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历史钩沉宝丰汝窑博物馆,汝窑为魁真是因为雨过天晴吗?
847847

宝丰汝窑博物馆,汝窑为魁真是因为雨过天晴吗?

那个老撕机那个老撕机2024-02-29 14:12:111

前两年我一度很痴迷高古瓷,到处看窑址,买瓷片。后来因为朋友一句话“你又不收藏这些,把钱花在这上干嘛?”而瞬间降温。确实,我有自己更专注的收藏方向,有那么多东西想买,有那么多地方要去,钱得花在刀刃上。

但积累的见识和知识总归不会浪费,看展的时候也能有更多的感受和信息。

这次我爹表现出对五大名窑的兴趣,所以钧官窑,汝窑,定窑,南宋官窑,邢窑等几个窑口相关的博物馆我们都去了。

宝丰汝窑博物馆我也是第二次来,第一次来没自驾,整个过程十分艰难,从禹州到宝丰班车每天只有一班,公众号上买票都写着7点半,结果7点车就发走了。后来只能先坐车到襄城县,再转车去宝丰县,再坐公交去石龙区,从公交站到博物馆有4公里,叫不到车,最后走过去的。

所有窑址博物馆,你都不要指望看到多么精美的整器,能留在窑址的大多都是当时就砸碎的次品。所以这类博物馆看的时候很有所得,发的时候很头疼,不好看,还容易招杠精。

毕竟有的是人有一屋子五大名窑,又缺了点独立思考的能力。你只要不说这些窑口天下第一,他们就受了奇耻大辱要来跟你拼命。

2019年的时候河南博物院镇馆之宝之一的汝官窑天蓝釉鹅颈瓶在深圳展出了半年,我天天在馆里泡着给人讲解,95%甚至99%的人从这件瓶子前走过去甚至没有一点停留。

但现在每次去河南博物院,这个瓶子之前总会有人看,虽然远比不上云纹铜禁之类的青铜器人气高。

这说明一件事,欣赏汝窑是有门槛的。如果不是现在文博热,汝窑已经深入人心,如果把瓶子的标签拿掉换一个位置展示,你觉得还有几个人会围着看?

这个门槛是说你需要有极大和广泛的阅读量,看过足够多的窑口,尤其是有好的光线,才能对汝窑为魁这四个字有更深的理解。

汝窑为什么好?因为他是标准。古人对色彩的描述极为精准和雅致“天青为贵,粉青为尚,天蓝弥足珍贵。”汝窑并非只有一个釉色,起码有三到五种不同的配方,但无论哪种配方,你会发现无论在他之前还是在他以后,无论没他好看还是比他更养眼,你都只能以汝窑为标准去评价其他窑口。没他好看的自不必说,比他更养眼的总是少了一分雅致。这还真不是名气加成,而是对色彩的真实感受。

汝窑就像是36度的体温。你不可能做得和他一样,但无论高了低了就是不舒服。

我曾经买过一块大瓷片,卖家也知道不可能是汝窑,我也不信那是汝窑,但那个颜色就是很像,后来我带去专做南方窑口的熟人店里给她看,人家告诉我你这个是越窑,有点接近秘色了。

那一刻我恍然大悟,秘色瓷之所以被称为秘色,正是因为其颜色很难被准确形容,且欣赏门槛很高,釉色也并不统一。北宋早期耀州窑几乎占统治性地位,而耀州窑有些釉色就和秘色瓷很像。各地虽然仿烧耀州,但这种对秘色的模仿可能在当时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追求被清凉寺窑继承了下来。正如后世对汝窑的执着一样。

汝窑不可能自己蹦出来,早有学者指出汝窑可能受到越窑的影响,陕西考古博物馆也认为最早的天青色出现于耀州窑。应该说,这类颜色的出现都源于实验路上的一个个节点,只是汝窑更好找到了那个最核心的位置,正如色彩中的中性灰一样,被你占了,别人就只剩下无限接近。

汝窑博物馆的瓷片告诉我们一个很清晰的事实,北宋晚期以前,清凉寺窑并没有什么自己的特色,仿耀州为大宗,还有仿磁州窑系,三彩,黑釉瓷等等各种窑口。直到汝窑出现。

我们所说的汝窑指的是汝官窑,虽然都在清凉寺村烧,但所有其他釉色的品类都只能称为清凉寺窑,或者称为民汝。

也许在不早于宋神宗元丰年间(公元1078-1085年)的某一天,某一位工匠在吸收了来自耀州窑,越窑以及周边原有青瓷的基础上,烧出了汝窑的某一个釉色,随后随着更多人的加入和更多的尝试,又多了几种类似但不同的釉色,当他们成为供御的瓷器时,便从清凉寺窑成为了汝窑。

在1号作坊釉料堆积层内出土的"元符通宝"和"政和通宝"钱币,表明汝窑的停烧时间应在宋徽宗政和(公元1111-1118年)之后。我们就按元丰年间的上限和北宋灭亡的下限来算,1078—1127,汝窑的烧造时间也不过50年,实际上由于钱币有着长期流通性,这个时间可能更短。至于“雨破天青云破处”这种出现于明代的说法,一会形容柴窑,一会又套在汝窑上,就没必要老挂在嘴边了。

毕竟创造出天青色的不是周世宗也不是宋徽宗,而且被湮没在历史中的无名工匠。

汝窑为魁,是站在越窑和耀州等前人的肩膀上,成为了后世900年努力追赶却无法超越的标准。

最后吐槽宝丰汝窑博物馆的展柜,灯光频闪严重,大量照片都密布条纹,没有灯下黑了改成灯上黑,灯源在底下,展品都成了逆光。国内这几个窑址博物馆无一例外全都不重视灯光,原本这些瓷器的釉色就是最重要的参考点,你明明看到了,但是又没看明白。

以上均为清凉寺窑,以下为汝官窑。

0001
评论列表
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