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校长依法治校必备工具书-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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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学校安全制度的建立(9)

九、不得随意挪动学校内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十、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学校发生火灾,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压风、排烟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义务消防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保安部全体教职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学校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学校消防要害重要点部位:教室、师生宿舍、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货仓、锅炉房、厨房、财务室等。

2.了解学校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习,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予奖励。

第九条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消防火警隐患。本学校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教职员工每日自查;第二级是有关部门重点检查;第三级是学校领导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防火检查的内容

1.教职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有关部门及校领导,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消防培训管理准则

一、新教职员工的入职消防培训,教授学校各部门的消防设备及各种设备的使用及其维护保养。

二、在职教职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有关预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识和操作程序。

三、将培训结果转送有关部门,作为教职员工评估及其工作评级的一次制度。

四、培训实行签到制,不准缺席,若有急事处理,必须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日常消防管理准则

一、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防火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任何火警的信息都必须认为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二、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三、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四、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五、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学校义务消防员。

六、保安部领导负责拟定培训计划,定期、分批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七、消防培训的内容包括:

1.了解学校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厨房、锅炉房、电脑室、财务室等。

2.了解学校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八、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九、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

十、防火检查分为三个方面: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和帮助处理。

2.各部门人员的分级检查。第一级是教职员工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领导重点检查;第三级是学校领导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的定期检查。

十一、防火检查的内容:

1.教职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健全,防火设备齐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十二、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十三、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十四、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学校领导,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第四节学校防火安全规则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学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则旨在加强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学校的防火责任人由校长担任,小学部与中学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年级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学校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小学部、中学部各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年级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学校防火责任人和各分部、年级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学校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现象。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招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学校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第二十条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