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认为中国化的幼稚教育必须由中国化的幼儿教师来实现。为此,创办独立的专门培养幼儿教育师资的学校,是他多年的愿望。1940年,他在江西创建了我国第一所公立幼稚师范学校。他学习陶行知开办晓庄师范的经验,首先要求学生去创造生活,成为生活的主人。陈鹤琴主张培养学生具有敬业、乐业、专业、创业的精神,认为只有热爱幼教、喜欢幼教、钻研业务、创造性地工作的人,才能成为出色的幼儿教育工作者。他还注意培养学生从事校内外各种社会活动和教育活动的能力,通过举办识字班等活动,使学生与当地群众打成一片,并为之服务。
陈鹤琴以幼稚师范为中心,向两端发展,建立了从婴儿园、幼稚园、小学到幼稚师范、幼稚师范专科的幼儿教育体系。针对传统师范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学用脱节等弊病,他设计了“学用一致”的幼师教学计划,其课程内容分为精神训练、基本训练、专业训练3项,并充分体现幼师的教学与婴幼园的教育紧密结合的原则。在此期间,他提出了“活教育”思想,经过几年教育实践,逐步整理出“活教育”理论体系,包括三大纲领、十七条教学原则、十三条训育原则等。其三大纲领包括目的论——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课程论——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方法论——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十七条“活教育的教学原则”集中体现了“活教育”理论的全新的教育观念,可以概括为活动性(做)的原则、儿童主体性原则、教学法的多样性原则、利用活教材的原则,积极鼓励胜于消极制裁的原则、教学相关的民主性原则等。陈鹤琴的“活教育”理论对传统对“死教育”来说,无疑具有进步性,对幼儿师范教育的理论实践都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