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人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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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转移人口劳动权利保障问题(3)

六是劳动福利待遇少,没有平等的享有福利待遇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76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而对于多数农民工来说,工资几乎是其全部收入,他们享受的单位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很少。在一项调查中,对“您所在的单位是否有生活、服务设施”这一问题,2119名农民工中,选答有“职工食堂”的占38.5%,有“医务室”的占23.6%,有文化娱乐设施的占15.0%,有“澡堂或浴室”的占11.9%,有“疗养设施”的占2.8%,一项福利设施没有的占9.0%。在享受政府的福利政策方面,由于农民工没有城镇户口,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或享受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多数农民工买不起商品房,有的甚至住在地下室、仓库或简易搭盖的工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存在的种种困难,特别是高额的借读费用令他们难以承受。此外,他们无法享受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等城市的社会救助。在厦门,劳动保障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反映,他们有时会接到农民工因找不到工作或求职被骗了钱财而生活无着的求助,但他们对此也无能为力,有时工作人员实在看不过去就自己掏钱给农民工买包方便面。

七是没有平等的接受培训的权利。当前,中国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以及受培训的比例明显偏低。有调查显示,71.8%的外出农民工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他们主要靠体力来挣钱,其中从事制造业、建筑业的分别达到30.3%和22.9%。近年来,由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改造的加速,普遍较低的农民工职业素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我国农民工素质普遍较低、缺乏职业培训,严重地制约了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和企业技术改造。根据世界银行研究显示,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的时间每增加一年,一个国家的GDP就会增加9%。另据测算,农民工每年给城市创造的增加值约2万亿,带回农村的现金收入约5000亿元以上。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作为我国劳动力市场重要主体的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水平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而广大农民工受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的提高能够产生巨大的收益。农民工在参与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同时,理应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或培训的权利与机会。但由于我国长期奉行国家工业化战略,资源配置偏向城市,使得城乡人力资源素质差距越来越大。这种政策偏向性导致的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再加上对“农民工”的歧视和偏见,从而使农民工所能分享的教育资源十分有限或远远低于其他群体对教育资源的享用程度,以致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享受到正当的接受培训的权利。

八是没有平等晋升的权利。教育和因教育获得的技能、素质,无疑是现代社会主导底层群众向上流动最重要的机制。由于缺乏相应的知识技能,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往往难以获得良好的发展空间。南开大学博士生刘敬威在“三农”专家刘纯彬教授的指导下,通过对500余位返乡的年轻农民工走访和问卷调查发现,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相对较低的文化层次决定了他们在城市属于就业弱势群体,多属于“非正规就业”,从事的多是收入低、无保障、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不稳定的职业。现行户籍制度所确立的二元社会结构造就了我国公民人格权利不平等的现实。在今天的城市里,几乎所有的脏、累、差的工作都成为农民工的“专利”。即便农民工与市民同在一个单位工作,他却不能和市民正式工一样累计工龄,不得评定技术职称,不能得到进修与培训的机会,没有晋升的希望,分不到住房,享受不到公费医疗、退休待遇,没有失业救济,一遇经济不景气或政府治理整顿,可使其立刻变成为无条件清退的对象。与有城市户口的员工相比,农民工大多没有发展和可持续提升的机会,由于他们都处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从事的是一些技术含量低、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一线岗位工作,这些工作劳动可替代性极强,所以,雇主根本就没有对他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意识,更没有对他们进行培训开发和晋升提拔的打算。

应该说中国自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中国劳工状况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出现许多社会问题。其中,劳工与弱势群体问题仍然是十分严峻的,成为世界最大的劳工问题。以下问题相当突出:

一是煤矿事故与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一。据统计,中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3%,而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占7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中国近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2000年5,798人;2001年5,670人;2002年6,995人;2003年6,702人;2004年6,027人;2005年5986人。据统计,2005年,中国采煤业的每吨煤死亡率为美国的七十倍,是俄罗斯与印度的七倍。

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两年的矿工最新调查报告,矿工们感到压力最大的还是矿难,这意味着工友的离世,也意味着煤矿停产,收入减少。82%的煤矿工人文化水平在高中以下,62%的煤矿工人没有任何职业技能,48%的煤矿工人因为没有其他工作可以做,迫于生计不得不到煤矿做工。煤矿工人收入相对高于农民。一些矿工目不识丁,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领工资时不得不按手指印。他们甚至不知电影院和汽车为何物。最让矿工们感到失望的,莫过于煤矿的补偿分配制度。52.6%的煤矿工人认为煤矿企业分配不公平,矿主们的年收入都是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管理人员的工资也是矿工的数倍。在采煤业中,由于矿主滥用权利,逃避责任,致使劳资关系非常紧张。72%的煤矿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53%的煤矿工人没有加班费,47%的煤矿工人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农民合同工89%的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二是职业病高发。据媒体报道,中国面临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其中约1亿人为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另外1亿人为乡镇企业的员工。中国职业病威胁主要来自中小型企业。专家警告,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职业病将成为制约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过劳死”问题越来越突出。最为典型的是2006年5月28日,深圳华为公司25岁的工程师胡新宇连续加班30多天因脑膜炎去世,2011年4月6日普华永道25岁女员工上海交大女硕士潘洁也因过度劳累导致病毒性感冒引发急性脑膜炎,4月10日晚不幸去世。

