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按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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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无为而民自化:让遵守制度成习惯(1)

制度就是制度,管理者既然制定了制度就应该执行制度,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一个学习型企业所要做的不是对行为的严密管束,而是努力改变人的思维模式,加强团队学习能力,让各种信息与人的创新思维接触、碰撞,产生出改变现实的良策,达到控制企业的目的。正如清华紫光集团总裁张本正所说:“管理的最高境界是去除管理。

自觉遵守制度,就是维护自己的尊严

面对列强的恫吓,强势者的淫威,我们站的越直越挺,越体现我们的尊严,但有时,我们要坐着,坐着乘车、坐着乘飞机、坐着品茶、坐着看戏、这是法律赋予人的权利。

1955年12月1日,在美国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一家百货公司工作了一天的黑人裁缝罗莎?帕克斯登上了回家的公交车。那时的公共汽车实行严格的种族隔离制,也就是说,在车厢里白人要坐前半部分,而黑人只能坐在后排。可是那一天的黄昏正值下班高峰,上来的人越来越多,于是驾驶员便命令坐在黑人部分上的四个乘客站起来为白人让座。其中的三个照办了,只有帕克斯太太坐着未动。

旋即,她就遭到逮捕。理由是蔑视蒙哥马利市关于公共汽车上实行种族隔离的法令。

这时,一位年轻的黑人牧师马丁?路德?金愤怒了。他站出来告诉大家:“美国民主的伟大之处是为权利而抗议的权利”,号召黑人弟兄拒乘公共车。四天后,蒙哥马利市数千名黑人由拒乘开始,掀起了一场美国现代史上黑人为争取基本人权的波澜壮阔的民主运动。他们扶老携幼、互帮互助,或乘小车或步行,甚至宁肯跑着去也不乘公共车。为此,许多人被白人老板解雇。罗莎?帕克斯在多次接到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暗杀恐吓后,不得不迁往密西根州。

但他们争取平等的脚步并没有因此停顿。他们勇往直前,义无返顾。在拒乘了381天后,美国最高法院被迫作出关于蒙哥马利市在公共车上实行种族隔离的法令为“违宪”的裁定。他们回到了久违的公共车上,虽然自由的梦境并没有随着最高法院的裁定书一齐来到,此后他们注定还要为自身的权益付出更多的代价,但胜利毕竟是胜利,以至于44年过去,也就是1999年的6月15日,美国国会议员、民权领袖及各界代表近千人还齐集国会大厅,参加由克林顿总统亲自授予这个瘦弱的黑人老妪,今年86岁的罗莎?帕克斯国会最高荣誉奖的仪式,大家一致称帕克斯太太为“美国自由精神的活典范”。

这个朴实无华、通体散发着慈爱辉光的太太曾有一句著名的话:“我上那辆公共汽车并不是为了被逮捕,我上那辆车只是为了回家”。但在一个充满歧视的车厢上,坐着还是站起,确实是一个问题。克林顿在引用金博士的话说:“她坐在那里没有起来,因为压在她身上的是多少日子积累的耻辱和还未出生的后代的期望”难道坐着也是一种权利?

是的,有时站着是权利,比如说:面对列强的恫吓,强势者的淫威,我们站的越直越挺,越体现我们的尊严,但有时,我们要坐着,坐着乘车、坐着乘飞机、坐着品茶、坐着看戏、这是法律赋予人的权利。

佛家把修持叫“打坐”,把入境叫“坐忘”,把死亡叫“坐化”,就是基于“坐”的立体性和安详性。当楚王的高官以宰相之位许于濮水之上,庄子是坐着的;当贵公子钟会驾轻衣肥、趋前搭讪而打铁不受影响,嵇康是坐着的;当怕狗的钱玄同,正衣褴衫,来到会馆,请大师出山,鲁迅也是坐着的。无独有偶,古希腊罗马时期,权倾四海的亚历山大王来到一个木桶前,恭敬地说:“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结果,蹲在里面的哲学家第欧根尼没有动,只是斜睨了一下眼睛,说:“我请你走开点,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而权倾四海的亚力山大王谦卑的躲开了,寻“乞丐”的尊严表示了尊重。

至此,我们不禁要做这样的呐喊构建和谐社会不要忘记把尊重人放在首位,而要尊重就要有制度保证。

遵守制度就是在按制度标准做人

2006年9月,瑞典举行了四年一度的大选,社民党失利,由四个政党组成的中右联盟获胜并组成新政府。可没想到,新内阁组建刚刚十几天,就有两位大臣引咎辞职。原因之一是两人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即多年前漏缴电视费的问题被媒体曝光。

