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再造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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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吊庄的模式与特色(2)

(二)移民吊庄的主要受益者是回族群众

1.回族人口在移民人口中的所占比例

其一,从迁出县原有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与搬迁的回族人口占搬迁总人口的比例相比较,可以看出,移民搬迁中回族人口比例高于或基本相当于原迁出县的回族人口比例。

其二,据统计,几个人口较集中的移民开发区,回族人1:1的比例也都高于原迁出县的回族人口比例。例如,芦草洼开发区搬迁安置移民群众共2.8万人,其中回族人12:1占总搬迁人口的98%,比泾源县回族人1:1比例96.45%高1.55百分点;隆湖开发区安置搬迁移民群众2.5万人,其中回族人口占总搬迁人口的11.02%,比隆德县回族人口比例8.73%高2.29百分点;陶乐月牙湖安置搬迁移民8000人,其中回族人121占总搬迁人口的95%,比海原县回族人口比例69.31%高25.69百分点。

2.尊重回族群众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

按照回族大分散小聚居的人口居住特点,首先在搬迁移民的居住上,将回族群众尽量集中安置在一个村落里,即使有些回汉族杂居的村落,也将居住地划分开盖房子,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例如华西村的一区、隆湖中村等。中卫的东台乡、西台乡,由于回族宗教信仰中还存在着教派之分,所以移民安置上也考虑这一特点,按不同教派安置,将同教派的穆斯林群众尽量安置在一起居住。这样就避免了回族群众和汉族由于生活风俗习惯不同居住在一起所带来的不便,另外在饮用水、食品方面遵从回族生活习惯,尽量保持回族清真的特色。

移民搬迁过程中,也考虑到了回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凡是有回族人口的吊庄区都有清真寺、有阿訇,移民群众没有因搬迁而影响了宗教活动,如做礼拜等。比较典型的是芦草洼,回族聚居人口最多,宗教活动也开展得较为活跃,到目前为止,包括不同教派穆斯林群众兴建的大小清真寺有四十余座。有部分刚刚搬迁的吊庄区,虽然还没有兴建起较具规模的清真寺,但也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由于政府对移民群众宗教信仰的尊重,也使得回族群众得以在新的环境中更加安心扎根,安排好自己的生产生活。

除了以上两方面,在移民吊庄区都保持了原迁出地对回族的优惠政策,包括升学、生育方面的优惠。事实充分证明,吊庄移民的主要受益者是回族群众,改变西海固的贫困面貌,就是要改变西海固回族群众的贫困面貌,宁夏的扶贫开发事业和民族振兴发展是相互统一的。

三、移民决策的科学性与政策的有效性

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扶贫工作全面展开。自治区根据国务院为“三西”确定的“有水走水路,无水走旱路,水旱路都不通,另找出路”的方针,为开发建设西海固贫困地区的需要提出了“以川济山,山川共济”、“拉吊庄”的重大决策。将那些自然条件极差,自然资源缺乏,人口相对过密,灾害频繁,即生产要素极端不足,就地难以温饱的群众,移到黄灌区水土资源较好的未被开发利用的土地上来,进行异地开发。十几年的吊庄移民工程的实践充分证明,移民吊庄作为政府行为取得了显着的效益。移民吊庄这一决策是科学而有效的。

(一)吊庄移民决策的科学性

1.资源合理配置的思考

西海固地区是我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人口超载和生态破坏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西海固有相当一部分地区自然条件极差,有些是干旱地带,年降水量只有100mm,地下水资源奇缺,人畜饮水都十分困难,旱作农业十种九不收。还有些是阴湿高寒的土石山区,无霜期仅100天左右,年平均气温只有5℃以下,且人口密度大,人均只有三四亩坡地,正常年景亩产百斤左右,旱涝冰雹灾害频繁,风调雨顺之年也不得温饱。这些地区正可谓“一方水土难养育一方人”。与此同时,整个西海固地区的人口超载也已经到了非迁出一部分人口不可的地步了。据宁夏农林科学院邝经邦等学者所着的《宁夏南部山区农业问题综合研究》一书研究表明,西海固地区极限人口容量已超载19万多,按照初步解决温饱标准已超载37.9万人,按照中国八省区(冀、晋、内蒙、豫、川、陕、宁、新)生活水平已超载93万人,按照联合国沙漠会议标准,半干旱和干旱两区已超载128万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1985年的材料计算,西海固地区已超载54.62万人。

