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媒介素养引论
18665800000040

第40章 媒介呈现:不同角色的透视(9)

2.“儿童”的媒介素养

当“电视陪伴儿童成长”已经成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事实时,儿童的媒介素养当属电视素养最为重要。电视素养(television literacy)是指一个人对信息如何在电视屏幕上传送的理解能力。它包括从人物活动和序列场景来加工节目内容并建构故事的能力,也包括解释信息形式的能力——诸如图像的放大、镜头的切换、画面的渐隐、分屏显示和音响效果等对理解节目内容起重要作用的摄制特点。根据心理学研究证实,6岁的儿童对节目记忆的主要兴奋点是人物发出的动作,至于动作的目的和动机他们是不太关心的。7岁以前的孩子往往把电视中的故事当作真实的事情,就像许多小孩经常期待童话人物在自己生活中出现一样。8岁的孩子已经能够认识到电视节目的虚构性,但是他们仍然坚信那是对日常生活的再现。9岁以前的孩子对节目内容的加工还是比较零碎的。他们往往被图像的放大、镜头的切换、快速的动作、吵闹的音乐和孩子的声音(或卡通人物的声音)所迷惑,一旦出现成年男子或安静对话这样的慢镜头时,他们就将注意力投向别处。从童年中期到整个青少年时期,儿童对于电视节目的理解能力迅速增长。他们基本能够区别节目中的“好人”与“坏人”,但那仅仅是角色区别,对于“坏人”的成功行为和具体动作他们仍然给予积极的评价。与此同时,儿童的模仿行为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对于这个现象消极的态度要多于乐观的认识,在没有成人解释的情况下,儿童究竟因为看到什么画面而产生何种行为模仿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

对于电视广告的认知,儿童的表现也令人吃惊。儿童在早期阶段就已经开始认识到了广告的劝服意图,而当儿童进入童年的中期阶段的时候,强烈的怀疑态度就成为主导态度了。尽管儿童拥有这些防御性认识,但这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儿童会利用它们。有学者根据“广告识字”(advertising literacy)的概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重新思考,认为在童年的中期,儿童会与语言和其他交流形式保持距离,会仔细思考这些语言和交流形式是怎样产生效应的。例如,他们逐渐认识到,原来人们说话可能并不是想要它的字面意思,说话可能是矛盾的或者是故意模棱两可的。这样,他们就会对比喻、讽刺、幽默和其他字面含义的语言运用更敏感一些。虽然这个观点对长期以来人们所持有的“广告诱惑无知儿童”的消极态度作出了修正,但是,面对广告要将儿童塑造为潜在消费者的野心,我们永远都不能低估这股媒介力量。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人的媒介经验为“儿童媒介素养缺乏症”提供了一个典型的病案。当时的中国处于电视的童年时代,因为现实经验的单调和苍白,使得不论成人还是儿童都处于相同的素养水平。就在国人没有任何收视经验情况下,《霍元甲》、《上海滩》以及《射雕英雄》等在香港文化土壤中长出来的媒介文本,像一种变异的基因突然被注入封闭多年又支离破碎的中国文化中,从而构成了在那个时代接触电视媒介的人群的一份集体记忆。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当初能够最早接触电视的人现今也是媒介最强有力的消费者,于是,不断用重拍“经典”、讲述“经典”的方式来引发一轮又一轮的媒介狂欢成为20多年后中国大众文化的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如果从媒介素养的角度来分析这个现象,我们可以发现,由媒介引发的这份集体回忆总是遭到大众的排斥,受众的理由是:不论你们怎么拍,都不是那样一回事。那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比起故事内容来说,当时的观看行为才是真正让大众兴奋的事情。在那些激动人心的夜晚,中国的观众围坐在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前,开始了他们的视听媒介接触经验。画面中那些活生生的英雄距离他们是如此之近,这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多年以后,当人们已经熟悉了电视之后,再精彩的视觉画面都很难引起观众如当年一般的快感。更为奇怪的是,今天的人们在回忆当初的故事时很少有从情节切入的,大多数的人只对许文强的白色围巾、黑帮的墨镜、电视剧的主题曲记忆深刻,对于电视文本的解读那就更加少有了。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判断,媒介素养中的“儿童”概念远比人类年龄的划分概念要复杂得多,对于那些毫无媒介接触经验的人群,我们都应该将其视为“儿童”来教育。

