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农村信用联社 杨俊华行长
(浙江大学农村合作金融高层管理研修A150班学员)
摘要: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农贷在支持“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被称为农村金融领域的“革命性变革”。然而,随着农村经济和经营结构的调整,小额农贷业务的推广工作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和自身效益的提高。本文对小额农贷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一些发展小额农贷业务的应对策略与措施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小额农贷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称小额农贷)在支持“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被称为农村金融领域的“革命性变革”。自1999年以来,东阳市农村信用社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整体推动”的原则,大力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小额信贷管理办法,一举打破了以往农民贷款难、担保难、手续繁的问题,为农户贷款开通了一条便捷的“绿色通道”,不仅促进了农民增收、增效,同时也壮大了信用社自身实力。然而,随着农村经济和经营结构的调整,小额农贷业务的推广工作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和自身效益的提高。
一、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业务现状
近年来,东阳市按照“稳定一产、主攻二产、兴办三产”的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全面实施“主攻二产、兴工强市”经济发展战略,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03元,同比增长7.5%。东阳市农村信用联社“自报公议”小额农贷1999年开始试行,截至2006年6月底,全市共建立支农联系点111个,发放“支农信用卡”47377张,“自报公议”小额农贷农户达11952户,贷款余额达10674万元。2000年推出的农户联保贷款,成为东阳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助推器,培育了大量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至2006年6月底,已发展联保小组62组,联保贷款余额2086万元。但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农民贷款需求的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支持力度明显感到力不从心,小额农贷在不断推广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
从农村信用社2005年至2006年发放的贷款结构看,农业贷款总量虽有所增加,但小额信贷余额有所下降,而且投放量也呈减少趋势,这表明农村信贷资金在投向上、支持的方式上和政策措施配套上均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二、小额农贷业务效应分析
(一)通过小额农贷业务的推广,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资金问题一直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东阳市农村信用社推出的系列支农方式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解决了农村生产急需资金,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块状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发挥了信贷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目前已在全市遍地开花的小额农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更是成了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保证。地处东阳偏远山区的佐村镇宅口地区,48%的农户受到了信用社的贷款支持,其中主产茶叶的大楼村,全村100户农户,26户农户得到小额贷款支持,用于购买化肥、增添制茶器械,从加工低档珠茶转变为加工高档龙井,收入大幅提高,年均收入递增15%。千祥镇竹苞村是席草种植加工专业村,也是东阳市的第一批信用村。从1999年以来,该村90%的农民获得小额农贷支持,产品年产值超过2亿元,小额农贷加快了农民致富的步伐。歌山镇是渔具加工专业镇,过去由于资金不足,全镇70多户大小加工户,生产规模小,产品档次低,但农村信用社推广联保贷款后,这部分小企业相互组建了联保小组,得到了信用社1600万元贷款支持,2003年全镇渔具加工业已实现产值1亿多元。
(二)小额农贷业务的推广,更好地发挥了农村信用社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小额农贷业务的开展,加强了信用社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关系。通过开展小额农贷工作,信用社摸清了农户经济状况,确定了农户资信等级,合理核定了贷款额度,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也密切了社群关系,加快了贷款营销,使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银行。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协助信用社开展工作,深入到户了解农民生产经营、家庭经济状况、贷款资信与还款能力,认真听取群众对各项涉农政策的意见,客观公正地推荐借款人,帮助贷户排忧解难,增加收入,督促按时归还贷款,增强了基层党政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三)通过小额农贷业务的推广,强化了农民的信用观念,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
东阳市农村信用社在推广小额农贷中,将“信用度”作为发放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的重要标准和条件,通过信用等级的评定和贷款证的发放,将“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观念重新加以确定和弘扬,唤起了农户的信用意识。通过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弘扬农村淳朴的诚信民风,促进了农村信用良性发展。“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民争当“信用户”。
农村信用贷款工作的开展,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极大地促进了信用社自身的发展。东阳市农村信用社经过八年的探索之路,各项业务呈不断上升趋势,降低了信用社的风险,从过去的“垒大户”转向重点服务“三农”,资产质量逐年好转。到2006年6月底,信用社的不良资产由原来的41%下降到8.99%,这其中小额农贷、联保贷款业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通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使信用社进一步端正了服务“三农”的宗旨,找准了市场定位,巩固了市场发展阵地,促进了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和经营效益的大幅提高,达到了社农“双赢”的目的。截至2006年6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达53.10亿元,贷款余额达40.65亿元,实现盈利4023万元。
