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聚焦中国名校管理-中国中小学名校创新管理(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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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学校师生员工管理制度(2)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显著;或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工作经验,并作出了显著的成绩。

(2)从事中学某一方面的科学研究,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论著;或者在培养提高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或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另外,成绩特别突出者,其任职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三、教师职务的管理和评审机构

全国教师职务系列的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具体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职务的名称、档次(或等级)、适用范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任期、评审和聘任办法、审批权限等,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并制定有关的具体政策。

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各部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委员会、教育(高教)厅(司局)负责,在各部门、各地专业技术职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本部门、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组织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

教师聘任制度

一、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的原则和意愿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按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在聘期间,无特殊理由和非依法定程序一般不能辞聘或解聘,确需变动时,应提前与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三、聘任双方任职期限固定,任务与酬金明确。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聘任期满后,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校方可依据本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要等决定是否续聘;教师则根据单位工作情况、专业要求等决定去留,充分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1.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它的程序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或地区经人才交流部门批准,然后以广告或启事的形式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工作性质、任务及工资待遇等,通常都要对应聘者进行审查、考核(或考试),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招聘单位即聘任。可见,招聘具有公开、直接、自愿、透明度高等优点,有利于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招聘与受聘双方应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书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一般是在聘任期间,双方合作愉快,聘任单位仍有工作需要,教师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意,双方自愿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可与上次聘任相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化。

3.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解聘的原因较多,有的是用人单位在聘任后发现受聘者不符合原定聘用条件,有的是工作中不称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等等,已不适合继续聘任。由于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而,用人单位在聘用期限内终止聘任合同、解聘教师时,除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法定行为。如上所述,聘任合同对聘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教师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照聘任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教师考核制度

一、教师考核是指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和管理教师的权限,按照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教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查,确定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制度和方法。

二、教师考核工作是教师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对教师进行考核不仅是教师德、能、勤、绩全面发展的保障,也是激励教师和合理安排教师,做到人尽其能的重要手段。

三、教师考核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直接关系到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成败,关系到教师的培养与提高、使用与管理,对教师的管理和教师职务评聘有着重要意义。

四、教师考核应遵循的两项原则: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和充分听取意见的民主原则。客观就是要求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反映教师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实际情况,不主观臆断;公正就是在考核中对教师一视同仁,不持偏见;准确就是在客观、公正基础上对每位教师作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为保证考核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在对教师考核时还应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这也是我国人事工作民主原则的基本要求。

五、为正确、有效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还应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确定客观、明确、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教师考核总的标准是从教师的德才兼备角度提出的基本要求。为此,教师考核内容应体现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四个方面,对这四方面的内容应当进行全面考核,不能偏废。

六、在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时,应根据不同项目的重要性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比值,这样才能反映教师教学规律,提高教师工作评价的科学性。

教师培训制度

一、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入校后,用两周时间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从备课、上课、写教案、班级管理、培养小干部等方面进行讲授,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过好备课关、课堂教学关、班级管理关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青年教师拜师活动。青年教师入校后要向他们引荐“三师”,即:领导师傅、党员师傅、业务师傅。师傅要从思想上、业务上全面帮助与关怀青年教师。

三、每月组织一次青年教师业务培训,由学校教研室组织,请领导和有经验的中老年教师主讲。

四、每学期初、末分别召开青年教师会议,宣读青年教师工作计划,总结青年教师工作,寒暑两假期要适当布置学习内容。

五、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校、市、省教委开展的各种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帮助提高。

六、每学期在青年教师中要开展积极的课堂教学赛、讲、说课、粉笔字的基本功“比武”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练活动,“三师”不放松对青年教师的辅导、督促与检查。

七、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听课和参加业务讲座。

八、每学年度召开一次青年教师家长座谈会,汇报青年教师工作,征求家长意见。

九、关心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习,学校在排课上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

十、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文化业务学习从严要求,每月检查一次教案、作业批改及业务理论学习笔记。

十一、按照学校听课制度和要求,坚持对青年教师的听课,并及时讲评。

十二、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做研究课,写实验方案,写实验报告,总结实验体会。

教师工资与福利制度

一、教职员工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中专、技校、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基础工资,是结构工资中固定不变的部分,用以维持教师的最低生活。我国所有教职人员,均享有同样的基础工资,又称“保证工资”。

