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罗山思踪——温州大学学术沙龙(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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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地方治理模式追寻(4)

07级学生:我想问两个问题:

第一,温州帮跟宁波帮有什么区别?都是在重商文化的指引下,指引温州人的价值观跟宁波人的价值观有何不同?宁波帮跟温州帮在实践和内涵上指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我想向各位老师请教一下。

第二个问题是:我来自于浙江省义乌。义乌大家都知道是一个比较有名的国际商贸城,而且现在是省委、省政府“十一加一”(就是地方政府特别扩权)的一个强县。我身处义乌,有一个信息,去年最高院公布可以在义乌一个县级法院打专利权的案子。法律规定,专利权的案子只能在中级及以上的法院打,而最高院把这个权力下放给了义乌。另外,温家宝在记者会说,不要因为五十年的发展而吞了五千年的文化。我想说的是,我们在讨论地方治理模式的时候,是不是说要考虑温州几千年的传统文 化?刚才各位老师也讲到了,从先秦文学一直讲到现在,温州人对传统文 化的一种相对的淡漠,凡事从小事做起,资本从小钱攒起,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温州本地的治理模式。刚才钭晓东老师也讲到了温州的民本经济,然而法治(我上了三年法学),我们听到的法学是依法治理,是与礼治、德治相提并论。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如何更好地融人温州的传统文 化,使地方治理真正达到与温州实际相结合。请各位老师指教。

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叶建平:今天这个机会很难得,我想讲几点我的意见,同时是对刚才这位同学的回应。我思考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怎样考虑与发展相适应,与文化相协调的问题。这位同学说温州帮与宁波帮的问题就好解决了。因为地方文化不一样,正是由于历史文化的不一样才产生这样的问题。文化怎样去协调适应这种进化的需要,同时,把原有的移植来的文化协调起来,这样就既能解决协调的问题,又能够相安无事。

模式追寻是一个应然的追寻,这也必然会碰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必然的现实变革。这位同学说为什么义乌能够处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个也不违法,这是最高院指定的。最初的时候,特别是1991年以前,这是一种限制性的规定,后来由于现实发展的需要,最高院把涉外民商等案件的管辖权上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来又根据现实需要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所以总的来说也是与发展相适应,这并不违法。

关于这个标题,我考虑最多的还有两个核心问题,即地方治理模式怎样去适应这种发展,一个是治理主体是否包容开发,另一个是治理行为能否保证合乎理性。从法律上概括起来无非就是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内容,以及治理过程中的程序问题。我们怎样去看待这些问题呢?具体到温州相关地区来说,最主要的(我的理解)一个就是市场经济,一个就是民营经济。其他都是附属在这些之下的,或者说是由此而衍生出来的。温州这几年作为经济先发地区对地方治理已提出更多要求。这里肯定会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肯定会有许多需要我们去追寻、去变革。我们不仅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这个问题,我们在观察社会中也发现这个问题。比如镇级市到底能不能说得通?我们说建制是有规范的,而主体是法定的,主体的权限也是法定的。

我考虑的治道之本即治理主体是否足够开放包容,同时又能够合乎理性。合乎理性就是治道之基,治道之基就是要既有民主又能够法制化,这样就把文化和发展协调起来。我们这些年来,(就温州而言)突出地表现为民主觉醒意识非常强,参与意识也非常强。老百姓的参与分为自觉参与和广泛监督,民主参与还有一种方式叫海选。温州从1994年就开始有瑞安的海选村干部,1988年就有了全国第一例行政诉讼,即苍南农民告县政府。

发展带来现实需要与现实期待,也要求我们去回应。现在温州市这几年信访稍有下降,但前几年温州信访量比全省其他十个地区信访的总量还要多一点。信访在我的理解就是权利的请求和权利的救济,我理解这应是民主的对应词。温州市信访量这么大实际上就是说温州市的民主需求量非常之大。信访是一个草根的、民主的、单个的民意反映。

另外,温州有许多民间组织也发展起来,并且这些民间组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大的作用。这在全国都是少有的,少见的。这要求地方治理在治理的内容上要有有效的分流。总体来说,我认为治道之本在民主,治道之基在法治。

温州市中院副院长陈有为:听了各位老师同学的发言我也深受启发。对法政学院举办的这个学术沙龙的题目我觉得还是很陌生的。昨天我也看了一些这方面的文章,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因为我是实务部门的,所以我就思考温州具体的治理模式。温州模式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或者说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它向何处发展?怎么走?为什么我们现在感觉到温州模式发展的后劲不足?这个不足的原因何在?这关系到地方治理问题。我个人认为温州模式最大的缺失是法治化和公共管理权。对此,我有几种体会,因为我一直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从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来看,最近几年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比例达到了19.7%,这个比例比全省的平均数高了8个百分点。我们温州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从实体判决上看,我们行政机关的败诉率高达43%,几乎接近一半,这个比例是很惊人的。这也足以说明我们温州经济是处于先发阶段,但执法系统的执法能力还亟须提高,我们现在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它的主要精力还是从事基层管理工作,它几乎一半的精力是应付性的。另一个问题涉及拆迁问题,比如违章建筑的赔偿问题,有的赔有的不赔,有的多赔有的少赔;有的按时间界限来赔,这里面涉及时间界定问题。这些在技术上无法鉴定,造成利益上差别很大,也造成了政策执行上的不规范,说明温州模式中对法律对政策的执行不重视,也暴露了我们依法行政能力的缺失。

