百官,莫不如此。选拔人才的时候,虽然也跟别人商量,而决策权在自己;虽然也考核他的事迹,但结论还在于自己内心的观察判断,考察实情,仔细斟酌怎么选择安排才合适。这其中是极致的精密和微妙,根本就不可言传,也没法写出来,传下去,怎么可能预先制定法条,而委托给有关部门办理呢?皇亲国戚,或权贵之家,虽然没有才能,照样高居要职;而关系疏远的,地位低贱的,虽然是贤才,仍然被排斥。被上级所喜欢的,干得再差,也照样没事;被上级所讨厌的,就算有功,也不录用。如果征求他人意见,则毁誉参半,无法决策;如果考核他的政绩,则汇报上来的全是好事,但实际情况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也无法核查。所以,考核办法制定得再怎么好,条目再怎么完善,档案保存再怎么严谨,又能得到真相吗?有人说:“人君之治,大者天下,小者一国,内外官员成千上万,考察升迁,怎么能不委托给有关部门,全部自己干呢?”我说:不是这么回事!所谓在上位的人,也不只是国君。太守居一郡之上,刺史居一州之上,九卿居各部属官之上,三公居百官之上;他们都用这个道理来考察任免他们的部属,而君王也用这道理来考察公、卿、太守的任免,还有什么烦劳呢?又有人说:“考绩之法,是尧、舜所制定的,京房、刘劭是记述修订而已,怎么能废弃呢?”我说:尧舜时期的官员,在位时间都很长,深受君王信任,考核办法很宽松,考核时间周期也很长。所以鲧治水,九年不成,然后才治罪。大禹治水,九州全部平定,四方土地都可以安居,然后才赏赐他的功劳。不是像后来京房、刘劭搞那些办法,米、盐之类事务都要考核,要的都是短期效益。有些事情,名义上相同,实际却不是一回事,就像尧舜的考绩,和京房、刘劭的考绩,不是一回事,这不可不仔细省察。考绩办法,并不是在尧舜时代可行,到了汉朝就不可行。是京房、刘劭制定的办法,没有抓住根本,而钻到细枝末节里面去了。


【学以致用】01,司马光的评论,一个核心点在于,法治还是人治?他们的结论是法治不现实,只能靠人治人治,怎么治呢?下级靠上级,一级治一级到了最高层,到了君王这里,只能靠他自治呢?但是,有哪个君王能做大像尧舜禹这样的?有几个能做到教员这样的?当今时代,有的企业领导者越来越感觉到绩效起不到什么动力作用了,为什么呢?

绩效考核,能考核到老板吗?业绩没达成,老板会主动降薪吗? 谁敢说?

02,卫臻与蒋济的说法,谁的正确?我认为都正确,只是这里面有个“时机”的问题一个是临危受命(破格提拔)一个是严格按照组织考核条例来获得提升两者是可以搭配着使用的假如我们的企业现在还处于初创期的阶段,我们难道要搞一套系统的,全面的考核制度来评估要不要提拔人才?整这么多事,人才到时候早跑了,肯定是谁能搞定事,谁能把贡献做出来谁就上啊如果说一个小组里面的人,他们的水平都一样,外边又没有合适的人,那么照样可以用“轮岗制”来筛选,符合标准,做的最好的提拔成老大这样,公司给了他们练手的机会,至于能不能表现的好,就看他们自己了初创公司一般熬过最开始的生存关,进入发展阶段的时候,就会裂变很快,这个时候可能需要很多干部来支撑,也需要新的组织架构的设计这个时候你不可能全部都由外部招聘进来,这样下去不仅仅一起走过来的老团队受不了,连老板本人都可能受不了所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就跟当年井冈山时期,教员他们提议林元帅做团长一样,临危受命,破格录取,谁优秀谁上他们那一批人,年纪轻轻干团长,干军团长,干大事,现在的创业公司,何不也是这样,拥抱有想法的年轻人,提上来,一起干点大事

03,关于卢毓所讲的话, 我想到了刚刚看完的《王阳明传》里面的一段话,这里引用如下:有人问钱德洪:“王阳明先生择才,始终得其用,何术而能然?”德洪说:“吾师用人,不专取其才,而先信其心。其心可托,其才自为我用。世人喜用人之才,而不察其心,其才止足以自利其自己矣,故无成功。”一介书生,突然被要求领兵剿匪,平乱(平宸濠之乱,自己去的),化解国土边界民族矛盾,打仗又没钱又没有啥人,怎么办?一切都是就地取材,而且取的极其的“妙”怎么做到的?从“心”上看心是复杂的,有的时候看不真切但可以看“心”背后的“意”在哪里?是只在他自己个人身上,还是在本职工作上,又或是在服务对象的身上....如今有的人有才,但是不能为善,那是因为他的才能不适合他的职位“才能”这个东西,是因为手上做的事情不同而显示不同做的事情大,“才能”就大,不大也大做的事情很小,显示的“才能”当然也小了有才而不能行善,主要是因为“心”“意”的导向发生了问题。心如果在百姓,这个人不管在哪里做领导,都会是一个好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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