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清真产业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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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清真认证(1)

清真认证,可确保实现从原材料制造产品到商品营销全过程的“清真”,起到维护国内外穆斯林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特色产品健康持续发展。清真认证过程实际上就是落实执行世界清真法典一般准则和各国民族宗教管理部门补充细化的清真认证通则、条例、标准。

一、清真认证概述

清真认证是世界认证领域中的一个独特门类。特别是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贸易,既要求相应的绿色、安全、卫生标准,更要求严格的世界穆斯林认同的饮食规约标准。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国家的大部分农产品及食品都来自进口,在消费这些进口食品的过程中,他们担心这些食品是否是按照清真食品的标准加工的。因而,在清真食品工业化生产进程中需要认证,清真不仅包含干净、营养、绿色等因素,更意味着虔诚、守诺、诚信、信仰。

清真认证也是中国清真企业进军海外穆斯林市场的“入场券”,是拓展伊斯兰世界穆斯林国家贸易市场的第一步。通过清真认证工作促清真产业发展,对加快清真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和生产,推动我国清真食品走向国际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证工作能充分体现尊重穆斯林传统饮食规约,坚持清真食品的纯真性、合法性、安全性、健康性相统一的原则,可确保我国清真食品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通过清真认证的产品必须达到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1.清真产品其成分中不得含有伊斯兰法所规定的任何非清真动物、成分或未按照伊斯兰法屠宰的动物;2.清真产品不得含有伊斯兰法视为污秽物的任何数量的东西;3.清真产品其成分本质是安全的和无害的;4.清真产品在制备、加工工艺流程中和生产所用的机器设备必须是未被污秽物污染的;5.清真产品在制备、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与不符合要求的原料、物质、食品或伊斯兰法规定为污秽物的其他任何东西完全地隔离。

严格地讲,未通过清真认证的食品,穆斯林是不允许购买食用的。在2010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中阿经贸论坛上,台湾参展客商希望借助这个平台,抓住这次机遇将台湾食品打入中东阿拉伯市场。在熙熙攘攘的台湾展馆中,精美的台湾小食品前挤满了品尝购买者(主要是汉族),来自中东地区阿拉伯国家近千名客商及当地参会众多的回族群众,没有看到展台展柜前的清真食品认证标志,问都不问,就离的远远地走了。

(二)世界清真认证

1.清真法典一般准则

世界伊斯兰57个国家会议组织内设有食品法典委员会。该委员会制定发布了《清真法典一般准则》。同时,委员会申明,承认不同的伊斯兰学派关于动物的合法与非法的阐述及屠宰方式略有差异的各种观点。采用执行《清真法典一般准则》,须经进口国有关当局的补充解释。对清真商品国际贸易流通,除非进口国因其他具体要求而提出正当理由,原则上应接受出口国伊斯兰宗教部门或专业机构所颁发的证书。

《清真法典一般准则》于1997年召开的世界伊斯兰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第22届会议上通过,并作为咨询文本被送往联合国粮食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有成员国和准成员,各国政府自行决定使用该准则的形式。

伊斯兰世界穆斯林各国均在《清真法典一般准则》基本原则下,根据各国教派(国情不同)制定了本国清真认证标准、条例、准则,但是在各国之间,对各国自行制定的“清真认证”标准互认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相互之间认证认可工作进程缓慢,目前,还没有一个世界上所有穆斯林国家都能够接受的统一认证体系。因此,国际清真认证统一问题比较突出。

2.世界清真产业发展论坛马来西亚政府为统一世界清真认证,作了很多的努力。他们坚持连续多年组织举办“世界清真产业发展论坛”。第一届,在2006年举行,463个代表团,来自27个国家;第二届,在2007年举行,980个代表团,来自40个国家;第三届,在2008年举行,1009个代表团,来自49个国家;第四届,在2009年举行,1100个代表团,来自56个国家;第五届,在2010年举行,1200个代表团,来自60个国家。

从历次“世界清真产业发展论坛”,可以看到清真产业的迅速发展,因为一届比一届兴旺,内容不断丰富,代表人数递增。除了对市场感兴趣的商界经理们,还增加了政府代表、清真饮食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代表。人们看到了清真产业国际化生产壮大的阵容,并且受到各自国家政府的鼓励和重视。

在第三届论坛,大会讨论了大家所共同关心的清真认证国际化问题,最后通过了决议,成立了“国际清真产业联盟”。与会的代表们一致表示,大家努力促进,最终把清真产业的商品推向统一的规范化和国际标准化。马来西亚政府正式承认并且支持国际清真产业联盟通过的决议,并将通过伊斯兰国家各种国际组织的协作和努力,如伊斯兰国家会议组织和伊斯兰国家工商会,协助国际清真产业联盟成长壮大,向国际标准化发展。

