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则不成方圆。在企业管理中,管理者不是万能的,他不可能要求自己对每件事都过问,出现什么问题都要靠自己亲自解决,对每个环节进行具体的管理。这种时候,建立相关的原则以作为公司企业内部的行为准则,对员工和自己进行约束的方法便应运而生。它满足了管理者这方面的需要,成为了管理者提高效率的有效手段。可以说,每一家运转良好的公司企业,每一个成功的管理者,都是善于树立原则,用原则来规范员工行为、增进他们工作成效的人。都有着这类管理原则;每一个成功的管理者,都是善于树立这种原则,用原则来规范员工行为、增进他们工作成效的人。
既然管理原则如此重要,那么管理者就要带头维护自己建立的管理原则,将它贯彻到底,言行举止不要违背,更不要颠覆它。只有这样,才能让员工信服并遵守管理者建立的原则,让原则来对员工整体进行约束和规范,真正地实现每个员工能力的最大化。
倘若管理者让自己建立的管理原则变成空白条文,变成无意义的符号,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属于管理不善,让制定的决策得不到落实,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对管理者本人来说,要么是失去员工的信赖,建立的原则再无价值,要么是引起员工的不满,认为管理者“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无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哪一种后果,都是管理者不愿见到的。
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就是一个管理者不颠覆自己建立的原则的好例子:
正值乱世,老百姓谁也没有心思种田,大片的良田变为了荒地。于是,曹操实行屯田,并很快收获了大批的粮食。这样,不仅老百姓安居乐业了,军队也有了充足的军粮,为进一步征战全国提供了物质保障。曹操十分高兴。为了保护庄稼,他下了一道命令:“践踏庄稼者斩!”
不久,曹操率军队经过麦田。突然从路旁的草丛里“扑喇喇”蹿出几只野鸡,把曹操的马惊得狂奔起来,跑进了附近的麦子地。等到他勒住马时,地里的麦子已经被踩倒了一大片。于是,曹操把执法官叫来:“我的马踩坏了麦田,违犯了军纪,请你按照军法给我治罪吧!”
执法官犯难了:虽然这是要砍头的大罪,但曹操是主帅,军纪也是他制定的,怎么能砍他的头呢?所以他说:“丞相,自古‘刑不上大夫’,您是可以免罪的。”“这怎么行?如果地位高就可以不遵守规定,那命令还有什么用处?何况这是我自己定下的规矩,如果我不执行,怎么能让将士们去执行呢?”
执法官迟疑了一下说:“是您的马受惊冲入麦田,并不是您有意违犯军纪,我看还是免于处罚吧!”规定就是规定,不能分什么有意无意,如果大家违规之后都找出理由来免于处罚,那规定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不行!规定就是规定,不能分什么有意无意,如果大家违规之后都找出理由来免于处罚,那规定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既然人人都得遵守,我怎么能例外呢?”
执法官头上冒出了汗:“丞相是全军的主帅,如果按军令受罚,那谁来指挥打仗呢?再说,朝廷不能没有丞相,老百姓也不能没有您啊!”众将官也纷纷上前哀求,请曹操不要处罚自己。
曹操见大家求情,沉思了一会说:“我是主帅,治死罪是不适宜。那就割下我的头发来代替首级吧!”说完他拔出了宝剑,割下了自己的一把头发。
经过这件事以后,将士们都知道了曹操军令如山,令出必行,决不姑息宽容。他们再也不敢违背曹操的命令,军纪变得十分严明,军队战斗力也大大增强了。很快曹操就消灭了其他强大的军阀割据势力,统一了中国北方。
曹操肯定是不会让自己被砍头的,但他的一番表演,确实强调了自己所建立原则的约束力,向将士们传达了“即使是主帅自己无意触犯也决不可轻饶”的观念。他的行为,无疑是给底下的人敲响了警钟:“忽视我建立的原则,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管理者应当知道,一种规范建立之后,它就是庄严的,既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容忍行动上的触犯。管理者应当知道,一种规范建立之后,它就是庄严的,既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容忍行动上的触犯。即便是根据形势需要修改,也要事先跟员工阐明原因,然后再以新的原则作为准则,而不要随便颠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