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晨,代表团收到消息称,“倒马派”准备偷偷将宣言撕毁,于是紧急组织纠察组到岗值守,由绰号“铁牛”的篮球健将陈宝球领衔,手持木棍,日夜轮班,几次差点与“倒马派”大起冲突,最终守住了阵地。
对于学生们拥护马君武的主张,胡适态度明确,积极支持。11月2日,胡适致信上海媒体,公开发表声明:“中公学生十月三十一日大会的议决案四条,我对于他们挽留马君武先生的议决案是完全赞成的。君武先生任中公校长以来,辛苦经营,抱病从公,我知道最深,真是中公最尽忠的校长,此次辞职,最可惋惜。故我对于校中同学的挽留马校长,最热烈赞同,并且盼望校董会能审虑他们的意见。”
这个声明是颇有意味的。胡适本人虽为中国公学校董,但他个人的意见显然左右不了整个事态的发展。11月3日,他又一次去找蔡元培斡旋,希望蔡元培“愿意发一电与君武先生促他早回”,即便是新任命于右任为校长,也应该“请君武陪新校长到校”。这一次,蔡元培的态度稍微有所缓和,表示赞同胡适的意见,并在当天下午将拟好的电稿拿给胡适看。
事实上,蔡元培的这份电稿并没有发出。他给胡适的所谓交代,只是一种出于情面上的敷衍。而另一方面,11月6日,蔡元培以中国公学校董会董事长的名义发出布告:
中国公学校董会于本月六日在该校揭示布告云:两年前,本校全体同学打电报、派代表,催请不来的于校长右任先生,这一次经校董会推选,和我代表校董会再三敦劝,各教职员各同学再三欢迎,他才答应我们,准于本月十日到校。他这次是扶病来的。他这样维持本校的热诚,真是我们十二分感谢的。他是本校二十多年的老校董,是本校二十年前的老教员,是本校的最有力量的创办人,是创办本校宣言的起草者,他和本校的关系,比任何人更为密切。他是当代的老诗人,是教育界新闻界的老前辈,许多有思想的中年青年,都受过他的影响,或受过他的训练。他的一往无前的精神,必能使全校有生气,必能在最短时间使本校得有最大的发展,这是我们深信不疑的。我们预祝本校的发展,并为本校祝于校长的健康。此布。
董事长 蔡元培
十九年十一月六日16
这个布告,胡适是9日看到报纸才知道的。他仿佛被蔡元培“隔空”掴了一巴掌。布告签发时,蔡元培还在上海,本来是有机会告知胡适的,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可能是不想因为胡适而“搅黄”已经定下的安排。
胡适听说这个布告的内容是丁鸟音拟就的,但若没有蔡元培的签字确认,这个布告就等于一张废纸。他的内心有点埋怨蔡元培的“糊涂”,同时隐约地担心:蔡元培签完字就去了外地,到时于右任孤身前往中国公学就任,难免会引起纠纷。因此,胡适当即致函于右任,建议他等马君武抵沪后,一道前往中国公学就职。
可是,于右任并不领情,当晚即做出回复:“我来说明,明日我去公学不是就职,是维持而已。”这一天,于右任亲笔手书两份布告,张贴于中国公学校园之内:一份是致全体同学书,表示自己只是在校董会聘请新校长之前暂时负责维持校务;另一份是宣布将于次日下午到校。
于右任的态度,让胡适略感有些委屈,故而他后来在给蔡元培的信里曾抱怨:“夜来已得于君留下亲笔手书,决心要到校,我那能有和他商妥的余地?”