3.成年人应该担负的责任

在当代社会,家庭依然是社会化过程中强有力的机构。由于儿童接触媒介的环境多数是家庭,父母成为了儿童义不容辞的日常媒介接触监督者。从1997年开始,美国大多数电视网开始执行电视娱乐节目分级制度,但是由于父母监管不力,儿童自己控制收视的情况依旧普遍。有统计显示,美国3岁的儿童,每天看3个多小时电视,到了13岁就已经目睹了1.4万起暴力死亡,到18岁,就已经在电视机旁耗费了1.5万个小时,目睹了2.7万起杀戮、强奸、盗抢、色情等犯罪行为和不良镜头画面。对于电视是否取代了家长的地位,电视是否对儿童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其实还在于不同家庭究竟是如何来对待这个问题。在一个阶级社会里,家庭本身具有决定性作用,同时父母的权威受到了其他力量的挑战,包括学校和同龄人团体,家长感到没有了权威,或者会想通过限制孩子们收看电视来找回自己的权威,而事实上,家长与孩子之间在电视问题上建立一个更开放的、平等的关系,就能形成教育的、黏合的因素。家庭需要考虑和遵从他们与电视互动的方式,而不仅仅是试图控制儿童收看的节目的质量或种类。因为这样的控制总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并常常伴随着专横的过程,极少有例外。只有将控制和监督建立在家庭关系和谐的基础上,父母对儿童的帮助才真正有效。为此,心理学家帮助我们制定了控制儿童观看电视的有效策略,且作参考。

学校的态度也会对儿童产生影响。一味地在学生中强调看电视是耽误学习的、是非常无聊的,并不会让他们远离电视,相反可能会激发起他们对电视的盲目崇拜。相反,作为教育者应该积极地利用媒介资源来教学,让媒介辨别活动进入课堂,因为,只有了解媒介的人增多了之后,接触媒介之后的讨论才可能展开。有人就认为,“从电视上获得的意义在谈话过程中被重新讨论并有所改变,并以这种形式获得社会地位和效果。”有远见的教育者应该对排斥学生喜爱的电视节目保持警惕,理解他们究竟为何而喜欢比起遏制他们的情感倾向更为重要。当然,教师个体应该率先成为一个媒介文本的积极受众,敏感的思维和坚定的价值一定可以让你在学生中重获权威。另外,在有的发达社会,如美国,电视节目已经成为了主要的教学手段,像《芝麻街》、《国家地理杂志》、《咪咪的旅途》等等一系列以教育儿童为目标的电视节目影响了几代人。然而,以电视这种轻松的方式来替代传统教育的方式是否真的能对被教育者有益,这样的问题非常值得关注和讨论。

限制观看电视

制定明确的规则限制儿童观看电视的时间,不要把电视作为电子保姆或者把限制看电视作为一种惩罚手段,这反而会增加它的吸引力。

鼓励适当观看

鼓励儿童观看适合他们特点的信息性或亲社会性节目。运用无线电或卫星系统的锁定特点,以新型方式限制儿童进入有过多暴力和性内容的频道。

向儿童解释所看到的电视信息

与儿童一起观看,并指出他们忽略的节目的细微之处。例如,攻击者的反社会动机,攻击者实施暴力行为后遭受的不良后果。围绕暴力和电视上的消极社会偏见展开批判讨论,帮助儿童评价观看内容和理解那些节目并不是“真”的。

树立好的观看榜样

父母的观看习惯会影响到儿童,因此父母避免过多观看电视,尤其是不适合儿童观看的节目。

父母权威

温暖的、合情合理的限制可以使儿童对父母的控制更具反应性,包括限制看电视。

总之,让孩子在认识媒介的起始阶段就形成正确的媒介观非常重要,这将为他们今后的媒介接触生涯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将以下一些“技巧”逐步传授给他们是非常必要的:

