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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学生评价的内容(2)

自信、自尊是人的一种心理素质。它对人的一生很重要,有了它可以获得事业上的成功,可能有一个美好的人生;缺少它往往使你与失败相伴,并且一些如依赖、猥琐、缺少顶立的人格精神等一些心理行为也成为你留给他人的印象。因此,要自己有一个亮丽的人生,必然要培养和保护自信,维护自尊。自尊自信是密切联系的。自信心是自尊心的基础;自尊心的确立,能提高人的自信心。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常常碰到或被褒或被贬的事情。对待这一事物上,人和人的表现是不同的。有的人两耳不闻众评说,该如何就如何。而有的人非常注意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从而生活在被舆论左右的环境里,更有甚者对于别人的一句话,会坐立不安,夜不能寐。事实上,一个人褒贬另外一个人,可有真假之分。所说真,就褒来说,是一个人或一些人对某一个人的思想行为以及某方面具备的能力的真心佩服与肯定。在褒的同时,他们感到自己的不足,应该向此人学习。而就贬来说,可能是善意的针砭,这种贬是一种批评式的贬,有时是毫不留情的,常常带有过分的色彩,往往让人难以接受,但不是心怀敌意,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一种善意的帮助。而另一种贬,则是恶意的贬。这种贬带有讽刺挖苦,是一种不友好的攻击性行为。就褒来说,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一些人的奉承,其实本不像他说的那样,但为了某种目的,为了取悦于他人,从而说了一大堆有时让人难辨真伪的话。从本质上来说是在害人,因为有一些人一经被人奉承,便产生良好的自我感觉,然而接下来便是骄傲自大,或不思进取,渐渐由先进变为落后。而就贬来说,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一些人的伤害。他们不顾事实,为了泄私愤,对比他们强的人进行恶语中伤,其目的是要把比自己强的人打倒。所以,他们有时语气可急可缓,事情似乎说得有眼有板,听者一不注意有时还会被蒙骗。因此这种贬不是真的指出缺点,给予客观的评价,而是纯粹有意的对人的伤害。

作为青少年朋友,正是形成良好心理素质的最佳时期,因此,要十分注意周围的人对自己的评价而产生的某些情绪。听到表扬和赞美时,不要飘飘然,听到批评、讽刺、打击的语言时,也不要灰心丧气,如遇一盆冷水。也就是说,不要随他人的褒贬而失去自我。

不论在什么时候,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要牢记:我能行,但还须努力。当你遇到表扬和赞誉之辞时,你要马上意识到自己在哪些方面不足,应马上采取补救措施。同时,还应看到自己在这方面仍具有实力,只要再继续努力,成功将会永远伴随着你。当受到一些不公正对待时,要坚信自己是能行的,无需用更多的语言去回答,只用自己的行动去给他们一个最好的说明。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是千古的训条。自己可能在某方面不存在错误,而他人偏说自己有错误,但无论怎样还应该认真听一听。然而自己可能存在很多错误,经人指出之后便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万不可马虎了事。但切记,不论干什么,要自信,要相信自己。

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人格,不能作贱自我。什么是人格?这些主要指个人的道德品质,以及人作为权利义务承担者的资格。青少年时代,其人格还未定型,由于不同的教育,不同的环境,可使他们的人格形成最后的千姿百态。那什么是作贱自我呢?作贱就是使自己低于与贱相对的“贵”,具体表现就是没有人格。如上所言,人格是以道德为体现的,没有人格就是不以道德来约束自己,做出一些违背道德要求的事情来。例如:偷盗、害人、染黄等等,都是不道德行为的具体表现。这些行为的发生,就是破坏了自己的人格,也等于没有了自己的人格,把自己降到了一个违法犯罪的群体中。另外,作贱自我还在于自己偏爱权利而拒绝义务。比如说,在一个群体,权利与责任在一个人身上是并存的,而这个人只要权利,但拒绝责任义务,这就是他否定了他的作为该群体成员的资格,否定了他的人格。