更令他哭笑不得的是,10日早晨,他接到了蔡元培的来信:“中公事请公与于君商妥,弟并无成见。”这显然是将皮球又踢给了胡适。胡适不能不管,因为他当天又得到消息,马君武将于11日下午回到上海。
考虑再三,他再度拿起笔,给于右任写了一封短函,大意是说既然于右任先生已下定决心到校执事,他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在信的末尾,他还是忍不住附笔带了一句:“君武明日下午可到。”
事情果如胡适所料,闻知于右任即将到校,“拥马派”当然不会坐视。11月10日上午,“拥马派”召集第三次全体大会,“到会千余人,讨论至二小时之久”,最终达成决议:一、自即日下午起实行罢课,非达到马校长复职目的不止;二、在马校长未向学生表示以前,请校董会暂缓履行校董会议决案;三、增加代表三十人担任挽马工作。另一方面,主张“倒马”的同盟会学生则在学校里到处张贴标语,大呼“欢迎党国元勋于校长”“欢迎中央委员于校长”“欢迎于校长肃清反动分子”等口号。两派学生遂大起冲突,大打出手,以致校方不得不请来军警包围学校,进行干预。
当天下午3时,于右任乘车到校,面对的果然是各种不欢迎。当晚,他在接受上海《新闻报》记者访问时,曾对自己白天的遭遇有详细描绘:
十日下午,予乘车赴校,抵江湾时,已闻校中于上午发生冲突,校之四围,派有军警保护,予不以为然,命将军警撤走。比抵校,则礼堂门已被人锁闭,学生中有人口作“嘶嘶”之声。予遂于场中召集学生开会,当即向学生演说,谓予之此来,不是来就校长之职,是暂为中公维持校务,希望各生安心读书,静待董事会解决,其大致情形,已见昨报。众生闻言,秩序颇佳,“嘶嘶”之声自此遂不复作。予之希望,本欲诸生勿荒学业,俟四中全会毕后,再想善后办法。惟今既罢课,多言无益,适足使纠纷愈弄愈大,只好听其自然,董事会或将再行开会一次,以资解决。17
事非经过不知难。经过一天的折腾,于右任终于明白,这一潭浑水不是那么好蹚的,决心“坚持前言,不愿为中公校长”,从此不再到校。
教授被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1月4日,中国公学风潮尚未平息,胡适到蔡元培家吃午饭,顺便作斡旋努力。席还未散,家中忽有人来告知:“有学生为紧急事,想见先生。”
胡适一听,心知不好,当即匆匆忙忙往回家赶,果然是个坏消息:“罗隆基在中国公学上课时,突然被公安局警察逮捕走了!”而拘捕名单中,还有中国公学学生邓中邦、张耀先。
据罗隆基后来回忆,11月4日下午1时许,他刚吃过午饭,正在中国公学教员休息室里翻阅讲演笔记,忽然听到一个带点天津口音的北京腔:“罗隆基先生在这里吗?”
“在这里,我就是。”他应声而答,抬头就看见一个男子走了进来,一直走到他的面前。
“你是罗隆基先生吗?在光华大学教政治学的那位?”
“是啊!”
他话音刚落,那名男子就向门外做了个手势,很得意地喊道:“他在这里!”很快,休息室里又多了两三个便衣男子,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看这阵势,他已经猜出了几分光景,但还是故作镇定,只听一位男子开口说道:“吴淞公安局第七区的局长要请先生过去坐坐,有点教务上的事情,要向先生请教请教。”
“你们请我过去,有公文吗?”
“没有!”
这时候,中国公学教务长也闻讯而至,立即提出抗议:“罗先生是我们大学里的教授,他下午有功课,不能随便离开学校。”
但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不肯松口:“不要紧,他立刻就可以回来。我们是请罗先生去谈谈。”
就这样,罗隆基被强行带进了门外早已预备的一辆汽车中,时间不长,便被拘押进吴淞公安局第七区的一间小房子里。他被捕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们把我捉到这里来呢?”罗隆基并不慌张,镇定而愤怒地质问前来提审他的警察。
警察这时才道出实情,原来是有人举报罗隆基“言论反动,侮辱总理”,并称他是“国家主义的领袖”,进而控告他有“共产的嫌疑”。
罗隆基觉得很可笑,在中国公学里,他一直被当作“国家主义”的代表,但这次一下给他安了这么多“头衔”,还真是始料未及,正欲发作,突然听到对方说道:“有人来保了,罗先生立刻可以出去了。”
又是一辆早已预备好的汽车,将罗隆基送回到家中时,已是晚上6点15分了。听夫人说起,罗隆基才知道,他之所以这么快被释放,全在于胡适的全力营救。18
胡适与罗隆基同属“新月派”,两人曾在“人权运动”中一唱一和,写下了许多令国民党胆战心惊的政论文章。从1930年4月起,罗隆基执掌《新月》主编大权,一共编了12期,期期有“猛料”,直指当权者的专制统治,自然成为国民党的“眼中钉”。
听说罗隆基在中国公学被捕,胡适立即拜托蔡元培去找市长张群,又另托人去寻公安局长袁良,仍不放心,又亲自打电话给财政部长宋子文,请他设法营救保释。很快,各方面传来消息:宋子文同意请财政部次长兼光华大学校长张寿镛前去保释,而市长张群也表示愿意尽快协调释放罗隆基。
罗隆基一获自由,立即给胡适打去电话:原来控告他的正是对他们两人恨之入骨的国民党上海市第八区党部。对于国民党的这一举动,胡适在当天的日记评论道:“这真是绝荒谬的举动。国民党之自杀政策真奇怪!”