据报道,中国每年因职业病、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达2000亿元。中国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2/3,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2015年后中国将面临劳动力人口短缺问题。如果不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不充分保护劳动力人群的健康,中国的劳动力资源就难以可持续发展,这将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中国职业病危害得不到有效控制的主要原因是:《职业病防治法》没有贯彻落实,危害源头未能有效控制,企业责任感不强,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等。职业病防治专家呼吁,中国逐步取缔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或生产工艺。提醒劳动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等。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都应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体检,如发现相关健康损害,应及时到职业病诊断机构咨询或就诊。

三是童工与流浪儿童数额庞大。据统计:中国最贫困的20%的家庭仅占社会全部家庭收入的4.27%,而富有的20%的家庭则占有全部家庭收入的50.24%。由于家庭贫困,许多孩子不上学只得早早担负起生活的重担。加之在用设备生产过程之中,对劳动者体力要求有所降低。因此,许多儿童辍学进入工厂做工。但在一些沉重劳动中,使用童工致伤残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而儿童的劳动力价格又大大低于成年劳动力,这给童工现象提供了可能性。

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对北京、杭州、上海等九城市进行抽样调查推算,全国流浪儿童应该在100万至150万之间。又据民政部统计,全国流浪儿童来自农村的占83%,来自城镇的占17%。绝大部分流浪儿童是文盲或是小学文化程度,年龄主要集中在10岁到15岁之间。从这些数据看出,流浪儿童的数目是不少的,他们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流浪儿童本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但他们却成为城市边缘少年,没有像同龄人一样坐在宽敞的教室学习文化知识。

2007年6月14日中国频道、中国经济网等媒体报道,山西黑砖窑里上演了现代包身工的真实一幕:在山西的运城和晋城一带,窑场特别多,至少有1000家以上。上千名不满14岁的孩子,童工最小者仅8岁,被人用数百元的价格卖给黑砖窑。这些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稍有怠工就会被监工拿起砖头砸得头破血流。这些黑窑场,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

在21世纪今的天,中国的一些地方居然出现非法使用与残酷压榨童工的悲惨状况,其惨状远远超过当年恩格斯写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所描写的状况。

四是工资待遇远低于国际市场。中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并以此吸引外资企业。赢得大量外资涌入中国,造成一时的繁荣。外贸总额突破三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贸易大国的地位。商品市场早已与世界接轨,但是,劳工工资却远落后于国际市场。

长期以来,劳动力成本低廉,被认为是中国企业的比较优势,是敲响国际市场大门的“资本”。但是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最近的一份报告,让人们对“低成本”现象获得了一个更加真实、全面的印象。报告显示,包括中国在内的“低工资”新兴经济体,仍是世界上最具有成本竞争优势的地区,但这种优势却并不如人们一般认为的那么大,而导致“成本优势”应打折扣的原因在于“生产率”因素:中国制造业人员的工资虽然只及美国制造业员工工资的2.9%,但其“生产率”水平也远低于美国同行,仅为后者的13.7%。综合这两项因素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制造业的单位劳动成本为美国的21.3%,真实成本由于管理机构庞大臃肿,较之表面成本提高了7倍之多。(新华社2006年11月22日)

五是分配不公,两极分化。分配不公主要指同工不同酬,不合理的、过大的、或特别悬殊的(几十、几百倍)差别。近年来在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单位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之间,在同一市场条件下,出现过大的超过同类平均劳动报酬的悬殊差别。2007年4月媒体报,中国8家A股上市银行高管年薪均在百万元以上。其中,深发展银行董事长年薪995万元,民生银行行长452.89万元年薪,招商银行行长446.18万元年薪。是普通员工工资的100-200倍。这类案例很多,导致分配不公,人为两极分化,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多数职工贫困化。

世界银行估算2005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47,并逐年加大。它表明中国已经跨越基尼系数0.4的国际警戒线,进入收入差距较大的行列。有关方面必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它从基本数据上给出了经济生活中埋藏冲突与矛盾的权威判断,这与构建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基尼系数0.4,是世界各地用无数穷人(也包括为此付出代价的富人)血的代价得到的实证数据。面对这个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如果熟视无睹,那末,社会矛盾与危机必将加剧。

就以2010年1月23日至5月27日短短四个月期间,全球最大的现代工厂——富士康科技集团(下文简称“富士康”)陆续有13名员工以跳楼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例,“窥一斑知全豹”,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劳工状况是多么恶劣。

富士康历来以“自觉守法”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富士康实际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仅就调查结果来看,富士康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等法律法规。

其一,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工厂每月加班时长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富士康工人的每月加班时间在发生“跳楼事件”之前超过100小时,“跳楼事件”后还保持在80小时以上,大大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最高限。名义上的“自愿”加班,实际是在每个月初要求工人签署《自愿加班协议书》,可见是变相强制性加班。如果工人不签署,整个月都丧失加班机会,并且会受到种种惩罚。

其二,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