而宁夏河套灌区是我国古老灌区之一,素有“塞上江南”之美称。自秦汉以来,历代都有兴修水利之举。1949年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土地开发,鼓励和组织群众不断地进行建设,特别是青铜峡水利枢纽工程建成以后,灌溉面积扩大,水浇地由50年代初的192万亩发展到450万亩。经调查,宁夏开发效益高的国土资源在银川平原,这一带目前尚有荒地四百多万亩(含山区扬水),其中宜农可垦地二百六十多万亩,银南边山扬水可开发一百多万亩,可开垦的荒地附近基本上都有自流和扬水骨干工程,给生产及开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些地方土地条件较好,只要有水,就能长庄稼,经过三五年的开发,大都可以成为优质农田。

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通过“吊庄”移民的办法将一部分西海固地区的农户迁移到黄灌区水土资源较好的大片荒地上,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以川济山,山川共济。这样,既开发了灌区的荒地资源,解决水土资源长期分离的问题;又腾出了山区的资源,减轻了西海固的人口压力。从而达到“移出一户,宽松两户,解决三户”的目的。

2.“吊庄”的深层涵义

移民,不是一个新名词。就世界范围来讲,随着新航路的开辟,大批欧洲人迁往美洲大陆,成功的在地球的另一端建立起了一个强盛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利坚。后来,美国的西进运动又在国内实施了从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的移民开发。随后澳洲的移民开发等,都在世界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就中国本土来讲,历史上也有诸多移民的记载,其中包括晋、宋向江南地区的大移民和古代屯垦戍边向西北等边疆的开发。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经济的开发和基本建设的需要,矿区、库区和铁路工程的移民占了较大的比例。

宁夏的吊庄移民,是中国“三西”地区扶贫攻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吊庄的原始意义是一家人走出一两个青壮劳动力到外地开荒种地再建一个家园。这样一个庄子吊两地,一户人家扯两处,俗称“吊庄”。而为扶贫开发所进行的吊庄移民,同传统的“拉吊庄”是有所不同的。虽然借用了“吊庄”这一词,但“三西”建设所进行的吊庄移民是在异地建立新的生产、生活基地,安置迁移人口,充分利用川区水利、土地资源的优势条件,使山区贫困农民可以在新的土地上安居乐业,脱贫致富。

中央领导同志在视察宁夏吊庄新村时,大多曾询问为何把扶贫移民称为“吊庄”;回答当然不外乎是借用民间俗称。然而深究宁夏各级政府乃至国务院“三西”建设领导小组都正式使用“吊庄”一词的原因,恐怕还不仅仅因为当初西海固扶贫移民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允许两头有家、以两地兼顾的异地开发生产作为过渡形式而借用“拉吊庄”的民间俗称,同时也因为西海固地区的扶贫移民与宁夏历史上的“拉吊庄”在开发剩余劳动力资源方面存在共同点。

前者政府决策移民的目的之一是缓解“水旱路都不通”的极端贫瘠的干旱、高寒山区人口严重超载的压力,变“等靠要”的“输血”救济为营建自身的“造血”机制。实际上就是在为山区特困人口创造生存条件的同时为其剩余劳动力“另找出路”,实现人力资源与水土等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后者自发到外地、边山开荒种地,当然也是开发剩余劳动力资源和荒地资源,实现人地资源的有效组合。此二者尽管根本宗旨上有很大差异,但开发资源优势的初衷是基本一致的。

此外,“吊庄(或拉吊庄)”一词曾同时为宁夏的山区、川区所使用。无论是山区人到外地开荒种地再建一个家;还是川区人到边山开荒种地,暂时建些简单的生产生活的设施(如窝棚等),他们都习惯地称之为“吊庄”。那么,若把新时斯的“以川济山”的扶贫移民称为“吊庄”,便比较易于为山、川二区人们所接受。虽然这不过是心理调谐的问题,但其潜移默化的作用还是不可轻视的。

