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如何当好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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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如何进行家校合作(1)

(第一节)认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在当今时代,社会参与教育已经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许多国家采取种种形式沟通社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系。而在社会参与力量中,家庭参与对中小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影响。家长是否有效地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教育,直接决定着学校教育的效果。根据有关调查,已有相当数量的教育工作者,还有家长已经认识到儿童教育过程中家庭与学校配合的重要性。

一、家庭教育的优势与局限性

家庭教育是个体整个社会化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婴、幼儿和青少年。他们处在大脑迅速生长发育时期,也是潜意识学习的最佳时期和人格陶冶的最重要时期。把握家庭社会化方向的“舵手”自然非家长莫属。

家长和儿童的特殊关系决定了家长在儿童的身心发展中起着非同一般的作用。曲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其天然的亲子之情是无可比拟的。心理学常识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亲密,相互之间情感的感染性越强,感化作用越大;反之,则感染性越弱,感化作用越小;如果人与人之间从感情上对立,不可调和,那么,相互之间的感染性就发生相反的作用;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就没有什么感化作用。

北齐颜之推在他的家庭教育专着《颜氏家训》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这就是说;同样的话,人们一般都更相信关系密切、感情亲近的人所说的;同样的指令,人们一般首先听从自己心目中有威信的人所发出的。父母和子女由于特殊的血缘关系,他们之间容易产生感情上的共鸣,直接影响到子女的情绪、态度,甚至决定子女的行为。

子女和家长的亲情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率作用,会使子女尊敬并信赖家长。这种尊敬和信赖往往会树立起家长在家庭中的权威性。家长的权威性越大,对子女言行的约束性就越大。家长教育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家长的教诲,子女能够听从;家长的批评,子女能够接受;家长所希望的,子女能够努力做到、做好;家长所反对的,子女就自觉地抵制。有时在家庭教育中对子女实行强制性管理和教育,也是家长权威的一种体现。显然,家长权威也是一种强大的教育力量。

另外,在一般情况下,父母不但和孩子接触最早,而且和孩子接触的时间最长。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特殊的亲子关系,使得父母有可能深刻而系统地了解子女的全面情况,从而做到家庭教育从孩子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这种针对性也因家庭教育中受教育者(子女)量少而更加鲜明。我国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家庭中子女数越采越少,独生子女人数的增多使父母甚至祖父母等将教育力量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个别教育、因材施教是家庭教育的优势。

家庭教育的优势和家长的教育力量是其他教育难以具备的。一般来说,父母的要求;往往能成为孩子生活的准则和行为的规范;父母对周围人和事物的态度、评价标准,则能成为孩子评价是非善恶的依据。美国心理学家托马斯·哈里森等人根据大脑生理学和心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指出:在童年时期记录在大脑中的“父母意识”,即由父母或相当于父母的人身体力行二言传身教所提供的“外部经验”,将永久不衰地记录在每个人的“人格”磁带上,“它在火生的过程中将会自动播放,这种播放具有贯穿人生始末的强大影响”。我国着名文学家老舍在纪念他母亲的时候,深情地写道:“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老师吧,其中有给我最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老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是的,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生命的教育”,这种影响所起的作用,一般说来是任何其他人都难以起到的。”

但是,家庭的教育优势在孩子的成过程中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六七岁的学龄儿童要进入一种新的环境--到学校接受教育。这时,儿童与父母的关系会发生一些变化。他们将眼光更多地从家庭转向学校,老师在儿童心目中逐渐占据了重要地位。“老师说”成了他们与人争辩时喜欢打出的王牌。同时,同龄伙伴对孩子的影响也开始突出,父母的权威受到挑战。但是,小学生毕竟还很幼稚,不成熟,对学校生活兴奋、激动和期望之余,还会伴随着一些困惑不安和紧张。他们还不能从一开始就知道如何才能较好地处理和解决在学校所遇到的各种难题。小学生的这些特征,使得他们非常需要并依赖于父母的帮助。这就进一步密切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强了父母的权威。

