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假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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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假货同社会管理部门的关系(1)

社会管理部门在遏制假货中的作用

社会管理部门,指代表社会公众来管理社会的部门,如政府、人大、司法机关等。社会管理部门对遏制假货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假货产生的一个最重要原因,是社会成员个人、小团体具有决策和获利相对社会的独立性,由于小团体总是由个体组成的,小团体的行为和利益即使是千回百转最后总是源自和归结到个体,本章下文所说的个体如不特别说明,即包括小团体。尽管说人都是自私的或许并不准确,但许多人是自私的却是事实。许多人既具有理性又自私,在很多情况下,就会寻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于是这其中较高的比例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售假货。

如德国许多医师为了自己从病人那里得到更多的私利,存在以自己得益多少而不以治病的需要为标准考虑用药,从而用药不当,以及过度医疗的行为。不少政治家竞选时在自己从来就没打算当选后完全兑现的前提下,夸大甚至编造对选民的承诺。国内外都有许多人在旁边就有正版软件卖,并且自己具有按价购买实力的情况下,为了少开支而购买盗版软件。还有少数人会程度很深地,范围很广地制售假货。

个人为自己的利益制造、销售、购买假货,并不等于他们不认同反对制造、销售、购买假货的理念,即使是程度很浅,即他们中的许多人其实也反对假货,希望社会能净化假货,因为他们完全知道假货对社会的危害,并且自己最终也是受害者。他们知道仅仅靠人的良知,靠道德的教化,靠没有强制力的软性约束,是不能有效地阻止一些人制售假货的。最有效地遏制假货的办法,只能是用外部力量强制。但许多人并不会像著名的打假人士王海一样,程度较深地同制售假货行为作斗争,在国民素质不高的我国尤其如此。同时,于大多数人而言,即使有同假货制售行为斗争的想法,在客观上也没有这个能力,如没有执法权,甚至没有同探查有关的权利,没有所需的足够时间、金钱资源等。

所以,就社会整体而言,直接遏制假货的使命主要由代表全社会利益的社会管理部门承担。许多历史事实证明了这点。如上所述,“纯度”很高的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假货较少,是因为其若撇开管理办法是良法、劣法还是恶法不论,社会管理部门的管理十分到位,在这种制度里,社会具有上级组织管理下级组织,几乎每个人都在基层组织管理之下的覆盖全社会的组织网络,这一组织网络管束了被管理者个人利益的主要方面。个人只要违犯了组织的硬性规定,甚至仅仅是上级的真实意志等软性潜规则,个人利益就会很快受到足以使其畏惧的损害,如领导人被撤职,大大降低实际待遇,个人将与升学、升级无缘,这使得人们在实施程度达到一定深度地制售假货行为前,必须认真掂量,多数畏而却步。

有些社会管理部门对制售假货,更多的是对制售某类假货,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结果收到了遏制假货的预期效果也是证明。如许多发达国家坚决不姑息假文凭,假文凭就非常少。在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对使用假文凭者予以刑事处罚,有的还同时处以数额不小的罚款和其他附加处罚。2001年,以色列对拉脱维亚大学以色列分校、伯林登大学以色列分校在以色列发假文凭事件的处理是,以色列国家教育部当即宣布停止这两所学校在以色列的一切教学活动,过去所发文凭一概不予承认,逮捕拉脱维亚大学以色列分校运营商modun/ISE公司负责人雷乌特及5名下属。

购买这两所大学假文凭的以色列教师协会会长阿拉哈姆·本·萨巴特等人同样被逮捕。2007年,以色列国家旅游部长埃斯特里娜·塔特曼,伪造希伯莱大学研究生学历,被毫不留情地刑事公诉。韩国将以下条款写入《选举法》:凡伪造或编造学历的政治人士,取消当选资格,同时判5年以下徒刑。日本则严格到已有高学历但伪称只有低学历也不行,2007年,日本大阪市政府对965名公务人员求职时将自己高于高中的学历谎称为只有高中学历,予以停职一个月的处罚,以后再犯者将一律免职。

社会管理部门采取严厉措施,一般能有效地遏制假货,但在很多时候,社会管理部门却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简单地对假货制售者,特别仅仅是涉嫌者采取过分的措施,这是遏制假货工作复杂艰巨的原因之一。社会管理部门的做法要得体,这得体的自然属性应由科学来保证,社会属性则由良好的法治来保证。因为如果社会管理部门采取不得体的严厉简单措施,虽然确实可以暂时遏制住了假货,但同时也带来了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对社会带来的长远危害,有时会远远大于假货暂时被遏制的社会得益。

