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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给狮子套上缰绳:联邦所得税

多萝茜在辛苦地忙着做工。这个恶女巫想,现在她可以到院子里去,像驾驭一匹马那样驾驭那只胆小的狮子了。她为了让自己高兴,决定强迫它拉着游览车,她要到什么地方去就驾着它到什么地方去。

——《绿野仙踪》“找寻恶女巫”

如果胆小的狮子代表着还未发现自己力量的人民,联邦收入税就是挽具,可以把狮子套上银行业者的马车。在狮子的鬃毛上挽缰绳,这可不是件小事儿。自从英王乔治三世在殖民地征税以来,美国人民一直对税负感到愤怒。殖民地的所有商品都要收税,不管是茶叶、烟草还是法律文件;但是,无代表权的税收最终引发了波士顿茶党的反抗。在斗争中,殖民地人民把波士顿港的茶叶倒进了大海,抗议议会征收茶叶税。

国父们在为新乌托邦创立宪法时,把收入税拒之门外。他们认为,向私人收入——生产力的根本源头收税,在经济上是件蠢事。为了避免过度征税,他们在联邦制辩论中决定,国家和新联邦政府不会同时在一件东西上征税。如果国家征收了财产税,联邦政府就不能征收财产税。国会负责为国家征收国税,即可以直接向公民收缴的税款。直接税收是根据各州的人口规模分摊的,而收入税被认为是不可分摊的直接税,违背了宪法的相关规定。

一个多世纪以来,收入税的缺席让经济成长良好,让人民诸事顺遂。1776—1913年,除了短暂的战争时间之外,联邦政府都能依靠消费税海关对进口货物缴税。消费税则在国内征收,对某些无关紧要的消费品征税。和关税维持运转。为了给1812年战争提供资金,第一批营业税诞生了。这次征收的对象是金银首饰、珠宝和手表。同年还征收了第一笔收入税。但是,为了顺应宪法的要求,这笔税收被分派给了国家,让它从财产所有人那里征税。1817年战争结束时,这项新税就被终止了。

第一笔国家收入税则是在1862年为了内战战事开始征收的。这项税收的税率仅为收入的1%,而且只有年收入800美元以上的人才要交税——当时,只有不到1%的人能有这么高的收入。为了规避宪法的分摊要求,国会把这项新税收归类到间接税里,这是对法律的误用;可是直到1871年,这项税收才遭到了质疑。结果这导致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国会可以错误地给税收分类,规避宪法的限制。

1872年,这项税收也被取消了。但是到了1894年,又有一项收入税获得通过;这次可没有战争为它博取同情。很快,最高法院就宣布该税收无效。1895年,在波拉克诉农民贷款与信托公司案中,法院坚持认为一般所得税违反了宪法准则:各州应该按照人口比例分摊直接从人民身上征收的税款。

这项裁决一直没有被推翻。华尔街派系决定对宪法采取迂回战略。1913年,宪法第十六修正案与联邦储备法被一并提交国会讨论。这两项议案都得到了华尔街参议院尼尔森·阿尔德里奇的支持。修正案中有这样的条款:

国会应当有权对收入征收税款,该税款是何来源均可,不必由各州分摊,也不必涉及任何人口调查和计算。

富商本来是反对联邦收入税的,后来却被争取过来了;因为他们发现自已可以想办法绕过法律,规避税收。这项税收只对年收入4000美元以上的人有影响,大部分美国人当时的收入都没有那么高。宪法修正案的用词很简单,纳税申报单只有1页长,整部税收法规也只有14页。看起来,这项税收是无害的,直到……

