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吾意独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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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语文怎样学才对() (1)

语文教育病入膏肓

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去年三月我在《信报》发表了《不是专家谈教育》,大逆不道 ﹗殊不知该文被世界各地转载不计其数,引起很大的反响。据说有些地方为之开研讨会云云。我这篇及其他谈及教育的文章,北京及上海的朋友认为重要,希望我能选出发表过的有关教育的整理一下,结集成书。

问题是,这些与教育有关的早已与其他文章结集成书,结过又结,集完再集,岂不是有欺骗之嫌﹖朋友们还是希望我能这样做。他们认为好些父母很想知道教育与求学应该是怎样的,以一本集中于教育及求学的书,让要教养及被教养的人能一口气读完,是有意思的。

我于是想,那我就多写几篇有关教育的文章,补充一下,好叫这“翻炒”的结集有点新意。

事有凑巧。一个月前我有机会看到数十篇香港中学生所写的中语短文。文笔欠通,措辞尘下,字体奇劣,把我吓了一跳。我起初以为是小学三四年级的作品,但后来知道是中三的。我为这件事耿耿于怀久之,心想﹕怎么可能呢﹖少小时我读书不成,但小五时的中语文字肯定比今天中三的高明得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过了几天,听到香港的教育大师王永平先生要花二亿四千万去搞“语文基准试”,考一下中﹑小学的语文老师,考不及格的要补修课程不在话下,但面目无光的日子又怎样过了﹖空穴来风,王永平先生的构思正好说明香港语文教育一败涂地的原因。

让我高举自己,以身作则地来一个开场白。我的英语行文在国际上薄有微名,要设馆授徒是大有资格的。夸张一点,说自己可以教鬼佬博士写英文,不同意的人不会太多吧。这样把自己捧到天上去,为的是要说如下一句衷心话﹕要是我今天去投考美国大学一年级的入学英文试——那 SAT的英文试卷,我及格的机会近于零﹗

是的,我考公开英文试的功力,比不上美国一个十八岁的中学毕业生,但论到英文写作,我可以教这个学生的老师的老师。这个怪现象的解释,是语文的高下与语文公开试的成绩没有多大关系。进一步说,为了考硬性的公开试而学语文,其语文水平乏善可陈是必然的效果。

数学﹑物理等课程,因为比较硬性,比较公式化,在中小学时为考试而学,为祸不大。语文是软性的,为了要考今天的硬性会考而学,其效果怎样毋庸细说了。事实上,今天香港的学生,不仅是为了考试而学,而是“单”为考试而学。

语文是可以考的,但不是今天香港的那一种。昔日欧阳修考苏东坡,考作文,观其文气,审其文采,衡量其创意,于是拍案叫绝。这是软性的考法,与今天香港的会考截然不同。不幸的是欧阳大师误以为苏学士是自己的学生,为了避嫌而把后者排名第二,让后世传为佳话。

香港的教育制度,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以考试为目的,而这些考试愈来愈硬性化,学生的语文水平江河日下不难理解。试问今天改语文会考试卷的老师,有谁像欧阳修那样,观文气﹑审文采﹑评创意的﹖这些改卷的老师不是不懂得这样做,而是硬性规定他们不能这样做。

我认为整个问题的起因,是二十多年前香港政府大事资助教育,把私立的中﹑小学赶尽杀绝。这样一来,竞争的压力就失去了学生与家长的取舍成分。教育署管课程,管课本,管教法﹔考试局管试题,管形式,也管计分的方法。课本﹑教法﹑考试于是愈来愈硬性化。到今天,整个中小学的教育都是为什么会考从事,老师们出的试题要跟会考的方向走,而中学的老师,论成败,衡量准则只有一个﹕学生会考的成绩。

你可能要问,美国学生入大学或研究院,也不是有会考吗﹖有的,但大致上无足轻重。美国入大学的主要衡量,是中学的名声﹔入研究院的主要衡量,是大学教授的推荐信。我们不要忘记,美国的学校公立与私立竞争激烈。最好的中小学,清一色是私立的﹔大学排名的前二十五名,也是清一色私立。