对于这一次被捕,罗隆基倒表现得很坦然:“十一月四日的拘捕,在我个人,的确不算什么。我认为这是谈人权争自由的人,应出的代价。”1931年初,他写下洋洋洒洒数千字的《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文,讲述被捕经过,呼吁人权与法治,刊登在《新月》杂志上,继续毫不留情地向国民党专制统治开火。
这自然又惹恼了国民党。1931年1月11日,胡适在日记里写道:“是日光华大学得教育部电令,要撤退罗隆基的教授。校长张寿镛把此令给罗看,令人劝他不要去光华上课,仍每月送他俸给二百四十元。”
第三天一早,胡适从报上看到了教育部的那道电令,关于罗隆基的内容是:“罗隆基言论谬妄,迭次公然诋本党,似未便任其继续任职,仰即撤换。”胡适心知,此令措辞严厉,既然已经发表,便很难收回了,但为保护罗隆基,保护言论自由,他还是决定做一番尝试和努力。
他找到与教育部次长陈布雷关系密切的经济学家金井羊,谈了许久,再三拜托对方向陈布雷解释:“罗事系个人负责的言论,不应由学校辞退他,更不应由教育部令学校辞退他。”
1月15日,胡适接到了金井羊的快信,看来斡旋失败了。陈布雷的态度很坚定,“撤回命令殊属难能”。
胡适并不死心。当天晚上,他决定亲自给陈布雷写一封长信,阐述自己的主张,其中写道:
光华之事,完全与罗隆基无关。此上海人士所共知。今所以罪罗君者,只因他在《新月》杂志作文得罪党部及政府而已。《新月》在今日舆论界所贡献者,惟在用真姓名发表负责任的文字。此例自我提倡出来,我们自信无犯罪之理。所谓“负责任”者,我们对于所发言论,完全负法律上的责任。党部与政府如认为有不当之处,可以用书面驳辩,或令作者更正。如有干犯法律之言论,亦宜有法律的手续,向法庭控诉。凡法律以外的干涉,似皆足以开恶例而贻讥世界。
罗君所作文字,一一可以复按,其中皆无有“恶意的”诋毁,只有善意的忠告而已。此类负责的言论,无论在任何文明国家之中,皆宜任其自由发表,不可加以压迫。若政府不许人民用真姓名负责发表言论,则人民必走向匿名攻讦或阴谋叛逆之路上去。《新月》同人志在提倡这种个人签名负责的言论自由,故二年以来,虽不蒙党国当局所谅解,我们终不欲放弃此志。国中若无“以负责任的人说负责任的话”的风气,则政府自弃其诤友,自居于专制暴行,只可以逼人民出于匿名的、恶意的、阴谋的攻击而已。19
“用真姓名发表负责任的文字”,是胡适的一种提倡,所以他特意在这几个字的下面标上了着重号。在他看来,一切负责任的文字,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障,这是言论自由的应有之义。胡适一生很少用化名写评论文字,正是此理。
对于党部和政府一再给《新月》施压,给中国公学施压,给罗隆基施压,胡适觉得不可理喻:“政府对《新月》,不取公开的辨正,又不用法律的手续,只用宣传部密令停止其邮寄,已为失当之举动。至于因个人在校外负责发表的言论,而用政府的威力,饬令学校辞退其学术上的职务,此举尤为错误。私人发表的言论,只负法律上的责任,不应影响其在学术上的职务。教授在学校内,只须他能尽他的教授的职务,皆应受相当的保障。在法庭未判决他有罪以前,他是一个公民,应该享受职业上的自由。学校方面对他在校外发表的言论,皆不应加以干涉。学校只求他能担任他所任的教授任务而已。”
1月17日,胡适再度去找张寿镛,谈罗隆基事,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转寰的余地。没想到,张寿镛大打官腔,竟让胡适转告罗隆基不要再去光华上课,并抱怨说:“我已把部令抄给他看了,他和我打官话,要来上课,我要禁止他!”
看到张寿镛如此态度,胡适有点不悦,断然回绝道:“承先生把我当作畏友,我老实说,先生这个办法是错的。你最好装作不看见,不知道他来上课。你若禁止他,用什么法子?叫警察?调兵?用学生?”
听到这里,张寿镛似乎也意识到有点不妥,当即改口:“我一定装作不知道。”他还告诉胡适,会向蒋介石报告此事,尽力帮罗隆基“松绑”。两天后,胡适看到了张寿镛写给蒋介石的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