小小修正案,养出九头蛇

如今的税收法就像一个由晦涩的法律术语编织成的筛子。它长达17000页,给那些雇得起说客,能向国会讨价还价的人留下了无数漏洞。有权有势的公司,比如安然,就能在税法里加进整页整页对自己有利的规定。安然在1996—2000年一直赢利,但是在这几年里,它从未交过税。税法系统变得如此复杂,使得数千万纳税人只有求助专家才能满足税法要求。1995年,这项服务的产值至少达到了2500亿美元,而维持美国国税局(IRS)运转的开销也达到了80亿美元。IRS拥有144000名员工,几乎比美国最大的36所公司的员工总数还多;而且它的调查员数量,比CIA和FBI加起来都多。为了达到联邦收入税的要求,国民每年总共需要多工作50多亿小时,几乎与印第安纳州全体居民的总年均工作时间相当。

检验税法合宪性的法律意见和税法本身一样难以理解。布拉西伯诉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案(1916年)中这个唬人的螺旋般的单句,就可以作为例子:

这项争议中,修正案把一项收入税作为直接税收,但是这项税收并不用分摊,因此肯定不服从一致性的原则,因为这项条款都只能适用于非直接税,这样就破坏了两大分类,而这两大分类从一开始就是被公认的,并得到了执行;对这两大分类的这种行为也是完全没有基础的,因为修正案规定所有的收入税都不用通过考虑收入税可能的来源,从而服从分摊原则,因此,不能应用波洛克案中应用的原则来裁决这些税收;如果单独应用那条原则,这些税收就被划到了货物税、消费税、关税符合一致性原则的那类税收之外,而是被归类到了另一类税收,或者说是直接税收的分类里。

布拉西伯案很难解读。不过这个意见倒是可以解读:第十六修正案没有推翻波洛克案的裁决。在波洛克案中,一般收入税违宪。第十六修正案也没有修正美国宪法中关于收入税的条文,只是说明了联邦政府已有的权力:在征收消费税时不用分摊。而且,第十六修正案只能适用于商业和投资活动中获得的收益和利润。

在二战前,没有多少人会受收入税的影响,所以这些微妙之处并没有引起大多数人的兴趣;然而,战争再次为拓宽法律应用范围提供了借口。1939年,国会通过了民众工资税法,准备向联邦雇员的工资收税;1940年,国会通过了巴克法案,同意联邦政府向华盛顿以外的联邦雇员收税;1942年,国会又运用宪法赋予的支持战事的权力,通过了《维克托税法》。罗斯福总统还发起了志愿缴税运动,让雇员们分期缴税。这次运动十分成功,美国的纳税人从总人口数的3%增长到了62%。1944年,《维克托税法》和《志愿缴税法》应宪法的要求废止。不过,联邦政府没有把问题提交法院讨论,也没有让选民讨论,直接指出第十六修正案给予了他们权力,政府可以继续收取收入税。

很长时间以来,最高法院的裁决都严格限制着收入税的法律范围,但是现在联邦收入税已经取得了合法税收的地位,可以依法强制收取。除此之外,美国还新增了许多税目,如今的税收项目就有应收账款税、建筑许可税、资本收益税、经营性汽车驾照税、香烟税、法人所得税、联邦失业税、食品执照税、燃料许可税、汽油税、继承税、发明税、税上税、酒精税、奢侈品税、结婚执照税、医疗税、财产税、不动产税、服务税、道路使用税(卡车车主需上税)、路桥税、销售税、学校税、社会保险税、国家失业税、电话税及附加税、拖车注册税、公共事业税、车船执照税、车船销售税、工人补偿金税,以及许多税收项目。据估计,如果把从生产链条中所有隐形税收都算上,劳动者一路上缴的税款可能会占据收入的40%。

第十六修正案获得正式认可了吗?

税收系统的不公引起了人们针对税法的挑战。1984年,一位名叫比尔·本森的抗议者花了一年时间造访各州首府,调查第十六修正案是否在1913年得到了国家的正式批准。他发现,有38个州认可了它,但是33个州改变了该法的词句,加入了一些修正案里没有提到的东西。要知道,各州政府是没有权力修改宪法的。本森提出只有两个州的修正案是获得认可的,其余皆不合法,并以此作为根据为逃税诉讼辩护,结果不仅徒劳无益,还坐了两个月的牢。然而,这一切并没有挡住后来的抗议者的步伐。1989年,第七巡回法院再次驳回了人们的上诉。不是因为法院不同意他们的数据,而是因为法院认为,1913年的国务卿费兰德·诺克斯宣布采用修正案时,已经考虑到了这个瑕疵。第七巡回法院还说,现在“无法再审”诺克斯的决定。

费兰德·诺克斯是谁?