最近香港提出的语文基准试的谬误,是把“会考”推到老师那方面去﹗王永平先生既然是香港的教育头头,应该知道语文高手不一定可以考及格,而一位语文平平的老师却可能教得非常好。问题是今天香港教育的课程﹑课本﹑考试等皆有政府规限,不容许老师们自由发挥。就是苏东坡死而复生,也只能叹怀才不遇矣。

如果说王永平先生有本领在水面上行,我可能相信。但若说他对香港学子的关心,比学子的家长更甚,那我就绝对不相信了。我从事教育工作近四十年,从来没有推却中学生邀请讲话。这算是关心学子吧。但说我对你儿女的教育的关心,比对我自己的儿女更甚,你信不信﹖

香港教育的当务之急,是要把选择与话事的权利交回纳税的家长那方面去。要这样做只有两个办法。其一是废除公立学校,不再资助教育。其二是若要坚持资助教育,全面推行学券制。

我学英文的方法

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十八年前我写了一篇题为《学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师见到,指我所言不依常规,不应捞过界,我不便发表。后来一些学子听到有该文的存在,多次要求发表,但文稿失去了,没有再写。

今天内地的学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师吧。为免被骂,题目加上一个“我”字。不是说无师自通,而是说我学英文的方法是自己发明的。说是自己发明,其实是从一个中国人的看法而发明。文字上,中文与英文是两回事。欧西的文字起于拉丁,是同宗,不能说是完全两回事。因此,炎黄子孙学英文的方法应该与欧西老外学英文的方法不同。当年我想出的学英文的方法,是集中于中文与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处入手。

这里提出的是学写英文的方法,不是学讲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点问题,“讲”不足以教也。这里要谈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写﹑讲﹑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学习佳法。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学写英文的方法,千万不要搞错。

(一)读书学字汇

学写,中文与英文有三处重要不同﹕字汇(vocabulary)﹑动词(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让我在这三项上说说吧。记,我的建议是从中﹑英的不同之处入手。

英文难学主要因为字汇难学。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英文的字汇多。以一个知识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两倍,而翻译出来一个英文字大约译为一个又半至两个中文字。中文是以单音字砌成的,以单字砌出变化。很多英文字的单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类)不多。字汇多的表达能力比较强,但学起来是远为困难的。

一九六七年我认识了哈里 ·约翰逊,那位文笔流畅而发表文章最多的经济学者。我问他﹕“哈里,怎样学好写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回应﹕“学字汇,学字汇﹗”其他什么他也不说。这是英语专业写手的经验之谈了。

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 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样译呢 ﹖这些都代表 “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其实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 Use the rightword in 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除了名词,英文字大多要靠意会的。

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试用 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 in the neighbourhood,恰当。

第三个学英文字汇的困难,一般来说,是懂得一个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一个字,是两回事。这与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词,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样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么 TOEFL﹑SAT﹑GRE等试,英文字汇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像样的英文也写不出来。

我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很简单,但要先假设你有香港英文中五毕业的水平,或 TOEFL试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准备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装, 小的,轻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释。如果是精装的,翻阅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这是因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够快或不舒畅你就不愿意多翻。

二﹑找几本你有兴趣读的题材的书,要英文写得很好的。这选书十分重要,你要多问朋友或英文老师来协助你的选择。以每页大约五百字算(也要选字大的版本),要选两三本,加起来大约六百页。

三﹑坐下来读书,一页一页地读下去,每个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字你惯见,以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问的都要查,一丝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个字在一句之内的解法。不要骗自己。

四﹑先查英语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语字典不能尽释所疑才用的。

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一般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读查过字典的。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的字典重要。

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

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

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

记,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

(二)简化学动词

这里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欢的是E· P· White的一本名为 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

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我要说的是限于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

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 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 perfect tense ——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太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