比如,从受罚者角度来说,如果一个农民将酱油掺水卖就被罚得倾家荡产,那他的家族成员有病就不能得到有效治疗,对社会整体就构成了实质福利损失。从施罚者的角度来说,如果允许社会管理部门不经有时是较复杂耗时的科学程序约束,而对假货的出售者甚至包括购买者、使用者重罚快罚,那必定会导致他们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对社会危害更大,这已为国内外历史和现实的大量实践所证明。如一个私营厂家生产高档衣服供出口,所用布料是80%毛料和20%化纤混纺,厂家却标识为100%毛料,这是假货。如果执法机关有完全的自由裁量处罚权,固然有大量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按道理公正地处罚,如责令厂家立刻将标识改为80%毛料和20%化纤混纺,同时处以货值20%的罚款;但也有执法机关将这些布料全部没收,没收回来后首先是无偿地分给职工,然后向社会低价拍卖,所得钱款用来作经费,甚至用来建立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地下小金库。

这使得假货制售者,即使制售假货的程度很轻,也对执法人员充满了恐惧,不少执法人员则利用这种恐惧,敲诈勒索他们。如有个别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厂家布料标识搞假后,就先对工厂老板进行暗示甚至明示:如果老板给他多少利益,他将装作没发现这造假行为,老板自己悄悄改正保证不会有事;如果老板不给他一些利益,他即将这些布料全部没收。老板考虑到给他利益的数额如5万元远远小于被没收的货值如50万元,一般就会就范于这执法人员的谋私利意志。

这种事情多了,一些执法人员查处假货就会将心思用到如何在发现假货后,迫使制售假货者给他利益上,而不是真正遏制假货,有的反而是希望假货能多出现使自己有更多的谋私利机会。假货的制售者看到只要贿赂了执法人员就能平安无事,或者是重罪轻罚,他们就大胆制售假货,如再被执法人员发现就再贿赂他们,这就形成了猫鼠同食公众利益的局面。这对遏制假货是非常不利的,并且对社会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从来没有一个这类腐败现象普遍存在的国家是文明、发达的国家。

尽管社会管理部门遏制假货的工作十分艰巨复杂,但在人类历史上,还是不乏比较有成绩的领域和例子。如在许多领域,只要国家设置了科学的全国或者仅仅是区域较大的统一考试制度,就能抑制住假人才、假文凭现象。如我国在没有全国医师资格统一考试前,医务人员中存在不少假文凭,这假文凭除了指完全是伪造的文凭外,还指更多的是有国家承认的合法外衣,但实际上文凭持有人知识和技术水平并没有达到学术界公认,国家规定标准的所谓注水文凭。如一张医学本科毕业文凭标识的知识和技术水平是,文凭持有者对整个现代医学理论有全面和达到相当深度的掌握,并能正确运用,能正确诊断和治疗人的一般疾病,治病时能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保证在治好病的同时没有不该有的副作用,但文凭持有人实际水平达不到这些要求,这就是注水文凭。

在还没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前,医科院校是自己教,自己出题考试,自己定分数,自己发文凭。社会医疗管理部门对医师资格证书的发放,也是全由工作人员自由定夺,实践证明这是靠不住的。

1977年后,有了全国统一高考,医科院校的学生入学时的基础知识水平有了保证,教学时间和教学用具的数量、质量也都有了保证,但在没有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前,许多院校的文凭质量管理同样是松松垮垮,自己上课、自己出题考试、自己评定分数的教师,有的甚至授意学生考试作弊,如考试前故意漏题给学生,因为教师怕学生考试不及格会影响自己的名声和导致实际利益受损,文凭中自然还是有掺水的情况。

有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后,医科院校不敢松懈了,纷纷自觉地实行教考分离,即教学的教师不得出题考试,也不得监考和改卷,学校统一建立考试题库,到考试前再抽出题目组织成试卷,像高考一样封存好,改卷时不再乱给分数,而是认认真真,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有学生不及格的,认真给他们补课和辅导,再考,直到及格为止。因为实行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后,作不了假了,学校怕自己学生通不过考试暴露出自己办学质量不合格,文凭合格率也就高了。对通不过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医疗管理部门无权发医师资格证书,医师合格率也高了。

