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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企业应如何推动(而非干扰)规则和法律的制定?(1)

企业应如何推动(而非干扰)规则和法律的制定?

法律和规则的发展总是滞后于现实社会发展,对于互联网这种新兴产业尤甚。到底应不应该制定法律监管?如何监管?界限在哪里?这些都是未知数。当下,虽然腾讯面对个人隐私、垄断等多方面的指责,但是这些问题在法律法规上也未有定论。此时,作为行业领导者,腾讯所思考的就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证明自己的无辜,更重要的是要促进行业的讨论,引导专家、政府和公众来思考这些问题,进而形成有益于整个行业良性发展的行业规范。

周汉华表示:"这是一个融合的时代,所有出现的问题在这个融合的时代都变成了新问题,没有答案其实也是正常的。包括像3Q大战中的扣扣保镖,是不是违反著作权?我们研究了欧盟的电子商务,这也是一个没有确定答案的问题。"他认为,这些问题值得腾讯下一步去推动研究。

张平也指出:"很多企业没有完善的制度建设,规模很大时也没有参与建立规则的意识,没有大企业引领制定社会规则的责任感,更没有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主动性,只是关起门来孤芳自赏,这是很多中国企业的问题。国家经济发展速度与大国在国际规则制定的地位不匹配,导致中国尽管已经有相当大的外贸出口市场,却依然在国际贸易上没有话语权,一旦出了事情就非常被动。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这方面,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应当比外贸出口型企业更有优势。"

吴伟光的建议是:"腾讯应该资助和维护一批学者,让学者提前作研究,针对反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课题……腾讯应该有专门的一群人或者一笔资金,作这方面的预测,国家现在没有能力支持这个。"

李德成则建议,腾讯应该参与如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电子证据、个人信息利用等相关领域的规则设定:"比如现在的《民事诉讼法》,我曾两次参加它的修改,一直以来我反复跟各位领导提要增加电子证据,电子证据已经在我们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当中不可或缺。但是法律没有解决。解决电子证据的问题,对我们接下来的商业应用模式、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好处;不解决电子证据的问题,老百姓的生活和互联网环境全方位的生活状态就无法实现。包括我最想提的'个人信息的利用和控制',我在2009年写广告制度、2010年写广告隐私制度时都反复提醒注意个人信息。我觉得当今中国没有哪家公司比腾讯更有责任、有能力、有水平去致力于个人信息的利用和控制。这不是拿着隐私说事儿,隐私信息可以用,不是绝对不可以用,但却不能滥用。解决电子证据的问题,确定个人信息利用与控制的制度,对社会发展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