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能否做点什么,让自己在被抄家后仍可不劳而获、安然度日?
宝玉曾解下扇坠送给蒋玉菡,回来告诉袭人说是“马上丢了”;宝玉辫子上的四颗珍珠本来是配套的,后来被湘云发现有一颗不是了,宝玉也回答是“丢了一颗”。宝玉说的话,袭人和湘云都相信了——袭人后来看到汗巾子,才发现不对,开始是相信了的。
这个题目的设置,只关心“自己”,就是说宝玉不需要挽救整个家族。所以,我们的假设,也抛开了整个家族,只考虑宝玉本人,最多再加上妻妾一两人。
接着开头说。宝玉是说过:“虽然有钱,又不由我使”,但是他身上的配饰绝对价值不菲。更妙的是,如果他丢了这些配饰,也不会有人责备他,最多是怪身边人不经心。就好像迎春丢了首饰,自己都不追究了,绣橘反倒急了:“姑娘虽不怕,我们是作什么的?”首饰是丫鬟负责保管的。
宝玉是少爷公子,不是姑娘小姐,有出行的自由。如果他把东西丢在了外面,丫鬟们也没有责任。
宝玉可以把配饰偷偷地拿出去卖,回来告诉家里是丢了。也不用他亲自经手讲价钱,只要一声吩咐,小厮男仆都会去做。然后积少成多,攒够一个数目,“取租的钱房子也能看得几间了,薄地也可添几亩”。等到抄家之后,像他这样不管事的“富贵闲人”,也没有判刑发配或长期羁押的罪名,直接带着最亲近的人,比如妻妾,搬到外面过小日子就行了。
拿家里的财产,去换现钱,这不是我的发明。邓友梅的小说《那五》中,就写过富家少爷:“大爷事情这么忙(忙着醇酒妇人呢),自然顾上不照顾孩子。那五也用不着当老子的照顾”,“手紧了管他铜的瓷的、是书是画,从后楼上拿两锦匣悄悄交给清客相公,就又支应个十天半月”。
荣国府里倒是有人当家管事。但是如果胆子够大,宝玉甚至可以偷家里的东西出去换钱,同时弄个相似的赝品,放在原地充数。就像张爱玲《怨女》里写的银娣,担心儿子偷古董字画银器,但是不肯去查点:“她看见也没有用,应当叫古董商来,对着单子查,万一换了假的。这些本事不怕他不懂,有人教”。
宝玉生在这样的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只要他想,获得小额现银、去置办产业的机会,是非常多的。只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罢了。
一个连当票都没见过(岫烟当棉衣一回,婆子们就说:“宝玉他倒是外头常走出去的,只怕也还没见过呢!”)、连戥子都不认识(胡庸医乱用虎狼药一回,麝月问宝玉戥子上哪是一两的星儿,宝玉回答:“你问我?有趣,你倒成了才来的了。”显然他也不认识)的少爷,怎么会有置办产业、留为后手的先见之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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