电视费是个什么东西?根据瑞典法律规定,拥有电视机的家庭须缴纳一年约合200美元的公共电视收视费。这笔钱主要用于发展瑞典的文化事业。

瑞典人缴纳电视费基本上是靠自觉,因为这不像有线电视,交了费才能开通。在瑞典看电视,只要接上线就能收看,即便是你没缴电视费,也没有人会断了你的线路。笔者在瑞典学习时,有不少中国留学生都有电视机,大多是捡来的,但个个都能看,当然,他们大多也不缴电视费。

不过,瑞典的普通家庭一般都会主动缴纳这笔钱的,因为电视机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家庭用品,如果不缴这笔钱,就会有偷税、漏税之嫌。记得有一位在瑞典的留学生,他的房东就有一台彩电,可他眼睛不好,常常是以收音机取代电视机。有一天,房东告诉他,不看电视还要缴费,不合算,他打算把电视机捐给慈善机构。第二天,他停缴了电视费。可谁料到,停缴没几天,突然就有了重要节目,记得是东德与西德合并仪式的实况转播。

房东是从匈牙利来的移民,这件事对他来说自然十分重要。那天下午,他后悔地直说:“这个季度的电视费真不该停缴。”中国房客觉得他傻得有点儿可笑,便对他说,事情很简单,只要接上线,就可以收看。今晚看了,明天不看不就完了。根本不可能那么巧,刚好就有人来检查。他听了这话,睁大了眼睛瞪着中国房客,半天没说话,那样子就好像是我让他去干什么天大的坏事。那一晚,他硬是听了几个小时的收音机。

时间一长,中国房客对房东对法律充满敬畏感的处事方式也就不觉得奇怪了。有一次,中国房客和房东坐小火车去斯德哥尔摩附近的小城。小火车一般有两三节车厢,有一节为持月票者专用。门口挂着个红牌子“本节车厢没有检票员,为持月票乘客专用”。

通常,瑞典人都会自觉遵守规定。但那天因为时间紧,两人没买票就先上了车,准备在车上补票。可没想到,一着急上了月票乘客专用车厢。房东看到“月票专用”牌子,立即在中国房客耳旁小声地说:“糟糕,糟糕,我们上错了车。”看他说话的神气,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到了下一站,房东拉着中国房客下车,飞快换到另外一节车厢,主动补了票。

房东的不同还在于,他不仅仅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一个能够主动维护法纪的公民。有一次,房东和中国房客去图书馆还书,忽然看到有辆汽车停在残疾人专用的停车位上,可车上却下来一个小伙子,跑进了图书馆。房东很生气,嘟囔着就走了过去。当他看到那辆车上并没有带“残疾人证明”,干脆就笔直地站在那儿不走了,那模样儿就像是在执勤的警察。不大一会儿,小伙子跑了出来,房东立即上前和他理论。他教育那小伙子说:“这是残疾人的停车位,你不应停在这里。”小伙子似乎是见惯了这号爱管闲事的人物,一边点着头,一边就赶紧钻进汽车,一溜烟地跑了。可房东还一副不肯善罢甘休的样子,指着远去的汽车喊道:“这是要罚款的!”

也许,听了中国留学生讲了他的瑞典房东的几个段子,大家就会或多或少地理解,瑞典人为什么会死死揪住缴电视费这样的小问题大做文章。在一个视法纪为生命,而又少有特权的社会,遵纪守法的公民是无法容忍任何人任何无视法规的举止的,当然,也无法信任有过这样“前科”的人来当他们的领导人。

瑞典新政府成员的丑闻被曝光后,也有一些人感到惋惜。他们认为,这两位大臣为了十几年前的错误而辞职,特别是其中一位还“才貌双全”,对瑞典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重大的政治损失。但是,斯德哥尔摩大学政治学教授尼尔森却说了这样一段话,颇能代表主流民意:“作为政府公务人员,其操守必须成为楷模。甚至民众要求他们‘一尘不染’,也不为过。”

用更通俗一点的话来说,正是像诺迪鲁斯这样自己严格守法且又爱多管闲事的公民“造就”了一尘不染的“清官”,使他们必须120%地检点。因为,即便是微不足道的瑕疵,即便是陈年的老账,他们也不会放过,也要翻出来折腾一番。

制度会塑造人的心灵

制度意识还不仅仅表现为人们经过反思和努力而遵守规则。当遵循规则的自觉训练、修养到达一定的程度,人们对于制度的遵循,就会从勉力而行的自觉境界,进入孔子所说的“人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然境界。

