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五行学属于与客观逻辑吻合的理性具体思维模式
一般人都知道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却很少知晓理性具体思维模式。其实这不是我张睿的发明,而是我们中华民族祖先发明的阴阳五行学早就具备的与客观逻辑吻合的思维模式。
所谓理性具体思维模式即凡涉及到被认知对象诸要素等具体问题,均通过物化或符号化来替代,便于演绎认知对象动态整体变化的过程,使其成为一个具有矛盾利害属性的与客观逻辑吻合的“是什么”与“怎么样”理论模式。目前这样的思维模式除了阴阳五行学世界上可能没有别的版本。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区别大家基本上都知道。根据目前张睿对理性具体思维模式的定义,可以这样理解其与理性认识的区别与联系,那就是理性认识反映的事物本质的抽象属性,一旦结合到具体的事物,就可以认为是理性具体表达,就将脱离哲学思维步入到具体学科范畴,因此哲学思维概念的抽象性、逻辑的非整合性(比如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虽然具有客观实在性,但现实中的这些规律它不是分开进行的,而是交织在事物运动与变化的各个环节。如果没有一个“工具”把要探讨的事物诸要素物化或符号化,那么。在思维逻辑这个版块,永远也无法给其进行整合,构成一个完整严密的认识体系)就是其特色;而理性具体思维,由于探讨的不是具体事物,而是按照客观逻辑的程序,把其只有通过“具体内容”才能继续演绎下去的诸要素进行物化或符号化(与代数式中的XY有没有类似之处?)——比如事物内在的矛盾内容的存在形式如果不通过这样的物化手段,就无法演绎它的下一个程序——所以被认知对象动变演绎的过程才会形成,相对哲学的理性思维具有概念的物化属性,逻辑的整合性。那么阴阳五行学具体是通过哪些物化或符号来完成这一至今才被我们真正认识的伟大而系统的思维工程的呢?下面是张睿2017年10月发表在《中国中医药报》的文章基本上略作改动,就可以回答相关的问题。
阴阳五行学的科学解读
阴阳五行学不属于哲学,而是属于只能用科学的哲学才能破译其千古之谜的,一种站在整体观念的角度分析事物不同时空动态变化及其损益关系的科学方法,一个早就超越了抽象哲学概念的与客观逻辑吻合的被探讨的事物“是什么”,及其动态变化“怎么样”的理性具体思维模式。
阴阳五行学说属于从动态整体角度研究事物内在气化运行规律及其辨证损益关系的学问。这个学说的最大特点就是借用一定的物象,把阴阳内在矛盾利害关系模式物化,不但把抽象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整合成“是什么”与“怎么样”这样的理性具体的思维模式,一个完整严密、具有实用价值的科学理论体系,而且达到了当代哲学思维模式都无法企及的最高思维艺术境界。
阴阳五行学说主要由阴阳五行与五运六气这两对不同逻辑范畴的概念与关系所组成。其中前面属于这个模式“是什么”方面的逻辑范畴,后面属于与其相对的“怎么样”方面的逻辑范畴。但在“是什么”这个范畴,又可以相对的分离出阴阳与五行这些概念与关系;在“怎么样”这个范畴,也可以相对的分离出五运与六气等基本概念与关系,在演绎这些概念的时候,又涉及到天干与地支或六十甲子等概念,否则这个理论体系就不可能完整。这个理论体系就是《阴阳系统论》提供的一般模式、原则与方法。
一、阴阳五行属于这个模式的“是什么”逻辑范畴
阴阳五行属于《阴阳系统论》是什么方面的逻辑范畴。即被我们探讨的事物本质内容是什么?这个内容是以什么样的形式而存在。
阴阳:在单纯的阴阳这个范畴,具有一定的哲学属性。阴阳属于定性的矛盾分类方法。但在阴阳五行这个学说内,就不能把阴阳当成哲学的概念了。而是属于被我们探讨的事物基本内容的理性具体符号。
五行:木火土金水即五行,属于阴阳内容存在形式的物化征象,即阴阳内在的矛盾利害关系是通过木火土金水相生相克的物象反映出来的。那么,这些利害关系是怎么演绎出来的呢?
《阴阳系统论》认为,虽然任何事物的联系方式与内容会千差万别,但如果我们用哲学的方式对这些内容进行归纳,不外乎在利与害之间。与利害无关的矛盾内容都是不存在的。承认了利与害属于任何矛盾斗争的基本内容,那么这些矛盾内容会存在哪些联系方式呢?
