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庄共舞——明乎天道曰以明【《齐物论》8】
明乎天道,谓之以明。
【原典】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究极)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界限)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
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偏好,私欲)之所以成。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果且无成与亏乎哉?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昭文之鼓琴也,师旷之枝策(举杖敲击乐器)也,惠子之据梧也,三子之知几(尽,达到顶点)乎皆其盛者也,故载之末年。唯其好之也以异于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迷昧)终。而其子又以文之纶终,终身无成。若是而可谓成乎,虽我亦成也;若是而不可谓成乎,物与我无成也。是故滑疑(指各种迷乱人心的辩说)之耀,圣人之所图(摒弃)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译文】
古时候的人,他们的知识有一个究极。究极在哪里呢?有人认为宇宙的本初,没有万物的存在,没有比这种认识更高的境界了。次一等的人,认为宇宙本初万物是存在的,只是万物并不存在严格的界限。再逊一筹的人,则认为事物有了区别界定,只是不计较是非。
产生了是非观念,大道也就有了亏损。大道的亏损是由于个人的偏好而产生的。世间万物果然有成就和亏损吗?还是没有成就和亏损呢?有成就和亏损,就好比昭文弹琴;没有成就和亏损,就如同昭文不弹琴。昭文弹琴,师旷击乐,惠子倚树争辩,他们三人的技艺,算得上是最高超的了,所以他们载誉于晚年。这三个人自认为自己的爱好与别人不一样,便想着用自己的爱好去教诲明示他人,于是他们就陷入“坚白同异”的愚昧辩论上,不能自拔。而昭文的儿子又终身从事昭文弹琴事业上,以至于没有什么成就。假如这样也算得上是成就的话,那么像我这样的人也是有成就的,假如这样不能算是有成就的话,那么外物和我一样也没有什么成就。所以,圣人往往摒弃迷乱世人的炫耀。圣人不会用一孔之见、一技之长向他人炫耀,而是把思想寄托在各物自身的功分上,这就叫作“以明”。
【悟读】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世上有几个人得到真正的富贵和功名呢?人们只是活得像幻想中的自己罢了。语自宋代黄庭坚的《杂诗七首》,全诗为,“此身天地一蘧庐,世事消磨绿鬓疏。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远离颠倒梦想,方得生命究竟”。《金刚经》云,“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其意为,只有内心达到“了牵无挂、自由自在”之境界,就不会有任何的恐惧不安,就消除了世俗人那种颠倒梦想和视梦为真的愚昧,终达无余涅槃之境地。
色与空,从本源而言,是一体不二的。色是空性“因缘和合”而产生或幻化而出;一切色皆通过一定的“因缘和合”而从空性中产生或幻化出来;色是空性在一定因缘条件下的表征表象。色来于空,一切色皆具空性;而空性则是色之本源或本质。一切色皆可回归其本性,即回归到空性。当色(或有情众生)回归到空性或本源,也就自然成佛了。
恐怖,即恐惧害怕。有情众生因执念与牵挂,对所拥有之一切外物如功名利禄及色身等,皆心生恐惧;觉者看破世间之是非、得失、荣辱,了无牵挂,自无任何恐怖。但有一丝之牵挂,便会生出一丝之恐怖。
颠倒梦想,即一切之颠倒,如是非、黑白、正反、善恶等,即价值判断的混乱,常轨常道的打破,泛指世俗人的一切愚昧思想。世俗人把万物视为真实,视空为实,视假为真,故名“颠倒”。
究竟,彻底之意;涅槃,清净之意。二乘人是有余涅槃,不是究竟;究竟涅槃是佛位,名为无余涅槃,连涅槃亦不可得。所谓成了佛,也没有成佛的法见。本来涅槃是对生死说的,既本来没有生死,焉有涅槃,不过假名而已,此菩萨之果德。
万事万物,包括一切的动物和植物,皆是很自然的生存,符合一切之自然规律;唯独万物之灵的人,是需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修练,方能不断地契合自然之规律。其实人也是有本真和本来的,只是由于后天受到了蒙蔽,故须不断的学习和修练,以找回自己之本真本来。
“任何的术,都敌不过道”。道家之《阴符经》开篇就强调了“观天之道,执天之行”,也就揭示了全书之核心是,“以自然为师,依道而为,循道而行”。这也正是庄子一贯强调的核心理念,亦吻合了本节庄子“莫若以明”的思想。
“莫若以明”,“以”通“已”;“明”,即智慧、认知等。“莫若以明”即要人们抛弃一般世俗人运用智力去分别是非、彼此的认识,而要依据物之本来就没有的是非、彼此之分的“常”即天道来加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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