(五)小额农户贷款业务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高息借贷行为的发展
随着农业产业由传统粗放型向高效、特色、科技及规模集约化方向的转变,加之医疗、教育等高消费支出,农民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态势。而小额信用贷款不仅克服了农信社贷款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等诸多难点,更重要的是有效地杜绝“高利贷”等民间融资行为的发展,进一步净化了农村金融市场。
三、小额农贷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管理存在较大缺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发展,在改善农村资金环境,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原动力的同时,自身也暴露出了易发放、难控制、风险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户经济信息资料的缺陷。农户经济信息档案承载着农村信用社为农户进行贷款授信所必需的信息资料。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采用手工方式收集整理的农户经济信息资料存在许多缺陷,包括信息完整性缺陷、信息真实性缺陷。信息完整性缺陷表现为农村信用社收集整理的只是经营辖区内部分农户,而不是全部农户的经济信息资料。信息真实性缺陷表现为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对部分农户的经济信息资料进行了错误性的修饰,与实际的情况不符。农户经济信息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动态性管理是真实准确的贷款授信的前提,决定了农村信用社即将发放的贷款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因此,农户经济信息资料缺陷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源头。
2.贷款管理行为缺陷。这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行为缺陷、监督行为缺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行为的缺陷表现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户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授信、发放等操作过程受工作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可以人为地进行错误性修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监督行为缺陷表现为贷款管理机构及人员不能在贷款的授信和发放过程中发现问题,而只能在贷款发放出去以后,通过调查、检查等手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3.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管理压力较大。由于小额农贷特有的分散、额小的特点,农村信用社现有的信贷人员根本无法满足不断扩张的业务发展需要,如我市黄田畈信用社全辖小额农户贷款共计1055笔,但是信用社信贷人员却仅有三名。
(二)小额农贷风险较为突出
①农业是弱势高风险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大;②小额农贷是信用贷款,本身就潜在较大风险;③区域经济中缺乏可靠的产业项目,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贷款投向结构单一,主要集中在种、养殖业,常常受农业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贷款风险较高;④农户对市场把握不准,信息不灵,生产具有较大的盲从性。并且,部分信用社将推广小额农贷和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当成一次性“活动”,结果不同程度存在“冒名借款”、“租用借款”、“化整为零”等贷款违规现象。主要体现在:①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存在偏差,许多农户把信用社颁发的《贷款证》当成存折,把授信额度当成自己的存款,还款意识薄弱;②部分农户将《贷款证》和授信额度转借他人,当贷款到期时,借用双方则相互推卸还贷责任,引发了债务纠纷,增加了信用社的收贷难度;③《贷款证》的审核与发放存在漏洞,出现一户多证和虚假办证,少数农户和个别信贷员以多人名义分别办理《贷款证》并从信用社借出大额贷款,套取信贷资金;④冒名贷款、多头贷款、化整为零贷款难以有效控制。信用社片面强调简化贷款手续而放松贷款审核、发放程序,小额农贷责任不明确,“三查”制度未落实。
(三)小额农贷评级授信政策执行不严
①农户一般没有建立家庭收支账目经济活动档案,对农户评级底细不清,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存在较大的主观盲目性和随意性,导致小额农贷信用评定失实;②评级授信把关不严,等级比例失调。没有根据小额农贷“四不评”和三个等级标准逐户审核把关,有的信用社由于人员少、服务对象多等原因,没有深入到村逐户调查了解,而是直接委托村镇“两委”核定,等级评定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在小额农贷年检中,部分社没有根据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资信状况等方面的变化重新评估,凭个人主观臆断,敷衍了事,存在信用等级高估现象。
(四)农村信贷需求结构的转变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巨大的生存环境挑战
分散性和小规模已成为了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症结所在,而随着农业产业升级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呼声日盛,这种分散性和小规模正在发生演变,不断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农村信贷需求也打破了旧的格局,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转变。
1.由单纯的传统农业需求向生产需求、经营需求与消费需求多元化转变。农村经济的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纯粹的农业生产性信贷需求越来越少,经营性需求与日俱增,消费性需求也悄然盛行。据对东阳市农村信用社的调查显示,目前小额农贷用在农业生产项目上的资金约占总量的5%,真正用于传统农业中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的不到1%,而用于经商、办企业的约占50%,用于建房、教育、婚嫁、购家电等消费性的比例则高达44%以上。