与此同时,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还自然地遏制住了假医科文凭,因为如果这种考试确实是科学的,那么人们在需要鉴别一个医师是否合格时,只看他有没有通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才能得到的医师资格证书就行了,有即合格,即使他所持的文凭是买来的法律意义上的假文凭,但却是知识和技术意义上的真文凭,没有这一医师资格证书即是不合格,即使他持有的文凭是世界上最有声望的医科院校颁发的合法文凭也是假文凭。这样人们若有真才实学,搞假文凭来作自己有水平的证明,对社会危害也不大,如果没有水平,因而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假文凭因哄不了人而致使社会上所有的人和单位包括社会管理部门都不承认,就没有任何意义,人们就不再买假文凭,学校等部门也就难卖得出假文凭了。

通过一个国家或仅仅是区域较大的科学的统一考试,就能确保对考试对象特定的内容标识产品少有甚至没有假货,这一遏制假货的办法只能应用于质量要求变化很小,可以有一个简单统一的标准,操作成本低的少数领域。于绝大多数产品而言,遏制假货的工作不可能这样简单,那些质量要求变化大,品种多,标准繁多和复杂的物质产品尤其如此。虽然,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只要主观上用心,客观上努力,同样能取得相当的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以前叫手工业之乡,1979年改革开放后,由于产业升级改称为小工业之乡,有着悠久历史的小工业十分发达,产品类型多,有陶瓷业、皮革业、造纸业、编织业、五金业、食品业、卷炯业、机械业、水泥业、糖业、桑蚕业等30多个行业,按较大类的标准有1400多个品种,按小类标准品种则在1万个以上。商业也十分发达,县城芦圩镇几百年来一直是桂中南的重要商埠,周边许多县份的商品在这里集散,所以商贩非常多。该县的黎塘镇自20世纪50年代黎湛铁路建成后,成为广西重要的交通枢纽,在计划经济时期被广西定为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基地之一,到1979年时有156家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国有企业或其他单位,包括当时是广西第二大的黎塘水泥厂。

宾阳县工商业的特点是,即使在高度计划经济时期也是国有和民营共存,民营经济始终占较高的比例。1979年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更是得到了蓬勃发展,如私营造纸厂一下子就冒出了几百家,在2003年时,光是用废纸作原料造纸的再生纸厂就有132家。由于人多地少,本地几乎不产皮革的新桥镇,由当地人到全国各地和东南亚采购各种猪牛原皮回来,加工成初级皮革工业原料后,再卖给全国各地的制革厂,竟然迅速成了全国四大皮革交易市场之一。

在长期的历史中,宾阳县形成了一个村出产一种产品的产业特点,如新桥镇大罗村是做铁器,芦圩镇大罗村是做毛具等,这时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地俗称分田到户自己经营做法的实施,原来许多是强制集体经营的小工业也随之变成了私人经营,人们长期被压抑的积极性一下子爆发出来,宾阳县的主要小工业区形成了几乎是家家点火,户户冒炯,大办家庭作坊的局面,此后一直长盛不衰,到2007年时,全县有285个专业村,从业人员达16万多人。

社会管理部门对这几万个完全有独立产销权的家庭作坊,连商业单位也计算在内的几千个民营小企业的管理,一开始没有经验,致使存在大量产品无产销标识,无产销者地址等确定信息,卖出就是钱,销后如有问题无法追究制售者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这么多的企业和产销者,要想没有人造假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80年代前期,在宾阳县产销的商品中,难免出现了偷工减料,导致燃放时不响的假鞭炮;明明是自己卷的炯,却粘上红塔山等名炯商标。这一下子搞坏了宾阳产品的市场信誉,一时间,在广西等地不太小的范围内,宾阳货成了假货的代名词,致使不少宾阳县企业在注册名称时,不愿出现宾阳两个字,即使多花钱也要用广西南宁地区或南宁市来取代。

后来,社会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经验加强了管理,采取了许多办法,如上述的用组建企业统管家庭作坊产品销售,强令许多产品必须注上生产者的可供有效追究责任的具体信息如地址电话,引导一些商家成立商会,对制售假货者依法予以在媒体上曝光,使其名誉扫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这种状况得到了改善。特别是从2002年起,全县开展了以重塑“诚信宾阳形象”,打造“宾阳制造“品牌为主题的质量兴县活动,从根本上提升宾阳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广西社会科学院、广西大学等专家学者来宾阳县调查,出主意,做规划,举行全国范围的如何使至今名声还不太佳的宾阳货,变成享誉市场的宾阳制造的论文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