事实上,小学阶段是儿童对父母最尊重的时期,他们对父母产生认同,把他们作为向往和尊重的对象,引为自豪并加以模仿和学习,特别是小学低年级儿童。我们常会听到小学生之间有趣的攀比:“我爸爸是最好的,他是大学教师。”“我爸爸是最好的,他是足球教练,球踢得可棒了。”“我爸爸才是最好的,他会开飞机。”可以说,小学儿童对父母的这种情感特征,使父母在儿童心目中的形象比任何时候都高大。

进入中学以后,由于成人感的产生、独立性的增强和自我意识的新发展,学生希望得到更多的自由与权利,厌烦父母过多地管束,要求自己文配自己的言行,对父母的依恋程度相应减弱。同时,学生的社会交往范围不断扩大,留在家里的时间相应减少,家庭影响似乎在弱化。但是,学生由于经验不足,思维水平低,较高的自我期望和实际的活动能力之间的差距甚大,成人感与幼稚性的矛盾常常会使他们陷入苦恼之中。

青春期布满矛盾,是人生道路上的“多事之秋”,人生的各种问题、烦恼几乎都会在这一阶段萌生。正因为如此,国内外许多心理学家常将此阶段称为“大动荡时期”,“紧张与风暴时期”

或“危险期”。处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迫切需要父母的理解和帮助。对父母来说,正确认识自己与子女的关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引导青少年解决发展中的一系列矛盾,顺利完成从童年到成人的过渡,是他们不能回避的问题。父母对处于青春期的子女影响的实际效果仍取决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睦程度,只有相互信任、理解,才能使父母的积极影响转化为青少年的内在品质和相应的行为。这说明家庭教育的优势仍然存在,但家长须为这种优势的保持付出努力。显然,这对家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遗憾的是,相当数量的家长在孩子步入青春期后,眼看着家庭教育的优势一点点丧失却无能力挽回。

家庭教育的优势,家长若利用得当,则是教育子女的有利条件,反之,则转化为不利条件。家长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往往会促使家长正确地爱孩子和教育孩子,但也容易使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上感情用事。我国近代着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曾经指出:“父母闲暇了,高兴了,子女就是有不好的事,也纵容他;忙不过来了,不高兴了,子女就是有好事,也瞎骂一阵,乱打几拳。这又是大多数父母的通病了。”蔡元培先生在这里实际上描绘了两种父母感情用事的典型表现。

第一种偏向,是指对孩子娇惯溺爱。不少父母看到孩子的毛病,却舍不得去管。怕孩子受委屈,遭磨难,姑息迁就,放任自流,不管不教。结果使孩子是非不分,善恶不辨,渐渐养成恶习。

第二种偏向,是指对孩子的教育操之过急,方法简单粗暴。父母往往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要求过急,期望过高。当孩子的实际表现同家长的要求相悖,同家长的期望差距很大时,“恨铁不成钢”便成家长们普通的思想情绪。加上许多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管教时用不着注意什么态度,讲究什么方法,在自己的权威之下,孩子只有服从。结果往往会造成子女和家长在感情上、行为上的严重对立,使教育工作难以进行下去,导致家庭教育失败。家庭教育的优势在这两种情况卞丧失殆尽。

另外,家长缺乏教育子女的能力,父母教育子女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家庭生活气氛不好,家庭环境比较复杂,家庭有对孩子影响不良的言行等,都是家庭教育局限性的体现。

由此可见,家庭教育的优势和局限性是相对的。克服了局限性就能发挥出家庭教育的优势。但是,如果家长缺乏教育孩子的知识,缺乏他在孩子成长中所起作用的认识,家庭教育的优势就无法发挥出来。苏联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生活向学校提出的任务变得如此复杂,以致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的教育素养,那么不管教育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满的效果。”一般来说,家长的“教育素养”较低,是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优势的最大障碍。而消除这一障碍的艰巨任务则历史地落到了教育的专门机构--学校的身上。

二、学校教育的优势与局限性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机构,是促使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的专门场所。它的一切活动都是从培养造就人才出发,服从于教育工作,并为培养人才服务。因而学校可以有效控制其教育环境,抵制那些影响学生成长的不利因素。

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教师)依据一定的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学生)进行培养教育的社会化活动。它能的一定社会需要,根据教育大纲的要求,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选择适当的教育内容,采取有效的教育方去,利用集中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和训练。学校教育的组织性、计划性和系统性,以及教育教学的一切物质设施等等,都是家庭教育所不能比拟的。