2.由以短期需求为主向以中长期需求为主转变。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及农业科技的推广,土地规模相对集中,规模化种、养、加工成为可能,而规模种、养、加工又需要相当数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加之民营企业的发展,农村信贷需求不仅在量上迅速膨胀,而且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回收的时间延长,借款期限也明显拉长。然而,一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在1~2年,如建养猪场、加工厂等,与其收益的期限明显不匹配。为了解决这些矛盾,一些农户贷款只有以短期立据,贷款到期后不能正常按期偿还,不得不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展期或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将贷款转化成为实际性的中长期贷款,这不利于信用社增强信贷管理,也不利于农户信用意识水平的提高。
3.由分散小额借款向集中大额借款转变。目前,农村经济正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众多的种养大户、民营企业等需求资金投入随之加大。
四、小额农贷业务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小额农贷管理体系
小额贷款与其他贷款种类相比,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较大的区别。它的特点是额小、面广、分散,服务对象是“三农”,管理难度较大,稍有疏漏便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只有创新管理理念,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小额农贷管理体系,才能使其真正起到为农民服务的带动与辐射作用。首先,要创新对小额贷款的管理办法和体系,逐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从资金来源、贷款期限、利率政策、保障机制、管理职能、规范评级、防范风险等方面加以界定。
同时,农户贷款作为一种可操作的机制体系,应建立起整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对农户贷款的发放、考核、绩效考核,应建立起适合农户贷款规律的推广、考核、财务效益指标,为农户贷款推广搭建一个全面和谐的发展平台,促使农户贷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循环轨道。其次,要加大对信用社职工的培训力度,使其掌握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特别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技能培训,在传统的包片管理模式上寻求管理的创新,增加信贷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单位时间内单个信贷人员的小额农贷管理效率。再次,为解决农村信贷人员不足问题,可聘请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干部为小额农贷协管员,协助信用社管理小额农贷。
(二)适当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补偿机制,促进农户小额信贷持续发展
根据小额农贷业务风险特征,应适当建立农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助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通常采取的方法有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低息和无息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等等。例如,财政贴息后,银行执行低利率的政策,目的是降低农业发展的融资成本。建立财政政策补偿金融、金融扶持农村经济的渠道,就是国家把扶持农业经济发展的补贴和保护政策,更多地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扶持和补贴,改善金融业的融资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抵抗风险的能力和信用创造功能,发挥对经济的亲和力和推动力,以及对经济资源的组织和调节能力,并把对金融的补贴,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增加信贷额度、扩大贷款范围等方式,输导给需要扶植的农村经济部门,达到反哺农村经济的目的。
(三)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要尽快制订和执行维护社会信用的法律,完善法律中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条款,确保信用关系中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犯。要加大对广大农户的社会公德、信用观念等思想政治教育,宣讲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树立“诚信为本,借债还钱”思想,消除不良借款心理。各金融机构应通力协作,统一行动,利用人民银行建立的信贷咨询登记系统平台,针对那些有信用劣迹的,联合加以制裁,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切实保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持续良性发展。
(四)积极拓宽资金渠道,确保农村资金需求
积极拓宽信用社资金来源渠道,缓解小额农贷资金供求矛盾。农村信用社一方面应抓住各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机遇,从改进金融服务手段入手,积极扩大自身的业务经营范围,下大力气组织吸收存款,收回到期贷款,从而不断壮大自有资金实力;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的投放量,尤其是对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较好的信用社,要增加其信贷额度,将支农再贷款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两项货币信贷政策有效结合予以实施,在充分缓解信用社资金供求矛盾的同时,调动和增强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支农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针对农村金融市场上出现的农民信贷需求激增与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并存的现状,国家应从长远目标出发,通过制订相关约束政策来促使农村资金逐步得以回流,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支农综合服务能力
①信用社要严格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小额农贷授信管理方式来发放贷款,简化手续,降低信用户贷款门槛,确保农户及时得到足额贷款;②要根据农业生产周期确定贷款期限,有效解决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不衔接问题,使农民在使用小额贷款中贷得称心,用得放心,还得舒心;③在贷款投向上,各信用社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地发放小额农贷,对适合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具有资源优势的现代化绿色、高效农业给予重点支持,转变农民传统投资观念,带动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