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最新学校实用百科全书-校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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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教学仪器设备生产实施“定点厂”制度,实行国家教委和省级两级定点管理。各级教学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对定点厂要给予扶植和政策倾斜,支持定点厂健康地发展,以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满足教学仪器设备市场的要求。定点厂不搞永久制,要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

2.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统—采取的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坚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抵制劣质产品,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这项工作在全国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工作网,对促进产品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教学仪器设备行业要坚持执行这一制度。各级教学仪器设备主管部门要重视许可证的申请和发证后的管理及无证产品的查处工作,要严格执行“无证不得生产,不得销售”的规定。

3.积极开展创优和创名牌活动。创优和创名牌工作是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创优和创名牌过程也是全面提高企业素质的过程。企业要拥有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员工要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各级教学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创优和创名牌活动,督促工厂提高管理水平,对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和宣传。

4.端正思想、加强管理、做好服务,全面提高工作素质。各地教学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生产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克服只注重供应而忽略生产的倾向,要经常深入工厂,协助工厂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各级教学仪器设备主管部门要指导教学仪器设备工厂的转制工作和厂长的选定工作,属学校办的教学仪器生产企业,学校要按“两权分离”的原则,落实企业的各项自主权,要尊重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落实校办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使厂长的主要精力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校办企业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在企业利润中应留出—定的发展资金和更新改造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用于企业发展建设。

6.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企业要制定长远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定期考核,并作为晋升的依据之一。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送优秀人员到大专院校学习、深造和提高。

三、规范流通环节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1.完善经费管理,加强供应工作的归口管理。教学仪器设备供应工作要相对集中统一,充分发挥国家和省(市)教学仪器设备管理部门主渠道的导向作用和优势。教学仪器设备经费要相对集中在省级或有条件的地(市)级统一管理使用,以利于按计划、有重点统筹规划和配备,使有限经费发挥最大效益,避免损失和浪费。

要加强对仪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防止挪用。经费在地(市)级的,要由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教学仪器设备部门负责集中订购。订购合同必须由省级教学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财务部门才能付款。

加强采购质量控制,确保订货质量。教学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在参加订货会之前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召开有生产、技术、供应、计划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根据全国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的状况和学校的反映,结合本地区需求,明确订购原则、重要依据、主要程序,并依此做出订购计划。各地都要严格执行“无证产品不得采购”的规定,要择优订货。反对地方主义,努力提高装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省(市)教学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清理和解决教学仪器设备生产供应工作中的三角债问题。凡涉及工厂、用户不履行合同、拖欠贷款、发生产品质量纠纷等问题,各级教学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负责协调处理,以保障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3.加强流通环节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订货会、展销会是当前产需衔接的主要渠道。扶优除劣、做好服务是教学仪器设备订货会的宗旨。

为加强行业管理职能,全国教学仪器设备供应工作会逐步过渡到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主办。国家教委条件装备司实施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委属企业组团参加,供应工作会要继续健全和完善管理办法,全国或地方订货展销会都必须执行国家和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参展单位及其产品要进行严格审查,印发统一的供货目录,引导择优订货,坚决禁止劣质产品及其厂家进入订货会。

4.完善教学仪器设备市场体系,扩大服务范围。为全面规范教学仪器设备市场行为,在销售环节将实行教学仪器供应设备定点制度,实行国家教委和省教委两级管理。经销部门在经营活动中,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向用户提供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教学仪器设备,以满足学校正常的装备需求。提倡和鼓励各教学仪器设备生产厂肩负起对周围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的服务工作。

四、加强领导,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1.各级各类学校的各学科的仪器、设备、物资、器材及图书等均为教育装备范畴,其研制、开发、生产、供应和管理统由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领导要加强教育装备工作管理机构的建设。该机构在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发展的具体政策、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组织教学仪器设备的研究、生产、供应;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制订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标准及行政赋予的其他任务。

按行业管理的原则,凡教育系统外的工厂、公司,其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经营由各地教学设备管理部门统—归口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指导和服务作用。

2.建立对教学仪器设备经费的审计监督制度。省级教学仪器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教委的审计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内的地(市)及重点县的审计,以同样形式由地(市)级组织对县—级的审计工作。重点审查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是否落实,是否被挤占挪用,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购买的教学仪器设备是否存在假冒伪劣或质次价高问题,仪器采办成本(如差旅费等)是否过高以及相应的财务管理是否健全有效等。审计结果要报上—级教学仪器主管部门审计机构。对有问题的,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各地在对九年义务教育的检查验收过程中,要把教学仪器、教学设备的装备达标和质量状况作为考核条件之—。凡配有不合格产品的一律视同未配备,对配备较大数量劣质产品的,要责成有关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4.学校对购置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验收,有质量问题的应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要求予以更换或维修。教仪设备生产厂必须对本厂产品实行三包。对确认是劣质产品,学校有权拒收,并将有关情况直接反映到省级主管部门直至国家教委。各单位接到反映的问题要迅速进行调查,做出处理,并做出答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学校及有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学校是教学仪器设备的最终用户,也是考核仪器设备的实验场所。鼓励学校在使用中对仪器及设备的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有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5.抓好“典型”的工作,积极开展广泛的舆论宣传教育活动,树正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各部门都要以质量为中心,利用各种方式表彰先进,推荐优质产品,批评和揭露伪劣产品和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