第二个方面,从我们的文化领域来看,在温州生活的二十几年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温州的文化领域有它好的一面,也有与市场经济格格不人的地方。比如,第一,温州重商不重人,人文不发达,人们的经商头脑很精明,温州人很会赚钱。第二是重情不重法。温州是个人情社会,熟人社会,没有一个地方的人情比温州更浓,这种情况对我们执法也造成很大的冲击,对温州模式、政府管理也造成很多的冲击。现在,群众对法院最不满意的也是法院重视人情关系。所以,温州社会这种人情关系对公正司法是有冲击的,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温州模式最重要的也就是法治化。

温州也有实现法治化的区域有利条件,因为温州商品经济起步早发展快。在改革开放前,温州的“资本主义”就是比较多的,割也割不断;改革开放以后,(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面。

第一点,商品经济练就了温州人的契约精神,形成了温州人诚实守信的品德,从现在温州人的炒房问题就可看出这一点来。

第二点,温州比较好的方面还在于温州人的维权意识、法治意识比较强。从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来看,我们每年(2008年也好,2009年也好)受理的案件都接近1000件,从全省数字来看也才4000多件。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从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来看,我们温州市受理行政案件数一直是居全省法院的首位,接近占全省案件的1/4。全国第一起“民告官”案件就发生在我们温州,这说明我们温州人的维权意识或者说法律意识比其他地区要强得多。

第三点,从温州司法从业人员的素质、司法能力来看,也是全国数一数二的。以法院为例,我们温州现在中院以及几个区的法院进来的起码在硕士研究生水平以上,而且这个比例还在逐渐提高,这个比例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靠前的。

所以,我讲温州地方治理中区域的法治化有它的必要性,也有它的可能性。

另外,我还有一个生活中的体会,我感觉到我们温州的街道是最脏最烂的。这说明我们温州模式中所津津乐道的“小政府大社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在转型时期我们不能仅仅固守以前的那种模式,我们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一定要强化,刚才有位老师(陈国治教授)提出来机制、体制的问题,我非常赞同。但是,有些问题同样地在中国现有的机制和体制条件下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为什么不解决?我到过(浙江)金华的一个比较落后的县,它们的街道治理得比我们温州还好。这说明我们管理没有跟上,我们应该看到我们在管理上缺位在哪里,我们温州模式的局限在哪里。

刚才我讲到了温州区域的法治化,区域的法治化我觉得是个两难问题,因为法治化的本质,(我个人理解)它要求区域的去个人化、去地方化。

嘉宾点评

孙笑侠教授:我很荣幸在这里有两次机会做报告。开头是我讲,最后又是我讲,好像是独霸这个话题。前面其实大家都谈得非常好,对我也很有启发,无论是法政学院的老师,还是政法部门的领导、法官、检察官以及我们的同学。看了一下前面一共大概有12个人发言。这12个人里面,成分都非常地全面,老师、学生、职业的法官和检察官。我不想一一地作评论,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资格。大家谈得都很有道理,对这个问题的深化都很有意义。我只是想把大家的观点理一下,归纳一下。可以归纳为这样八个问题,我不作展开。

第一,在当下的地方治理模式的形成过程中,如何借助于传统文化。好几位都谈到了。

第二,地方治理当中如何利用地方资源。我们谈温州一定要知道温州的地方资源是什么。刚刚一位义乌的同学,他提的问题其实是很有针对性的。温州和宁波的区别在哪里?那义乌又是什么特点?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治理当中如何充分利用我们地域性的资源?

第三,地方治理当中地方利益和地方本位如何去对待。这也是一位同学提出来的。这就和中央政府、与执政党间有种博弈的关系。一方肯定有自己的利益,有自己的本位。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怎样将它制度化,上升为一种规范,这样的话有章可循。

第四,我觉得很有意思,我们在谈转型期时也谈到,其实中国的转型期的推动、法治化,都是借助于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很重要,就是我们几十年来天天在搞的东西,就是改革。必须要借助于改革这个东西才能实现地方治理手段的多样化。

第五,地方治理中官民关系。官民关系现在也是一个热点,网上也是比较热炒的。官民关系中政府的行政执法能力如何?

第六,有些区域可能先行发展,有些地方先富起来,经济先发展起来,由于历史传统使法治先发展起来,这也是我们最近提出来的一个观点,已经在其他的省市都得到了一些回应。部分区域会先行法治化,刚才陈院长说温州人照章办事和契约意识都很强,维权意识也很强,还有我们浙江省的绍兴、萧山一带自宋代以来就非常重视规则,规则意识很强。

第七,非政府组织也比较重视。刚才我们有几位老师提到地方治理的主体很重要。其实政府也很重要。因为中国历来是一个政府主导的国家,虽然温州是靠民间的,但是也离不开政府。可是,NGO、民间组织、公民社会的组织,像我们温州的市民这些部分的非政府的力量也是非常关键的。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这也是大家刚才所讨论的问题。非政府组织就温州来说,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因为温州的打火机事件在欧盟胜诉过程中人们就发现温州人真是厉害,不光占领全球,每个城市都有温州人,打官司居然打到了欧盟。还有各地都有温州人的商会,能不能把力量凝聚起来?

第八点,归纳到一点,无论是NGO、地方组织,都是需要政府来引导的。政府不能去睡觉,政府不能回到自由资本主义的那个时代。这个时代已经大不同了。这个时代是经济社会全球化,社会在法治化,等等。还有我们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传统文化的复兴时代已经到来。所以,最终还是要把政府的主导力量重新唤起。我们习惯于依赖民间力量,习惯于让政府睡觉,我们的前任市长说:不找市长找市场。可是,今天不一样了。刚开始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是可以的。我觉得无政府主义概念要做二分法判断。无政府主义已经不能为社会提供服务性帮助,要加强地方治理过程中政府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