2.职务工资,是结构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即按教师职务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工作的繁简和业务水平而定。每一职务又设若干等级的工资标准,同一职务的教师可根据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升级。

3.工龄津贴,又称“年龄工资”,按工作年限计算,它是逐年增长的。以上三项构成教师基本工资,教师基本工资是确定退休金、抚恤金等的主要依据,具有相对稳定性,并由国家统一确定。

4.奖励工资,是根据教职员工贡献大小发放的。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在职务工资基础上,另发特级教师津贴。

二、离退休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离休、退休和退职都按国务院及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医疗制度。按国家现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执行。

四、病假制度。教职工经医疗机构证明和学校批准,可以请病假。病假在2个月内,发给原工资(不包括奖金)。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如工龄10年以上,工资照发,工龄不满10年的,发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根据工龄是否满10年,不满的发放70%~80%的工资。

五、女教职员工产假制度。产前产后共给假90天,难产或双生增加假期到105天;小产假期一般为15天,根据医生意见,可休假3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探亲假制度。国家规定,工龄已满1年的正式教职员工,如果父母、配偶不在一起,可利用休假期间探亲。未婚教职员工,每年一次,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教职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工资照发。学校规定假期不足时,由本单位安排补足应休探亲假天数。已婚教职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往返车船费超过本人月工资30%的部分予以报销,其标准以火车硬席座位、轮船统舱、长途汽车和民间交通工具往返一次的费用为计算标准。

七、教职员工福利补助费制度。国家每年按照教职员工在编人数拨出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福利补助费。补助对象主要是工资和其他收入太低,维持本人和家庭成员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员工;或因负担家属治病医疗费、丧葬费确有困难的教职员工。福利补助费一般由教职员工本人先提出补助申请,再经群众讨论,福利委员会评议,最后由学校领导或人事部门审定。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制度

一、教师要遵守上课时间。上课铃响,准时到岗,不搞与本课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中途离开课堂,课中不会私客,不接打电话,不拖堂,不任意停课,不擅自调课。

二、教师讲课要运用普通话,要提倡微笑教育,讲课要深入浅出,有趣味性。

三、课堂上严禁训斥挖苦学生,不能为了个别学生不遵守纪律而停课处理,妨碍全班同学学习。

四、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朴素大方,教态自然。不穿拖鞋、大衣,不戴围巾上讲台,不坐着讲课,不在课堂上吸烟。

五、结合学科特点,通过教学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六、教学方法要得当,能从教与学的实际出发,选择最佳教学方法,要在激发唤醒学生的学习兴趣,尤其是差生的学习积极性上下功夫。

七、课堂教学要做到“四抓”:注意力及时抓;读写姿势随时抓;听说训练堂堂抓;审题能力题题抓。

八、教学结构安排要合理,重点要突出,难点要突破,设计要合理,组织要严密。

九、新授课要充分体现精讲多练,保证学生当堂掌握。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学生演练不少于20分钟。

十、要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要通过传授新知识,有效地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

十一、对教学效果的当堂反馈要以中差生为主,特别要注意差生对新知识的掌握情况。

十二、布置作业既要有质又要适量。使学生通过动脑动手巩固知识,坚决杜绝盲目地、机械地、重复性地作业。

十三、教具的运用要得当,积极恰当地使用电化教学手段,加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和形象性。

十四、板书要认真设计,书写要工整,不写错别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及不利于培养学生良好书写习惯的草字。

十五、课堂上要求学生坐姿自然端正。写字看书掌握“一尺、一寸、一拳”的要求。回答问题声音洪亮,用普通话,注意训练学生口头表达能力。

教师课堂教学评估管理制度

一、教学目的明确,全部课堂教学活动能紧密围绕教学目的进行。

二、课堂教学结构严谨,讲授知识准确,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训练点明确。既加强“双基”,又注重培养能力、发展智力。

三、能从实际出发,全面而正确地贯彻教学原则。

四、教学方法得当,能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训练为主线,善于启发学生思维,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积极性。

五、教学过程科学合理,符合教学规律,环环紧扣,计划性强,运用电教手段适度。

六、教学语言清晰、简洁、规范,用普通话。

七、课堂教学有反馈练习,能体现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教学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