1、对我有害的关系;
2、对我有利的关系
3、我对其有利的关系
4、我对其有害的关系
《阴阳系统论》认为,无论任何矛盾,都不外乎如上几种关系,世界上与这些矛盾利害关系无关的矛盾都是不存在的。在这些矛盾利害关系存在形式中,如果把具有同一性属性的“我”用物象土来表达,那么,对我有害的物象就是木;对我有利的物象就是火,我对其有利的物象就是金;我对其有害的物象就是水。
所以,如果从矛盾的属性来解析,五行就属于对矛盾利害关系存在形式的物化;如果用阴阳的属性来诠释,那么五行就属于阴阳内容的存在形式。
张睿按:在五行表达的阴阳内容的存在形式范畴,是不具备所谓生克制化关系的。因为这仅仅属于事物的相对静止一面。即使下面将要探讨的具有生克制化功能的五运范畴,我们也不要刻意从狭义物质角度探究比如金怎么可能生水,水怎么可能生木这些问题,木火土金水表达的仅仅是一种矛盾利害关系的物比征象,而不是这些具体物质的什么关系。
二、五运六气属于这个模式的“怎么样”逻辑范畴
五运六气属于《阴阳系统论》怎么样方面的逻辑范畴。其中五运属于阴阳在空间方面气化的内容,也就是五行从阴阳内容的存在形式向阴阳变化内容转化的体现,六气则属于阴阳在不同空间一定时间的气化内容。这个范畴均涉及到天干、地支及其六十甲子等概念。
天干:把阴阳各自在不同空间的气化内容用符号来表达,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其中甲丙戊庚壬依次为阳木火土金水五运,乙丁己辛癸为阴木火土金水五运。只有运范畴的五行才会具备生克制化的功能,当然其在空间的变化也是不能脱离时间而单独存在的,此即为地支。
地支:把阴阳各自在不同空间一定时间的气化内容用符号表达,就是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十二地支。其中寅午戌辰申子为阳六气,卯巳未丑酉亥为阴六气,如果以自然环境变化为参照物,这个六气依次就是温热燥湿凉寒(以天象为坐标的物化特征)。那么,六气是依据什么演绎出来的呢?《阴阳系统论》是这样诠释阴阳在不同空间一定时间的气化内容的,其就是从气化概念入手。
所谓气化就是指事物存在过程,矛盾双方本身固有的内在变化属性。也就辩证法所谓的自己否定自己,并通过自身否定实现自己运动、自我发展。也就是说,事物首先是肯定自己,然后就是否定,即在肯定基础上的否定,并在联系的基础上发生层次质变,甚至根本性质变。为了明白畅晓的演绎出六气的数理,我们又不得不回到矛盾这个概念。
说到矛盾,马上会想到一分为二。比如前与后,左与右,上与下等。当然这些都是抽象的没有具体所指的矛盾的划分。但要形成具体的矛盾,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就是把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结合在一起的同一性。比如任何具体的前与后或左与右,都必须有一个参照物。所以,抽象的矛盾都是一分为二,但任何具体的矛盾由于都具有同一性,其实均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因素,即对立的两个方面加对立中的同一。虽然同一性不能单独存在,必将存在于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但它的客观实在性是纯对立的双方无法替代的。一个具体的矛盾要发生变化,纯对立的双方在变,同一性也在变。《阴阳系统论》的实践证明,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在不同的矛盾层面,或在具体的矛盾运动中同一性与斗争性能互换位置。所以,矛盾斗争性内容在变,同一性内容也不是凝固不变的。承认了同一性在任何具体矛盾中的存在,那么再根据上述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演绎六气的数理,就很容易了。其就是对立的双方与同一性各自对自己的肯定与否定的数理刚好为六。
三、质变甲子与量变甲子规律
六十甲子:把阴阳在木火土金水空间一定时间的气化内容用干支符号进行表达,就是六十甲子。至于《阴阳系统论》介绍的量变六十甲子与质变六十甲子的区别与关系,怎么样的的生克制化具有负反馈的调节属性,怎么样的生克制化具有正反馈的调节属性等,由于篇幅有限,就不再一一表述。我这里想说的是,五行所谓的生克制化关系,就是在这样动态时空形成的。如果不能对阴阳五行学进行全部系统的了解,就把五行孤零零的抽提出来,并进行生克制化的演绎,就会人为的把其带入机械循环。
那么,如何把《阴阳系统论》的一般模式,原则与方法一脉贯穿到中医生理病理中去呢?拙作《中医生理病理系统论》早就对其作出过尝试,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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