会后,国际清真产业联盟开展了第一期活动规划,召开了一系列清真商品技术专家研究会议,制定了清真商品的规格标准草案。这个草案在2009年第四届论坛上通过,已递交到伊斯兰国家会议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审核批准。这标志着全球清真产业日趋走向规范化和统一化的发展之路。

2010年6月,第五届世界清真产业发展论坛在马来西亚举行。来自世界各国的清真商品的经营者、伊斯兰法制学者、国际产业和贸易专家们会聚一堂,认真讨论了穆斯林国际贸易面临的各种挑战。他们一致认为,现代的清真商品,不是单纯的商品生产和物质交易,而牵涉到最新科技应用、国际商品检验和国际法规制度等许多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是清真商品实现完全国际化目标的必需。

“世界清真产业发展论坛”组委会也首次发布了对全球清真产业结构调整的最新规划成果,并公布了进行清真产业贸易和清真市场准入的条件。

(三)中国清真食品国际认证

目前,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对中国的清真食品不认可,其原因是中国缺乏可信的清真认证体系。因此,建立中国清真食品标准认证体系,并让该认证体系得到各国穆斯林认可。这是我国清真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1.中国第一次举办了清真食品国际认证培训

在2008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上,我国第一次举办了清真食品国际认证培训。大会组委会邀请来自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等国国际清真产品认证管理机构的资深专家为与会中方企业介绍了这一领域的先进经验与管理理念。组织这样的培训让中国的清真食品产业对国际清真食品市场通行的管理和认证标准有了全面的认识,有助于促成我国企业在这方面形成统一标准。200多家中方企业受到培训启蒙,此次活动意义很大。

2.中国第一个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

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2009年7月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DB64/T543—2009)等相关规定,在当地试行开展清真食品认证工作的机构。

鉴于全国尚无同类标准和宁夏出入境贸易的现实需要,由自治区民委、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地方标准。《通则》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总则、申请清真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要求、清真食品原材料的要求、清真食品加工规范要求、清真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存储要求等内容,涵盖了清真食品生产全过程,从而保证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符合国际通用的“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体过程控制理念。

宁夏出台的认证通则所确定的清真食品标准与国际伊斯兰社会具有“同源、合流”的特点,与各国的标准在基本原则、内容等方面是相通的,只是在部分程序方面存在细微差别,但这些差别能实现“求大同、存小异”的互认合作基础。

3.中阿质检合作机制

中国质监总局希望尽快建立中阿质检合作机制,以协调解决国际贸易中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纠纷。

因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在清真食品农产品方面有很好的贸易前景,相互了解清真食品质量管理和进出口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磋商合作机制与沟通交流平台,及时解决双方贸易中出现的检验检疫、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等重大问题,并能在双方关心的国际问题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这对于服务中国—阿拉伯联盟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2009年,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签订了《口岸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备忘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监总局与沙特阿拉伯标准局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沙两国主管部门在卫生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领域的合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同年,“阿拉伯国家检验检疫官员研修班”开课,为中国和22个阿拉伯国家的质监部门在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控制方面提供了交流沟通平台。

近年来,中国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法把关,有效防止了假冒伪劣产品出口,避免了因个别产品质量纠纷影响中阿经贸关系大局。

(四)统一清真食品管理法规,建立规范的中国清真食品质量和认证体系

我国的回族、维吾尔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由于历史社会的种种原因,对清真食品的要求特别严格,对于清真食品禁忌特别敏感。

清真食品立法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充分反映和体现中国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愿望和要求,从而真正实现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规范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回族等10个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特殊生活需求,促进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根据我国清真食品管理的现状和要求,研究制定统一的中国清真食品认证标准,培育和扶持中国清真食品认证机构,建立清真食品认证体系,使我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加强与国外,特别是伊斯兰穆斯林国家以及国际清真食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使中国清真食品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与国际清真食品标准和认证体系接轨,从而促进我国清真食品企业的出口贸易,培育壮大我国的清真食品行业。

据统计,全国有13个省、市颁布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或《民族工作条例》。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宁夏、南京、长春、银川等22个省、市、自治区、省会城市颁布了地方清真食品专门法规。这些清真食品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颁布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促进清真食品的健康发展,也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

1.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的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相沿成习、久积而成的风尚、习俗,是逐渐形成的不易改变的生活方式。它具有社会性、规范性、地域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并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着一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心理素质,以及道德观、宗教观等,是民族特点的一项重要标志。饮食习惯是一个民族风俗习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实际上是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和基本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清真食品管理得好,就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反之,将不可避免地损害民族关系。

2.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发展依法对清真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可有效防止乱打清真标牌,乱制清真食品和在清真食品问题上的随意冠名等不良现象。从而依法保障合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鼓励和支持清真食品的开发和研制,促进清真食品的健康发展,进而为增强各民族的大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清真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保护和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饮食习惯,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2000年山东阳信事件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在批示中指出,山东阳信问题值得重视,应当把清真食品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深刻地表明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促进健康发展,确实是一个关系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大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