人们大概能够猜到,费兰德·诺克斯是幕后强盗资本家的人。他为百万富翁做法律顾问,让自己也成了百万富翁。1894年,卡内基为海军提供劣质装甲钢板,犯了诈骗罪,诺克斯让他免于刑事和民事指控。同样,在大学校友麦金利当上总统以前,诺克斯也令他躲过了破产。1899年,麦金利总统为他提供了司法部长的职位,却被诺克斯回绝了。当时,他正为料理史上最大的联合企业忙得不可开交,忙着处理卡内基、J.P.摩根、洛克菲勒和其他强盗资本家的铁路、石油、煤炭、钢铁公司的企业合并业务。

完成了美国钢铁公司的合并业务后,诺克斯顶住了强大的反对,接受了麦金利的任命。根据这项任命,他必须负责根据反垄断法起诉强盗资本家;而他获得自己事业和财产的途径,正是代表这些人的利益。美国钢铁合并案遭到公众的强烈反对时,诺克斯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做不了,所以美国钢铁完成了合并,毫发未损。

1901年,麦金利遭到暗杀,泰迪·罗斯福继任,诺克斯则继续任司法部长。他起草了一些联邦法案,令自己有权有势的朋友们控制了国内商业,势力变得愈加强大。联合企业的代理人们最终也进入了政府和委员会。他们设置利率,还用交易管制的办法消灭竞争。1909年,诺克斯被塔夫托总统任命为国务卿,当时参议员阿尔德里奇正态度坚决地在国会推行宪法第十六修正案。离任前,诺克斯匆忙地通过了该修正案,这大概就是他愿意忽视某些漏洞的原因。如果他把这个问题留给继任者处理,修正案能否通过就很难说了。

我们需要联邦收入税吗?

法院在对宪法的挑战中支持这些谬误的动机很明显:它认为收入税是政府必不可少的财政来源,因此必须保留。事实真是如此么?在里根任职期间,格雷斯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的结论是:大部分联邦收入税款,都被用来偿还激增的政府债务利息;这就是当初开征收入税的目的。1913年设立联邦收入税时,所有的收入税款都被直接交到美联储。2005财年,美国政府花了3250亿美元偿还公债利息。这个数目占当年个人收入所得税(9270亿美元)的1/3强。

格雷斯委员会总结道,政府没有用剩下的2/3所得税税款维持必要的工作。在一封写给里根的附信中,委员会说道,联邦政府毫无效率地消耗掉了1/3的税款,另外1/3税款则被用于补足逃税者拖欠的税款,或是弥补发展迅速的地下经济带来的损失。地下经济的发展情况与增税情况成正相关。报告总结道:

每个人2/3的收入税不是被浪费了,就是没有收缴上来。真正收到的钱又被政府作为转移支付的款项,全部花到了公债利息上。换句话说,所有的个人收入税都被消耗殆尽,没有一分钱被用到百姓想从政府得到的服务上。

其实,如果国会用富兰克林或林肯的模式自己发行货币,那么连花在公债利息上的1/3收入税也可以省下来。然而,言语晦涩的《联邦储备法》把发行货币的权力交给了私有的银行垄断企业。国会和沉睡的大众一样,被银行业者的花招欺骗了。奥兹的大脑袋发出了霹雳的声音,墙壁震动了起来,巫师的巫术生效了,催眠了大部分人。众议员查尔斯·林德博格是少数清醒的人之一,在联邦储备法通过的那天,他说:

这个法案建起了地球上最大的托拉斯。总统签署了法案,货币势力的隐形政府就合法化了。人们可能不会很快发现它,但是过不了多少年,就是找它算账的日子了。

16年后,这个算账的日子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