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要-忠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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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忠于职守周必大

周必大(1126—1204年),字子充,又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父亲周利建,曾经为太学博士。

宋高宗绍兴二十年(1150年),周必大中进士,授官徽州户曹。后又中博学鸿词科,任建康府学馆的教授。不久,周必大被调到太学任职,宋高宗命每个到学馆任职的人书写一篇策文,以备考察。宋高宗阅读了周必大起草的策文后,极为赏识,说道:“真是大手笔。”此后,周必大的职务不断升迁,直至监察御史。

宋孝宗即位以后,周必大担任了起居郎。一次,宋孝宗与群臣论及边地之事,孝宗对蜀地的情况颇为担忧。周必大上奏道:“蜀地的人民曾经遭受了很长时间的困顿,希望陛下颁诏对他们安抚劝谕,宽限他们的租赋,这样,蜀地的人民就可以安定了。”随后,周必大上书,所列的10件事都切中时弊。不久,周必大担任了给事中,他不避权贵,敢于直言,连皇帝也惊叹:“我本以为你只擅长于做文章,没想到你竟然如此刚正!”

当时,曾觌、龙大渊得到孝宗的宠幸,专断擅权,众多大臣纷纷上书弹劾他们。孝宗不仅没有接受大家的意见,反而晋升两人的职务。诏旨下达后,周必大拒绝在上面签署同意的意见,并且上奏孝宗:“陛下对于政府中官员,欲罢则罢,欲贬则贬,唯独对于曾、龙二人委曲迁就、多加重用,恐怕众人会议论纷纷。”第二天,孝宗宣布了自己提升曾、龙的手诏,并对周必大呵斥道:“你的官职只不过是为人君鼓扇而已,在先皇帝时位卑事微,如今怎敢抗命!”周必大进入宫廷向皇帝谢罪,但他仍然坚持己见:“我知道了,那么为臣也就不以侍奉先皇帝的态度来侍奉陛下了。”说完,周必大退至一边,等待处罚。孝宗看到周必大的态度坚决,沉吟片刻后,说道:“我知道你忠贞事国,举荐官员时极力破除朋党,严明纲纪。不过,这件事你再考虑一段时间。”10天以后,孝宗重申以前的命令,周必大仍然拒不奉命。不久,他辞去了给事中的职务。

过了很长时间,周必大才被重新起用。逐渐迁官至秘书少监,兼权兵部侍郎、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等职务。虽然在仕途上经历了挫折,但周必大始终保持着敢于直言上谏的品质,对于朝廷中的不正之风奋力指责,丝毫不顾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同时,他根据自己的职权范围与为政经验屡次上书,提出了许多十分有价值的建议。

孝宗感到在位已经很长时间了,却没有建立什么功勋,而且为政的优劣自己也无从了解,为此十分迷惘和困惑。一天,他在选德殿召见周必大、王之奇和陈良翰等人商讨国事。孝宗从袖中拿出诏书,以唐太宗与名臣魏征问对之事为例,让他们评价朝政的得失。周必大当即阐明了自己对朝政的看法。退朝以后,他又将自己的意见详细地整理出来,上奏宋孝宗。周必大指出:“陛下操练军兵,目的是恢复宋朝强盛时期的疆土,但是却频繁地更换将领,这是不懂得用将之道;选择贤能的官吏担任郡州巡守,但又不停调换他们,这使官员很难尽到自己的职责。如婺州四年中五次易人,平江四年四次易人,而秀州甚至一年四易。如此则地方官吏的奸猾无从审察、民众的疾苦无暇解除,这样下去,国家怎么能够治理得好呢?”宋孝宗非常赞赏周必大的建议,随即革除了频繁易将易官的弊端。

周必大为政期间,忠于职守,经常抗言直谏。他以国家大事为己任,提倡节俭,谏阻皇帝沉迷于球场,要求朝廷宽赋养民,在与金朝交往中保持礼仪,赢得了很高的声誉。

淳熙十四年(1187年),周必大升任右丞相。他在相位上更加恭谨,勤于政务,得到皇帝及官员们的普遍赞誉。

宋光宗即位以后,周必大任左丞相,辅佐皇帝。光宗初年,他又进少保,封益国公。但是光宗任用奸佞,使得政治腐败,周必大也受到排挤,郁郁不得志。

宋宁宗时,他升任少博。宁宗下诏征求群臣意见,他在上奏中提出,国家的当务之急是圣孝、敬天、崇俭、久任四事。庆元元年(1195年),周必大考虑到自己已经年老,难以处理朝政,上表请求辞官归家,获得了批准。

嘉泰四年(1204年),周必大去世,年79岁。被朝廷赠官太师,谥“文忠”。宋宁宗还亲自在他的墓碑上题写了“忠文耆德之碑”,来褒扬他的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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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人的基本准则。周必大为官清正,刚正不阿,忠于职守,倡俭反腐,对结党营私、玩弄权术尤为深恶痛绝。特别是在重大问题上他决不会敷衍趋势、随声附和,连孝宗也不由得感叹道:“卿不迎合,无附丽,朕所倚重。”

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不论怎样选择,都不能离开做人的底线,都不能颠倒是非,以丑为美、以恶为善、以耻为荣。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必须树立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理应成为每个人做人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