因此,青少年同学们从小就应该把握好自己的人格,做到既有自觉的道德约束,也有勇于承担责任义务和维护权利的完整人格意识,切莫在人格上发生一些偏差。切莫作贱自我的另一方面,就是要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声誉。形象和声誉都是指留给人们的一个整体印象,它包括你的人格与能力。人格中又包含你的心胸、善恶、智慧。能力又可以分为强弱,特殊专长等等,一般说来,社会接受并与肯定的形象,则是心胸豁达、心底无私、与人为善和聪颖智慧。在能力上,人们认同那种宏观上可策划,微观上可操作,拿得起放得下,眼不高手不低,有用且好用的人才。应该说如果能给人留下这样一个形象,那么伴随你的必然是成功。因此,青少年朋友们,应该朝着这样的方向去塑造和维护自己的形象,而不要走向它的反面。为此,青少年朋友应该从心理上认同这样的形象,同时,应该使自己的处事方式趋近于社会所接受形象的要求。在能力上,除了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外,还应该树立一个从小事做起,又不排除做大事的人生价值观念,培养出一种坚忍不拔的敬业精神。

同时,不要走向良好形象所要求的反面,如心胸狭隘,自私自利,与人闹矛盾。在能力上又不通不精,眼高手低,又没有又不好用等等,给人留下这样一个形象,那么,不但在人群中难以立足,而且更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多大的成功。

与此同时,在主观上努力塑造良好自我形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某人刻意破坏你形象的事情。这种破坏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有意干扰你的塑造工程,使你中断自我修炼,从而达不到预期目的。如一些具有社会坏习气的人勾引你拖你下水等,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及时觉醒,决不上当。而另一种则是直接破坏你已在公众中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对此,你应该懂得采取有理有节的方式予以反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声誉。

切莫作贱自我,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应知道自己享有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马克思曾经说过:“人有的我都有”。这就是说,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不存在谁高贵谁低贱的问题。因此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应该具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意识,既不去侵害对方的权利,也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去服从所谓强者的强权。对于来自任何一方的野蛮,都应本着斗争到底的决心,去挑战、去应付。决不能做无原则的草包“顺民”。在斗争中,要把自己的人格、能力尽量展现出来,表现出与野蛮斗争到底的决心与气魄。这样,你的人格则是高贵的,是顶天立地永不倒的。你不但没有向邪恶野蛮屈服,反而你是一个追求法律所保护的权利的胜利者。

自强即自强不息,在自尊自信的基础上迸发竞争意识,百折不挠,当仁不让,超常付出,悦纳自己,有健康高尚的人生追求。自强是一种可贵的品质,它能促使人不断地追求真理,忠实地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一个自强的人,必定充满朝气和活力,这种朝气和活力能够使他最大限度地焕发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使自己的思想品格、道德情操不断升华到更高的境界,不管碰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甚至身处逆境也不沉沦。有了自强的精神,就会在领先时不自傲,继续保持前进的步伐;落后时知耻而生勇,坚定不移地求生存、图发展。有了自强的精神,就有了社会责任感、道德感和对美好生活的执著追求,从而唤醒内心的自爱、自信和自立意识,培养起高尚的情操,百折不回地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汉代大史学家司马迁,曾因犯颜直谏得罪了皇帝,被投进大牢,遭受了辱没人格、惨无人道的宫刑。然而,个人的奇耻大辱并没有使他一蹶不振。出狱后,他游遍祖国的名山大川,阅遍浩如烟海的经史典籍,发奋著书立说,终于完成了中国最早的一部通史《史记》,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中留下了一块灿烂的瑰宝。

自律,是道德主体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规范、政治法律规范对自己行为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调整的心理活动过程。它是“人为自己立法”,道德原则自明,道德行为自主,即人们自己为自己制定出道德法规,又要求自己遵守。自律强调道德主体的内因作用,自律意识修养的过程,其实质是道德主体的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道德修养过程。

