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庄共舞——朝三暮四非天道【《齐物论》7】
物我混同,是谓两行。
【原典】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译文】
可有它可的原因,不可有它不可的原因。道路是人走而成的,事物的名称是人叫出来的。是有它是的原因,不是有它不是的原因。为什么是?自有它是的道理;为什么不是,自有它不是的道理。为什么可?自有它可的道理;为什么不可,自有它不可的道理。一切事物本来都有它是的地方,一切事物本来都有它可的地方。没有什么东西不是,没有什么东西不可。所以举凡细小的草茎和高大的庭柱,丑陋的癞头和美丽的西施,及一切千奇百怪的各种事态来说明这一点,从“道”的观点看它们都可通而为一。
万事有所分,必有所成;有所成,必有所毁。所有事物并无形成与毁灭的区别,还是通而为一的特点。只有通达的人方才知晓事物通而为一的道理,因此不用固执地对事物作出这样那样的解释,而应把自己的观点寄托于平常的事理之中。这就是因任自然的道理,顺应事物相通而浑一的本来状态吧,这样还不能了解它的究竟,这就叫做“道”。
耗费心思方才能认识事物浑然为一而不知事物本身就具有同一的性状和特点,这就叫“朝三”。什么叫做“朝三”呢?养猴人给猴子分橡子,说:“早上分给三升,晚上分给四升”。猴子们听了非常愤怒。养猴人便改口说:“那么就早上四升晚上三升吧。”猴子们听了都高兴起来。名义和实际都没有亏损,喜与怒却各为所用而有了变化,也就是因为这样的道理。因此,古代圣人把是与非混同起来,优游自得地生活在自然而又均衡的境界里,这就叫物与我各得其所、自行发展。
【悟读】
一切皆是最好的安排。
此佛祖之教导,其实是一种生命的智慧认知。冥冥之中,皆有定数。有些东西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争亦无用,得到了亦会失去。很多的时候,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尽人事、听天命,顺其自然、随遇而安,或许才是最好之人生态度。
古代有个国王喜欢打猎,以及与宰相微服私访。宰相最常挂在嘴边之一言即,“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现实生活证明了他的生命智慧。
当一个人身处逆境,诸事不顺,人生绝望之时,不妨换个角度看问题,告诉自己,一切皆是最好的安排。福祸相依,焉知未来?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庄子认为万事万物根本上皆出于自身、是齐一的。他批判那些执着于分别是非对错、争强好胜的心态。欲达到无差别的精神自由之境,就须超脱世俗观念之束缚,忘掉物我之别,忘掉是非之辩。
所谓庄周情怀,九万里的情怀,荡漾于三千濮水之上;赤子之心,回归于自然;曳尾涂中,逍遥一游于尘世。
庄子之伟大,在于他始终追求生命之适意。庄子有形而不拘于形,心如涌泉,意如飘风,身如涸辙之鲋,心却游于圹垠之野。
一般之人,认知世界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四大认知的局限。其一,时间之局限,夏虫不可语冰;其二,空间的局限,井蛙不可言海;其三,认知的局限,盲人不可全象;其四,三观的局限,俗人不可语道。
得道高人,认知世界之标准就是天道,也就是庄子所言之天钧,即依据事理而不是人为。
本篇庄子意在阐明其哲学思想,他认为各种各样的学派和论争皆是没有价值的。从事物本于一体之观点来看,是非对错等皆是不存在的,就如“狙公赋芧”一样,“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并无本质之区别。
所谓两行,王先谦先生解释说,“物与我各得其所,是两行也”。深层的解读,两行,即把一切对于真理的陈述,落到无穷的相对的系统中去。
一眼看开,即是清福;一念放下,便是自在。一般而论,人生有三度,度己,度人,度心。认知到了,度什么皆不会太难,此关乎生命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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