几乎所有的人类善行与恶行都与当事人所处的制度环境有关。可以选择、可以改造的是制度,不可以选择、不可以改造的是人性。但对人性的改造约束、需要制度,特别是好的制度。制度规则越细致、越善良、越完美,世界就越清明、社会就越淳朴、人心就越圣洁。例如:某大学老师有一个在美国做教授的同行。每一次来中国他的这位美国朋友都是在炎炎盛夏,住陋室,穿小巷,不停的采访、记录,就近找个咖啡馆放下电脑,整理刚刚结束的访谈。连着三个暑假都是这样,日暮方归,大汗淋漓,一本牛津出版的最新学术著作就是这样完成的,其工作精神不由你不钦佩。但他也有个对他来说出格的嗜好:到中国的第一天,总是让中国同行陪他去软件市场,寻找中国盗版的美国软件,物美价廉,乐而忘返。因为,那些刚出炉的美国软件,如果在美国本地买,实在是太贵了,贵到连教授也买不起的地步。我们试想一想:在美国的制度下它能这么干吗?允许他这么做吗?由此看来,美国人和任何其他民族的人一样,即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一旦脱离本土制度的约束,人性中的弱点都会出现,甚至放纵。

制度是决定、塑造和调节个人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人性是最本质的制度倾向和规则倾向。凡是规则的、制度的和理性的,都应该是符合理性的。人性代表了一种良知、一种思维、一种心理、一种道义、一种价值、一种原则。但人性中又有些不好的东西,必须在合适的制度约束下才能缩回头去,否则,便会漏出马脚,甚至会大模大样地招摇于社会之中。人性与制度的辩证关系可见一斑。再比如:美国的警察不少,在一些电影、电视中我们看到,在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警车,车上配有无线电通讯和计算机。所以出事接到报告后的三五分钟内就可以有警察赶到。但美国的红绿灯下却从来没有警察。与其不同的是我国一些大城市一些繁忙道口必须有四五个警察维护秩序,还有交通协理员。为什么?因为中国人适应于人治——警察,不适应于法制——红绿灯,要有人管,才能遵守秩序。改革,就是要改变习惯,变人治为法制,才是提高效率、加快发展速度的关键。

再进一步说,制度意识还不仅仅表现为人们经过反思和努力而遵守规则。当遵循规则的自觉训练、修养到达一定的程度,人们对于制度的遵循,就会从勉力而行的自觉境界,进入孔子所说的“人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然境界。在这种境界中,遵循制度已成为第二天性,外在制度成为内在要求。公民或员工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基本公民或员工道德规范,最终内化成为每个公民或员工自身所具有的公民道德素质。

在日本著名的旅游胜地伊豆半岛。一次,长假的最后一天,去此地旅游返城的车流形成了空前的高潮,从伊豆半岛西部通往东京方向100多公里长的公路上几乎全线塞车。日本的道路十分狭窄,所谓的“国道”居然只有上下共两条车道,几乎所有的车都是回东京的,对面的来车很少。这样的塞车是在我国从来没有见过的,简直可以说是蔚为壮观,顺路望去看不到头的车流在一步一挪地缓慢行驶。

100多公里路,从下午四五点钟一直走到深夜12点左右。然后就在这全线堵车的100多公里的路上,居然没有出现一个维持秩序的交通警察,也没看到一辆车从空荡荡的下行车道向前超行,甚至没有鸣笛催促前面的车辆。日本人就那样耐心地坐在车里,一步一停地向前挪动、挪动。100多公里长的公路大塞车,日本人竟然秩序不乱;七八个小时的等待,日本人竟然不急,靠着耐心。他们自己竟把这绵延100多公里堵塞的车龙化解了!如此坚忍、守秩序、万众一心的民族,真是可敬又可怕!

日本人曾经从我们泱泱华夏的文明成果中学到了很多智慧,我们是不是应该从对方的优秀文化中汲取有益的营养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让有益于民族、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企业或团体的规则渗入我们的骨子里,化为我们的习惯,我们国人的素质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上来。制宽制度是一种素质,恪守制度也更是一种素质。

从规范向素质转变,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制度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强制,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对社会来说,这种转变意味着执行制度的社会成本可以因此而降低。为了制度的切实执行,社会要采取措施向人们宣传、澄清制度,并对违规现象施以各种惩戒等等。社会成员的制度意识越强,这些工作就可以做得越少、越省力。另外,就制度本身来说,也只有在具有良好制度意识的人那里,才至于因普遍而相对固定的制度与复杂而经常变化的具体情况之间的矛盾而变成一纸空文。因为,只有在具有良好规则意识的支配下,人们才会去努力准确地、完整地解释制度在特定情况下的含义和要求,而不是用“情况特殊”作为违法乱纪规的借口,或者通过有意曲解制度来敷衍了事。

遵守和尊重规则是一种教养

尊重和遵守规则是一种教养、一种风度、一种文明,一个现代人必备的品格,没有这些,便无法在社会上生存和立足,没有规则,社会也无法得到和谐与安宁。

从根本上讲,先进与落后做比较,先进多缘于对规则的尊重和遵守上,而落后就落后在对规则的漠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先进的企业按标准生产产品,产品质优企业不断发展,落后的企业生产产品往往不按标准生产,偷工减料,最后,害人害己。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应该从每一个人细节上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