“吊庄”的借用,其更深层次的涵义还在于体现了党和政府想人民之所想,与贫困农民心连心。“吊庄”是宁夏山区农民寻找出路脱贫的求索行为;“三西”建设工程中“以川济山”的移民,目的就是扶助西海固特困人口脱贫致富,此其一。从移民史来看,它既是政府行为的大规模移民,又强调移民的自主性和决策权,加之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的强大扶持力,从而保证了扶贫移民开发的成功。

这与古今中外的移民相比,都具有其本质的区别和特殊性,此其二。而这也是吊庄特殊内涵的关键所在。

(二)吊庄移民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1.吊庄移民的基本原则

尽管移民吊庄是为山区贫困农民寻求一条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给他们带来了新的希望和光明。但在移民工程实施过程中,困难仍然是很多的。组织者从一开始就认真分析了宁夏地区的区情、民情,对宁夏移民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了总结,根据宁夏西海固地区的特点,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吊庄移民的方针、政策。

第一,坚持自愿的原则。人口的迁移对移民群众来说是一件大事,特别是对受农耕传统影响很深的中国农民来说更是如此。

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亲情、乡情为纽带的血缘、地缘人际交往圈,构成了农村人口的生存环境。因此,中国农民长期以来安土重迁,安贫乐道,思想保守封闭。宁夏西海固地区的农民由于处于环境封闭、经济贫困而造成的人口素质低下,落后、保守的观念就更加拥有社会基础。尽管他们的生活环境极端艰苦,难于温饱,“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但诸如“亲不亲故乡人”、“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土窝”等落后保守的意识仍然成为他们迁移的羁绊。同时,宁夏移民的教训也不少,1956年,国家兴建三门峡水库,部分库区移民迁到宁夏垦荒,先后迁入陕西省移民29931人;1958年,迁入河南省移民9996人;1959年,又从人口密集的浙江省迁入96739人。

这些移民都由政府做了妥善安置,但到后来,大都先后返回了原籍,特别是陕西、河南移民,90%以上都返迁回去了。总结这些教训,在于不符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将生存条件好的群众迁往自然条件差的地方。而最大的失误在于没有充分地考虑移民个人的意愿,没有尊重移民个人的选择。

此次吊庄移民不同于以往的移民,首先,实事求是地向迁出地的群众宣传,不讲过头话,不开空头支票,既讲迁移的好处,也讲迁移的难处,并给农民一个相当长的思考、比较、选择的过程。有的县还组织群众到迁入地参观。其次,严格审批手续,凡是迁移者都需个人向所在村提出申请,由村报乡,乡汇总后报县,县上根据规划与开发土地安置的情况进行平衡后批复。根据宁夏山区和民族地区的心理特点和传统习惯,还规定在三年之内允许两头有家,两头有承包地。在三年以后,新灌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移民自己在迁入地也有了一定的积累,才要求其做出选择,脱开一头。这些政策和具体措施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工程实施之初,第一批计划搬迁四万人,结果自愿报名人数达二十多万。事实证明,这种坚持自愿的原则,使山区移民群众有了掌握自己命运的主动权。十多年过去了,吊庄移民群众在新的土地上大开了眼界,学到了知识,收到了效益,尝到了搬迁的甜头,旧观念转变为新思想,他们绝大部分已在灌区安居乐业。

第二,执行优惠和扶持政策。西海固地区是个极贫困地区,迁出者是极端贫困的人口,要使他们迁往数百里之外的吊庄基地,困难是很多的。其中包括搬迁费用的筹措,搬迁后新家的重建,学会完全不同于老家的生产技术、生活方式等。对于这些困难,单靠移民,尤其是极贫困地区移民是难以解决的。这就非常需要政府给予强有力的扶持。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这种扶持就没有移民的成功。

从政府方面来看,扶持就是制定一系列旨在鼓励迁移的政策。

其中包括:①移民继续享受在山区的各种优惠待遇;②新灌区开发中的各项水利骨干建设工程采取以工代赈,开发土地采取每亩补助60~80元的办法;③移民建房每户补助400元和0.5立方米木材指标,困难户还可由迁出县给予救济补助;④搬迁费由政府提供,迁移第一年移民口粮由迁出县供应,迁移后两年内粮食不能自给者,仍由迁出县按差额供应,搬迁三年内免缴水电费、免征税、免提留;⑤移民原居住地的承包土地在二三年内可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