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农村建设理论与实践概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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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2)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农村公路建设要抓好工程质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责任制;要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做到“建养并重”。要把公路养护与“治超治限”结合起来,使公路得到良好的养护和管理,保证畅通;各有关部门还要加强配合,为农村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交通部门要牵好头,发改、财政、土地、电力等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齐心协力解决好农村公路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顺利进行。2005年初,国务院批准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为落实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其中:西部地区主要安排县通乡油路改造,东、中部地区主要安排乡通村油路改造。到2010年底,全国将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即“油路到乡”;东、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即“油路到村”。

2.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由于水污染导致的地方病和传染病等,加上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低,缺乏水处理设施,饮水水量和水质没有保证,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

在目前供水设施简陋且饮水不安全的地方,可以建自来水工程;对水源受污染严重且恢复困难的已有饮水工程,更换新水源;对缺乏必要水处理设施的已有饮水工程,增加水处理设施。在居住分散的山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造散式供水工程。

中央财政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优先解决对人民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3.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加快普及户用沼气。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利用沼气发酵技术,将农户的人畜粪便、废弃秸秆、生活污水通过沼气池进行无害化处理。产出的沼气用于农户生活、照明、洗浴,沼液、沼渣用于养鱼、浸种、种植无公害蔬菜、粮果等,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以规模畜禽养殖场为单元,采用沼气厌氧发酵技术,对规模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污染零排放,形成资源全量循环利用。产出的沼气用作生产生活燃料,沼肥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业生产,实现农业生产良性循环。

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以小城镇、中心村、安置小区为单元,利用农村废弃的农作物秸秆、草糠等生物质为原料,通过秸秆气化机组使秸秆在缺氧状态下进行加热气化,生产优质燃料,实行集中供气,用于炊事、取暖等。

4.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第一,加强农村电气化的基础建设。国家继续加大对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投资力度,主要通过国家商业银行贷款,同时支持和鼓励供电企业通过合法渠道融资筹集改造资金。第二,搞好农村电气化规划。将新建农村电力设施纳入电力发展规划,由电力企业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另外为解决电网覆盖不到地区无电农户的用电问题,要开发建设小型分散型供电系统。第三,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小水电,加快以风力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继续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发电。第四,制订新的农村电气化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村电气化县、乡(镇)和村。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国政府确定的2015年农村电气化发展的目标:在通电率方面,发达地区农户通电率达到999%以上,中等发达地区达到99%以上,欠发达地区达到98%以上。

此外,还要加大农业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

三、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

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与城市相比仍然普遍较差,建设乱、饮水难、环境差。每年有超过2500万吨的生活污水直排,造成河流、水塘污染,严重威胁农民的身体健康。每年约12亿吨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沟渠、水塘成为污水池、垃圾堆放场。2005年农村居民使用清洁能源、卫生厕所、室外道路为硬质路面的农户比重分别只有42%、121%和546%。因此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力度,重点解决村内道路、排水、垃圾处理、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民建房规划设计的引导和服务,延长农房使用寿命,提高抗灾能力,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需要。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还有利于吸引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完善县域村庄体系规划。完善县域村庄体系规划的重点是明确村庄整治选点、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必须严格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避免因村庄自然消亡带来的投资浪费,避免因支持村庄规模过小造成的投资效益低下。

2.编制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指导性目录,合理确定村庄整治内容。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指导性目录是各级政府根据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目标、结合公共财政能力提出的政府给予帮扶的村庄整治项目的政务公告,并由各级政府公开发布并修订。指导性目录对支持整治项目的资金与实物补贴形式、范围、标准,规范申请核审程序、支付方式、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列入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政府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项目的实施。

3.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根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有关部门要制定村庄整治规划,并做出相应的现状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整治项目的空间布局与技术要求,明确整治项目的主要指标,测算工程量,提出实施计划、实施管理以及运行维护管理建议。

4.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我国多数地区实行市带县体制,市县政府应承担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建立严格的农房拆迁管理机制,防止盲目拆迁农民房屋,损害农民利益;建立村庄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度,对政府补贴、村民投工投劳、实物与资金、进度与质量等实行全程监督;建立以农民为主的公共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证设施持续发挥作用;鼓励社会团体、志愿者以多种形式支持村庄整治,倡导农民自立自主互助,发扬艰苦奋斗建设家园的精神。

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一、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十五”期间,特别是2003年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国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多年来影响和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2005年,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已经超过95%,比2000年提高10个百分点,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左右。但是,农村教育基础仍很薄弱,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尚未得到很好解决,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很不适应。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和引领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知识和人才支撑。

1.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第一,全力实施好发展中西部农村教育的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确保2007年完成西部“两基”攻坚任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计划》将这一目标明确规定为: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扫除600万文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第二,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建设遍布乡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改造中西部地区薄弱初中。第三,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第四,要在两年内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第五,要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大幅度提高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让所有农村孩子都能上学读书。2006年春季开学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000万学生的学杂费已经免除;2007年春季开学时,这一政策将推广到中部和东部地区,惠及全国农村所有的孩子。

2.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要普遍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必须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第一,要利用“全国农科技网联”的力量,紧密结合“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的建设和应用,继续大力推进“一网两工程”的实施,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为中心,组织各方面资源,形成覆盖全国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第二,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工程”,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第三,要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每个县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职业教育中心。第四,要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2005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664万人,比2004年增加招生100万人;2006年,还要继续增加招生100万人,在校生规模将达到2000万人。同时,还有数以万计的劳动力将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3.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第一,要加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有效统筹城乡各级各类教育资源,送知识、送技术、送人才下乡,满足农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第二,推进“农科教”结合,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创新农民培训机制,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提供经济信息服务、普及卫生知识、传播先进文化以及开展农村党员教育和农民培训的重要基地。第三,要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院校主动拓展为农村服务的渠道和方法,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和输送人才,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第四,要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努力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面提供科技服务,以科技进步引领新农村建设。

二、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卫生事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依然严重滞后于城市卫生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突出。农村卫生事业关系到维护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关系到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我们必须要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1.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县开展试点以来,缓解了城乡之间长期形成的不公平状况,使农民开始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医疗费用的补偿,尽管现在的补偿水平还很低,但毕竟改变了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向城镇居民“一边倒”的状况。据卫生部农卫司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67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237%,覆盖人口236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267%,共有179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202%,参合率为757%。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06年试点要扩大到40%,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每个参合农民分别补助20元,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以保大病为主,逐渐扩大农民受益面,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等方面总结经验,并适时推广,逐步扩大覆盖面。

2.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第一,加强县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以农民健康需求为导向,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功能要求,原则上一个乡镇由政府举办一所卫生院,其余的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作经营、改制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整。第二,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06年底完成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划归县级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按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核定人员。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度,以事定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第三,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依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研究制定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严格准入标准,合理制定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控制费用增长,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卫生服务。

3.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继续组织城市医生对口支援农村工作。第一,加大农村适用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在西部省份继续推动医学院校开展面向农村的初中毕业生5年制医学教育试点工作。对省级政府有政策与资金支撑的“定点招生、定向就业”,为农村培养医学人才的办学形式,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第二,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制度。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第三,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对农村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对农村卫生机构进修人员给予费用减免。第四,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严格执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开展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三、逐步建立农村各种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