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西南少数民族青少年智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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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西南少数民族青少年智力发展的一般特征

对青少年智力发展的研究,在20世纪因为皮亚杰等人的突出贡献,而显得成果斐然,同时也因为皮亚杰理论的广泛影响,在跨文化智力研究中,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在验证补充和发展皮亚杰理论。

在西南地区,左梦兰等人最先开始这种研究。1979年以来,左梦兰等人先后在云南不同地区对不同民族的5岁~15岁儿童认知发展做了大量的实验研究。在研究中针对皮亚杰提出的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即:感觉动作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左梦兰等人主要考察了具体运算阶段与形式运算阶段在西南地区不同民族青少年之间存在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他们选择了皮亚杰用于研究儿童认知发展的一些主要实验,先后在1982年对云南几个地区5岁~11岁的汉族、基诺族、摩梭族、白族、纳西族儿童;1983年开始对昆明与西双版纳地区10岁~15岁儿童以及后来对楚雄前进区和母流乡丫口村等地6岁~15岁彝族和9岁、11岁、13岁的汉族儿童进行了实验研究。从他们研究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就具体运算和形式运算两个阶段而言,西南地区的青少年表现出了如下的特点。

一、具体运算阶段的认知发展特征

研究表明,在5岁~11岁儿童中都看到了具体运算阶段的出现。在这一阶段,儿童认知能力发展迅速,对皮亚杰强调的具体运算阶段,儿童思维的守恒性和可逆性在实验中得到证实。具体说来,首先,昆明地区的被试除容积在12岁通过外,其余数目、液体、重量、长度、面积等的项目均在10岁通过(通过率75%以上),可以说到12岁,大多数被试都通过了具体运算阶段。其次,基诺族、摩梭族儿童在11岁时,多数被试通过数目、重量、液体守恒与序列化实验;而长度、面积、容积等项目通过率低于50%,尚处于具体运算的过渡期。再次,各项目通过的顺序在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大体一致,即:“数目——液体——重量——长度——面积”,这一点与皮亚杰研究的结果:“数目——长度——液体——重量——面积——容积稍有差异。

二、形式运算阶段的认知发展特征

形式运算阶段,儿童的认知与成人相差无几,基本摆脱了具体形象的束缚,而利用假设问题进行逻辑推演,表现出了归纳与推理的能力。在具体的实验中,结果显示:①从13岁、14岁开始,儿童就开始从具体运算向形式运算过渡;②表示形式运算阶段出现的三种实验通过顺序是比例——物体组合——钟摆,这与皮亚杰实验中物体组合最先出现,其次是比例问题,最后是钟摆问题有细微差别。

另外左梦兰等人通过实验揭示,民族地区儿童认知发展,存在“滞后”现象,也就是说在每个项目达到“守恒”的年龄比同年龄段的文化发达地区儿童要晚。关于民族地区儿童智力发展的“滞后”现象,赵鸣九、孙杰远、吕世虎等人在对西北地区汉族、藏族、回族、东乡族9岁~15岁儿童智力发展水平的比较研究中,也发现了同样的现象。在孙杰远对藏族、汉族儿童就五个方面的数学能力即比较能力、分类能力、概括能力、运算推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进行比较时发现:藏族、汉族9岁~13岁儿童的数学思维能力存在显著差异,藏族、汉族9岁~13岁儿童相应年龄阶段差异均达到0.01的显著性水平,表明藏族儿童的数学思维能力低于相应年龄的汉族儿童,处于“滞后”状态。

就西南民族地区青少年智力发展的具体特征而言,沙毓英等人对云南的汉族和少数民族初中学生对自然对象的概括能力进行了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生的概括能力显著低于城镇与乡镇的汉族学生。具体说来,首先,在测验总成绩方面,三组被试中,城市汉族学生最高,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水平最低,农村汉族学生处于中间水平;其次,随着概括水平的抽象程度逐渐升高,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相比差异也越显著。

城市汉族学生、乡镇汉族学生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三级概括水平比较看来,概括能力反映的是民族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因此不同地区学生概括能力的差异表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在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方面落后于其它地区的汉族学生。关于这一点,左梦兰等人在研究中也发现,民族地区儿童与城镇同龄儿童相比,显著差异出现多半在儿童抽象思维发展的加速期,差异从小学开始到8岁~10岁间最突出。

从这一系列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西南民族地区青少年智力的发展总体上呈现如下的特征:

第一,智力发展总体水平落后于同龄的文化发达地区的青少年,智力发展表现出一定的“滞后”现象。

第二,思维构成方面,具体形象思维占重要地位,而抽象概括能力发展水平较低。关于少数民族思维中具体形象占主导地位而缺少抽象概括能力,这在对西南民族地区各民族进行思维特点的民族学者调查时也得到证实。在80年代初期,民族学者曾对西南地区的纳西族、彝族思维特点进行了详细调查,结果发现:他们的思维,抽象概括水平极低,在日常生活中基本没有表示抽象与概括的概念,其具体表现有:

(1)没有表征抽象与概括意义的数字符号。例如,在对四川盐源、木里的纳日人调查时,发现他们没有数字符号,计数多数是用具体的实物(如石子、刀痕)表示。通常计算时,从用小石子开始,到10个时就换1个中石子;当中石子到10个时,就换1个大石子。或者用刀刻,1道痕表示1,2道痕表示2,依次类推,10道痕就表示10,20道痕表示20。这种用具体的实物来代表抽象的数字,表明他们的思维在某种程度上没有上升到抽象思维的水平。

(2)没有统一的度量概念。纳日人衡量液体时,多用瓶计算,衡量其它东西(如粮食)也是用罐计算。通常借了他人的粮食,还的时候,也就用借的罐来度量,没有用“斤”“两”等计算的。对距离的远近,常用“几天路程”来表示;对长度则用“两臂长”“一箭远”等计算。

(3)没有统一的文字,词和语言中也缺乏抽象的、概括的内容。西南地区大部分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语言,而缺乏统一的文字,同时其语言中,多是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具体事物的专用名词,对与生活无关,或在现实中没有直接对应物的概括称谓,他们的语言往往很少涉及。例如西南各个少数民族都对颜色极为喜爱,常常不同民族都有自己极钟爱的颜色,对每一种具体的颜色,如彝族对黑颜色,布依族对蓝色,苗族对红色等都极为喜好,对他们所喜欢的颜色,往往也有很多详细的区分,但是这些民族都往往没有高度概括的“颜色”这一词汇。另外,他们的语言,往往也仅起口头交流的作用,一般没有书面的文字。上述情况表明,一般说来,西南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其思维的概括水平发展具有很大的民族特殊性,其思维甚至智力的发展具体形象的成分更为明显。同时,应该注意的是,西南地区民族众多,文化极为复杂、多样,因此,具体到某一些民族其智力发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下面,我们选取了一些民族作为研究对象,考查了其智力发展的某些具体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