能够意识到媒介产生的影响。

能够理解大众传播的过程。

具有分析和讨论媒介信息的战略。

理解媒介内容,媒介作为文本能够为我们的文化和生活提供诸如智慧的东西。

具有享受、理解和欣赏媒介内容的能力。

对媒介职业工作者的道德和伦理义务有所理解。

发展恰如其分的、行之有效的制作才能。

四、媒介与特殊人群:大学生、老年人与弱势群体社会学上并不存在所谓“特殊人群”的划分,将大学生、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放在一个部分来讨论的原因有三:其一,无论在现实当中还是在理论叙述中,有关他们与媒介的关联性分析与前两个群体相比都是较少的;其二,这三个群体对当今的中国社会而言,往往和教育、就业、老龄化、贫富差距、犯罪等社会问题联系在一起;其三,三个群体与媒介之间的关系各有不同,很难用相同的媒介商业逻辑来解释。

(一)媒介与大学生

从年龄上来划分,大学生属于青少年,但是与那些远离社会责任的青少年或已经担任了某种社会工作的青少年相比,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诸如大学究竟是让学生“摆脱现实的奴役”还是为了适应现实让学生改变自我等关于大学精神的问题,我们暂时将之悬搁起来。实事求是地讲,在今天的中国,读大学就意味着“找份工作”,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大学生就是主流社会的预备军。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大学生必须接受数年的特殊训练,无论是在专业技能、思维水平和政治素养方面,社会对这个群体都抱有较高的期待。就在这种就业高压之下,他们同时也迎来了中国历史上媒介最为发达的时代,通过媒介来了解社会是他们已经熟稔的方式,于是我们不禁要问:学校与媒介,究竟谁是他们真正的老师?

1.利用媒介娱乐的大学生

最近几年,对于大学生媒介接触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其缘由来自于大学周围的网吧生意兴隆、宿舍里的电视面前人头簇拥,媒介对大学生的吸引力有超过课堂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大多数大学都实现了后勤社会化改革,这意味着学生的住宿条件比10年前有了非常重要的改变。公寓式的宿舍配有卫生间和热水供应系统,学生可以足不出户享受隐居生活。

更有甚者,觉得连这样的条件都不够自在,干脆到学校附近去租房。他们为什么要不断创造独立活动的空间?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由地接触媒介。因为看电视或上网不像看书那样无声无息,视听媒介的声像效果是会打扰他人休息的,而他人的抱怨同样也对他们造成干扰。需要注意的是,今天的大学生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他们是中国社会“电视陪伴成长”的第一代,大多数人也是独生子女。他们对于电视的亲近感以及唯我独尊的收视习惯在进入大学这个相对自由的环境中后得到了延续和释放。

从大学生接触媒介的目的来看,和他们的童年相同,因为父母和他们有着几乎相同的媒介经验,他们已经习惯通过电视等媒介来了解信息,认识社会,父母的教导往往被他们视为“第二手资料”。调查还证实了利用媒介进行娱乐休闲或消磨时光、忘记烦恼是大学生接触媒介的主要动机之一。据科学研究西塞罗认为,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们摆脱现实的奴役。——引者注表明,人类天性中存在着游戏倾向,并在特定人群中有某种概率分布,网络上丰富的娱乐资源对大学生有着非常强大的吸引力。在选择“最喜爱的媒介类型”时,休闲娱乐型媒介(包括影音娱乐、时尚、体育、网络游戏)超过了60%,而以新闻和财经为代表的信息型媒介则只占31%左右。另有7%的人选择文教(见下图)。也就是说,大学生虽然以了解信息为最主要的消费动机,但在实际消费中,却明显倾向于休闲娱乐。一项对大学生上网活动内容的调查显示,网络游戏(71%)和上网聊天交友(21%)是大学生最简单刺激的休闲娱乐方式。

媒介和娱乐文化是一种“互为人质”的关系,表演者负责制造看点,媒介负责四处兜售,他们为了相同的利益生死与共。而媒介的优势就在于,作为利益的占有者它同时具有传播的优势和特权,农业社会中的“王婆卖瓜”现象在当代媒介文化环境中悄然上演。“80后”的大学生基本没有受到传统文化的约束,追求新奇、彰显自我是他们的青春权利。于是,一边是四处寻找买主的“王婆”,另一边是寻求新鲜刺激、时刻想拥有特殊文化符号的“游客”——媒介与大学生的共生关系在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