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川村内,孔氏又被进一步分为八个分支。这种一族分为四门再分为八支的亲属结构明显影响到了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从1958年到八十年代初,中国农村实行公社制,有三个组成部分。最低一级是“生产队”。生产队长不仅负责给队员分派每天的工作,而且为人们记工分。工分是根据工作表现,再考虑到队员的性别、年龄、健康、技术、所受教育,以现金或物质形式支付的报酬。中间一级是“生产大队”。大队长制订每个生产队执行的基本农业生产计划。一个村里的生产大队一般由若干个生产队组成,大队干部就成为村中最有影响的干部。最高一级是“公社”,行政人员由县领导任命。公社干部负责村干部的选拔。
大川村“生产大队”形成的方式明显受到了人类学家所谓的“亲属的社会距离”之影响。
所谓“亲属的社会距离”实际上是一种政治忠诚和经济互惠的原则,需要基于亲属纽带。如前所述,永靖孔家人共分四门,在大川又分成了八个家支。在过去,八个家支的居住地明显地被分为了几块区域。各支拥有独立的果园、农田、打谷场及墓地。当大川成立“生产大队”时,村中孔氏的八个家支自然而然地分成了八个“生产队”,仍然保留各自地盘。村庄在1961年被迁到了附近高坡地后,耕地和住所又重新划分,依据仍然是家支的界限。
控制大川的公社制在1981年瓦解后,农业生产分到了一家一户。大川生产生产队一夜之间变成了“经济互助组”。但“经济互助组”仍有较明显的居所和农田边界,还是按照孔家四门八支的界限划分。因而,所谓经济互助组的单位功能和社会影响继续镶嵌在居住格局、行政管理、财产关系、治安措施、人际纽带以及孔家与外姓人结成的婚姻关系之中。
在孔氏宗亲中,人们如果能在五代内追溯到一个共同祖先,就算近亲,而不必远追到始来大川定居的四兄弟。这种亲属关系的认同也称为“五服”,即在中国文化中人们对葬礼中亲属所穿五种不同丧服的通俗说法。
在大川人看来,村里的所有孔姓人以及永靖其他村的孔姓人都是宗亲,但只有五服之内的宗亲才算至亲。理论上,这种亲戚有义务参加彼此的人生仪式,特别是葬礼;在困难的时候,他们也应该互帮互助。
无论从村民人数或从村干部位置看,孔家人在大川占有绝对支配地位。从1950到1992年,村长、支书、大会计、小学校长、各小队的队长几乎都是孔家人。直到1993年,上级才任命一个姓罗的农民担任了大川小学的校长。
与中国其他地方的农村一样,大川的地方管理者被老百姓通称为“村干部”。在分田到户之后,大川村干部的行政权力急剧下降。但在催缴农业税、组织义务劳动、根据人口变动重划宅基地或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村干部仍然把握着极大权力。如果谈到个人财产或改革开放后允许的商业活动,村干部同样占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做生意需要关系网、银行贷款、外出闯荡的阅历、市场信息、法律知识及内部消息。所以,近水楼台的道理依然不变。1992年之际,大川的经济发展仍然滞后。但一部分居民,特别是村干部们,已经富裕起来。例如,在1992年,大川10个最富裕的家庭之主要成员包括现任村支书、三名前任村干部、两名已退休的县级党政机构干部及两名私营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