孩子在学校里,主要是接受教师的培养和教育。而教师一般是受过专门训练的,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教育学、心理学的修养。他们明确教育目的,了解孩子的年龄心理特征,掌握有关的教育教学内容,懂得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因而能在对孩子的教育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教师的上述特点赋予其在学校教育一定的权威性(教师形象权威)。这种权威性对学生有较大的影响。但是,只有当权威性建立在学生对教师的尊敬和信赖的基础上时(情感权威),它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许多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滥施形象权威,忽视情感权威的建立,只发挥了权威强制约束性的作用,丢弃了权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功能。长此以往,其形象权威性也会削弱。

师生关系是一种人为的关系。尽管人们常以“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我永远是您的学生”等来表示师生关系;但与亲子关系相比,其情感感染性和感化作用则较为逊色。在学校,教师往往面对几十个学生,加上师生的变动,一个教师一般很难透彻了解每位学生。对学生了解不够,学生人数多既给密切师生关系带来障碍,也对教师实施因材施教、个别教育带来困难。”

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以相对稳定的、系统的、科学的教材为依据,一般不能随意更换。教师要以此为依据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不能像家庭教育那样认为孩子需要什么就教什么,发现什么问题或情况,就进行相应内容的教育和训练;或是做什么,教什么,遇到什么事,就教什么内容,缺乏家庭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而教材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容易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难以满足学生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

同家庭教育天然的连续性相比,学校教育具有阶段性。

一个人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从低一级学校升入高一级学校,要有一个衔接和过渡的问题。在升学的过程中,有许多变化:学校、班组的更换,集体重新组合,对新的环境和同学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师生之间要有一个相互认识、了解的过程;教学内容加深了,难度加大了,课程门类增多了,学生要有一个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这些变化总会使学生在一段时间内产生心理和情绪上的不稳定,或多或少会影响教育教学的效果。

另外,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教育要求不一,前后脱节,不仅会大大延缓教育的进程,也不能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要解决好这一过渡问题,缺乏家庭的帮助是很困难的。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可以对影响学生的校内环境进行控制,但却难以对校外环境进行控制,而学生几乎仍有一半多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这段时间若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弥补,这一环境若缺乏家长的控制,学校教育“孤掌难鸣”,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因此,强调家庭教育的优势,并不是要家庭教育来取代学校教育,而是用家庭教育的优势来弥补学校教育之不足;强调学校教育的优势,也不是为了让学校教育代替家庭教育,而是要学校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最终使家庭教育再来支持和强化学校教育。这种比势的相互利用和互补正是家庭与学校相互配合的目的所在。

三、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冲突与协调

人的一生无时不处在各种文化环境之中,人也无时不受各种文化环境的影响。青少年学生是在家庭文化环境污染、学校文化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三者的影响下成长并逐步社会化的。

一般来说,学生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三种文化环境的主流是一致的。这种主流文化一般能体现国家和统治阶级的意志,或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统一的主流文化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能引导着学生向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正如支流汇入江河,江河便以无穷的力量挟带着每一滴水珠流向大海。

但是,家庭、学校、社会这三种文化因其环境不同也具有不同的特点,也就是除主流文化外,还存在着许多亚文化。正是这些亚文化体现了三种文化环境的各自特点。一般而言,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满足家庭成员的生存条件是其基本需求。因此,家庭文化反映出来的价值观念带有明显的功利性、短视性,体现着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当这种切身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一致时,主流文化便成为家庭的主导文化,而一旦它们之间发生冲突,家庭亚文化往往会占据主导地位。

这种类型的家庭文化所体现的价值观念,往往与社会所期望个体拥有的价值观念相矛盾。社会文化既是各种亚文化的融合,文是反映着社会大部分人利益的主流文化的体现。因此,它体现的价值观念既具有功利性,又有理想性。而理想性一般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学校文化显然主要是这种理想性的体现,向学生传授的必然是反映着国家意志和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主流文化。学生既处在这主种文化环境之中,不可避免地要同时受到这三种文化的左右。学校文化能否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关键在于家庭文化是否与社会主流文化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