自律,是道德发展过程的高级阶段。人不同于普通的动物,它具有主观能动性。这种主观能动性不仅表现在有意识地改造客观世界,而且表现在有意识地改造主观世界,自觉地依据社会需要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自律是人类真正的进步!这是美国人的一句谚语,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自律的地位。道德自律对人自身的完善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首先,自律是道德存在和发展的精神基础。道德的准则和规范是通过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表现的,主体履行道德准则和规范的过程,是一个自觉、自愿、自主、自决的过程。自觉,即道德主体依据对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对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道德准则和规范进行认同,为自己道德行为选择方案,确定行动路线,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达到一定的道德目标。自愿是指道德主体为履行道德准则和规范甘愿做出某种牺牲,并由此而产生一种理应如此的舒畅感和自豪感。自主是指道德主体在道德实践活动中为完善自身、完善他人、完善社会的主动性,自主地将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自我规范,将道德义务转化为良心,严格地以道德规范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自决是指道德主体在认同和履行道德规范过程中的自我决断,为实现道德目标的义无反顾的坚定意识和排除万难的斗争精神,以及对自己道德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所作的评价。自律过程中的自觉、自愿、自主、自决是不能分割的,它们构成了道德自律的全部内容。道德的存在和发展,从主观条件来讲,靠主体的自律。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其次,道德自律是人完善自我、实现自由的重要手段和方式,自由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并支配客观世界,同时也认识和支配自身。自由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一个历史过程。人的自由是在同自然界斗争的过程中和阶级斗争的过程中获得并发展的。在不同的社会,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自由实现的形式和程度是不同的。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们拥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以后,人们才能达到高度的自由。作为道德最后价值目标的自由,就是道德主体依据对自然界、社会和人自身的正确认识,依据社会提供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文化条件,选择、认同并履行社会道德规范,不断地完善自身和社会,实现人类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所以,道德的自律和自由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自由是自律的价值目标,自律是实现自由的手段和方式。

第三,道德自律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精神动力和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社会进步是整体性的,全面性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而这里,每一个方面的进步,都取决于人的素质的提高,自律是人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等综合素质的运用,因而人不断通过自律而不断完善自身促进社会发展。人的自律每增强一步,社会就能发展一步。人的自律程度越高,意味着人改造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能力愈强,社会也就愈进步,人的自律发展就成了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和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

自律是道德修养的理想境界,但自律的真正完美实现,不仅需要家庭的严格要求,学校社会的循循诱导,而且还需要道德主体自身不断反省、不断领悟、不断判断、不断实践,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下面这则故事生动地记述了一个年轻人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过程。

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责任”一词由来已久。在中国思想史上,最初有两种含义:一是表示臣民对君主、帝王对“天”主动尽职和效忠;二是表示个人应对自身行为的不良后果和过失负责。在西方思想史上,苏格拉底把责任看作是“善良公民”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所应具备的本领和才能。伊壁鸠鲁和亚里士多德等人阐发了责任是表示人应对自身行为的后果负责的思想,伊壁鸠鲁说:“……我们的行为是自由的。这种自由就形成了使我们承受褒贬的责任。”从字义上说:所谓“责”就是要求做成某事或行事达到一定的标准;所谓“任”,就是担当、承受;“责任”,即指人分内应做的事和没有做好分内的事而应承担的责罚。由此可见,人生责任就是人在其社会的生存和生活中所应承担的扮演不同社会角色的职责和任务,以及对自身行为的不良后果所承担的责罚。这里所讲的第一层含义,是由人的社会性本质所决定的。因为每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扮演着一定的社会角色。一定的社会角色,就意味着处于某种社会地位的个人担负着某种社会职能或职责,就应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

第二层含义是由于个人在承担自己所扮演角色的职责和任务时具有行为选择的自由而必然产生的要求。每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其行为是具有相对的自由选择性,面对个人所承担的责任,每个人总是根据自己的认识,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地选择决定自己的行动,实践自己的责任。个人必须对自己在承担社会的职责和任务时所作出的行为选择负责。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两种方式:学校组织学生群体活动、学生个人活动,如台湾课程改革中要求中学生参加各种“义工”(即义务工作)活动、学生个人随时进行敬老活动,并规定学生每学期参加义务工作的次数。美国中小学的社会公益活动一般由学区制定基本标准,由学校组织实施,如养老院公益活动、为非洲灾民募捐活动等等,以便培养学生的同情心、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

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如扶助贫困活动,救助伤、病、残疾人的活动,植树造林和保护环境的活动,等等,集中表现出学生的高尚的精神风貌。

此外,还要具有社会责任感。《伊索寓言》中有这么一则小故事:有一天,伊索的主人对他说:“到公共浴室去看看,今天洗浴的人多不多。”

伊索来到公共浴室,见到里面的人非常多。他发现浴室门口有一块大石头,碍手碍脚,也不知是谁放在那里的。出进的人,偶不小心,就要被绊倒。他们总是将那个放石头在这里的人咒骂一句,然后爬起身走开,从没有人动手将这块石头移开。

当伊索站在那里好笑时,突然又见到一个人被石头绊倒了。那人也骂了一句“哪个该死的将石头放在这里!”可是他爬起身后,却动手将石头移开,然后再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